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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DXL
3003
S-2021
乐纤态TM褐藻粉RZ002含岩藻黄素
2021
乐纤态
TM
褐藻
RZ002
含岩藻
黄素
3ICS 备案号:QB/440000 67 -2004 ICS 备案号:广 东 省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 Q/GDXL 乐纤态TM褐藻粉 RZ002(含岩藻黄素)2021-07-01 发布 2021-08-15 实施 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 布发 布 Q/GDXL 3003S-2021 备案号:44050237S-2021备案日期:2021年08月17日备案有效期:伍年Q/GDXL 3003S-2021 前 言 本标准根据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编写。本标准由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本标准适用于仙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仙乐健康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及委托杭州瑞霖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乐纤态TM褐藻粉RZ002(含岩藻黄素)。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树楷、黄光亮。本标准为首次发布。Q/GDXL 3003S-2021 1 乐纤态TM褐藻粉 RZ002(含岩藻黄素)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乐纤态TM褐藻粉 RZ002(含岩藻黄素)的技术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以褐藻浓缩制成品为主要原料,辅以玉米胚芽油、海藻糖、单,双甘油脂肪酸酯、辛烯基琥珀酸淀粉钠、二氧化硅一种或者几种辅料,经过配料、乳化、喷雾干燥等工艺制成的含岩藻黄素的褐藻粉,属于藻类制品。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 1886.6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单,双甘油脂肪酸酯 GB 27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量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GB 5009.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还原糖的测定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副溶血性弧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1310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糖 GB/T 19111 玉米油 GB/T 23529 海藻糖 GB 2557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二氧化硅 GB 2830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辛烯基琥珀酸淀粉钠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Q/GDXL 3003S-2021 2 3 术语和定义 3.1 乐纤态TM褐藻粉 RZ002(含岩藻黄素)以褐藻浓缩制成品为主要原料,辅以玉米胚芽油、海藻糖、单,双甘油脂肪酸酯、辛烯基琥珀酸淀粉钠、二氧化硅一种或者几种辅料,经过配料、乳化、喷雾干燥等工艺制成的含岩藻黄素的褐藻粉,属于藻类制品。4 技术要求 4.1 原辅料要求 4.1.1 褐藻浓缩制成品 应符合附录 A 的规定。4.1.2 玉米胚芽油 应符合 GB 2716 的规定。4.1.3 海藻糖 应符合 GB/T 23529 的规定。4.1.4 单,双甘油脂肪酸酯 应符合 GB 1886.65 的规定。4.1.5 辛烯基琥珀酸淀粉钠 应符合的 GB 28303 规定。4.1.6 二氧化硅 应符合 GB 25576 的规定。4.1.7 所有原辅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4.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色泽 具有相应品种特有色泽,橘黄色至淡黄色,色泽基本一致 状态 粉末或颗粒,细度均匀,或具有相应品种特有的形态 滋味、气味 具有产品应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 4.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 2 的规定。Q/GDXL 3003S-2021 3 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岩藻黄素含量,%1 级品 2 级品 3 级品 5 2 1 水分,g/100g 5 铅(以 Pb 计),mg/kg 1.0 无机砷(以 As 计),mg/kg 1.5 甲基汞(以 Hg 计),mg/kg 0.5 4.4 微生物限量 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3 微生物限量 项 目 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 表示)n c m M 菌落总数,CFU/g 5 2 104 105 大肠菌群,CFU/g 5 1 20 30 沙门氏菌 5 0 0-副溶血性弧菌,MPN/g 5 1 100 1000 金黄色葡萄球菌,CFU/g 5 1 100 1000 注: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 4789.1执行。4.5 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要求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4.6 净含量及允许负偏差要求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5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6 试验方法 6.1 感官要求 6.1.1 色泽、性状、滋味、气味 取适量试样置于洁净的白色盘(瓷盘或同类容器)中,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和状态,闻其气味。Q/GDXL 3003S-2021 4 6.2 理化指标 6.2.1 岩藻黄素含量 按附录 B 规定检验 6.2.2 水分 按 GB 5009.3 规定检验。6.2.3 铅 按 GB 5009.12 规定检验。6.2.4 无机砷 按 GB 5009.11 规定检验。6.2.5 甲基汞 按 GB 5009.17 规定检验。