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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FWTT 0001 S-2020 炸粉.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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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FWTT 0001 S-2020 炸粉 2020
Q/FWTT 福 州 翁 太 太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 Q/FWTT 0001S2020 炸粉 2020-04-06 发布 2020-05-08 实施 福州翁太太食品有限公司 发 布 Q/FWTT 0001S2020 I 前 言 本标准编写格式依据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 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本标准中的感官要求和理化指标根据产品特征及配料制定;安全性指标依据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进行制定。其中,铅指标严于GB 2762的限量规定。本标准由福州翁太太食品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福州翁太太食品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翁长标。本标准为首次发布。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WTT 0001S2020 1 炸粉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炸粉的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小麦粉为主要原料、食用淀粉为辅料,添加或不添加食用盐、香辛料粉、大豆蛋白粉,并选择性添加碳酸氢钠、焦磷酸二氢二钠、磷酸二氢钙、酒石酸氢钾、羧甲基纤维素钠、单,双甘油脂肪酸酯、日落黄、复配膨松剂中的一种或几种,经配料、混合搅拌、包装工序制成的非即食炸粉。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3 技术要求 3.1 原辅料要求 产品中使用的原辅料应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和相关规定。如食品原辅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应选用已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3.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色泽 类白色或淡黄色 取适量样品置于洁净的白色