6.3 微生物检验 6.3.1 菌落总数 按 GB 4789.2 规定检验。6.3.2 大肠菌群 按 GB 4789.3 第二法(平板计数法)规定检验。6.3.3 致病菌(沙门氏菌、副溶血性弧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按 GB 4789.4、GB 4789.7、GB 4789.10 规定检验。6.4 净含量及允许偏差要求 按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测定。7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8 检验规则 8.1 原、辅料入库检验 原辅料应由企业的质检部门按要求进行验收,合格方可入库使用。8.2 组批 以同一批原料、同一生产线、同一班次生产的同一生产日期、同一规格产品为一批。8.3 抽样 Q/GDXL 3003S-2021 5 从同一批次产品中随机抽取千分之一的样品,不满一千者,亦以千计,每批抽样量不少于 100 g,分为两份,并分别装入密封袋中,一份送检,一份用于留样观察。8.4 出厂检验 8.4.1 每批产品必须经生产单位检验部门按本标准检验,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书后,方可出厂。8.4.2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水分、岩藻黄素含量、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净含量。8.5 型式检验 8.5.1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8.5.2 正常生产每季度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投产时;b)更换主要生产设备时;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d)原料供货商或产地改变,有可能影响产品的质量时;e)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f)食品安全监督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8.6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如果微生物指标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不得复检。检验结果中,除微生物指标外,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本标准时,可从原批次产品中加倍抽样复验。复验结果合格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复验结果仍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9 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9.1 标签、标志 标签、标志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中“不直接面对消费者的产品”的相关规定,并对来自原辅料或共线产品的过敏原进行提示,包装图示标志符合 GB/T 191 的规定。9.2 包装 产品包装符合相关的食品安全要求及技术规范。9.3 运输 运输工具、车辆等必须清洁、卫生、干燥、无污染,运输过程必须有效遮盖避免日晒雨淋,且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其他可致交叉污染的物品混运。9.4 贮存 产品应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无鼠、无虫害、无有害物质污染的仓库中,不得露天堆放。产品不得与有毒、有害、潮湿、有异味、易腐败或其他可致交叉污染的物品同库存放。产品堆放于地台板上,离地面 10 cm 以上,离墙 20cm 以上,码垛高度不超过外包装标识的说明。9.5 保质期 产品符合以上规定时,保质期为 24 个月。Q/GDXL 3003S-2021 6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原辅料要求 A.1 原料 褐藻应符合 GB 1964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藻类及其制品的规定。A.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A.1 的规定。表A.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色泽 橙红色至红棕色 状态 无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异物 滋味、气味 具有产品应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 A.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A.2 的规定。表A.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岩藻黄素含量,%5 水分,g/100g 8 铅(以 Pb 计),mg/kg 1.0 无机砷(以 As 计),mg/kg 1.5 甲基汞(以 Hg 计),mg/kg 0.5 A.4 微生物限量 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A.3 的规定。表A.3 微生物限量 项 目 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 表示)n c m M 菌落总数,CFU/g 5 2 104 105 大肠菌群,CFU/g 5 1 20 30 沙门氏菌 5 0 0-副溶血性弧菌,MPN/g 5 1 100 1000 Q/GDXL 3003S-2021 7 金黄色葡萄球菌,CFU/g 5 1 100 1000 注: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 4789.1执行。Q/GDXL 3003S-2021 8 附 录 B(规范性附录)岩藻黄素含量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B.1 原理 岩藻黄素在波长 450nm 附近有最大吸收峰,且浓度与峰面积成正比。样品中岩藻黄素经乙醇提取,采用高效液相色谱,在 450nm 处用紫外可见检测器,外标法定量。B.2 试剂和材料 B.2.1 除另有说明外,所用试剂均为分析纯,水为 GB/T 6682 中规定的一级水。B.2.2 乙腈:色谱纯 B.2.3 无水乙醇 B.2.4 岩藻黄素标准品:纯度90%B.2.5 岩藻黄素标准储备溶液(200 g/mL):精密称取岩藻黄素标准品 10mg(精确至 0.00001g),用无水乙醇溶解并定容至 50mL 棕色容量瓶中,摇匀,置于 4冰箱中避光储存。B.3 仪器和设备 B.3.1 高效液相色谱仪:配紫外可见检测器。B.3.2 分析天平:感量为 0.00001g、0.0001g。B.3.3 超声机。B.3.4 滤膜:0.45 m。B.4 测定步骤 B.4.1 样品溶液的配制 精密称取一定量的待测样(约含岩藻黄素 5mg)(精确至 0.0001 g)于 100mL 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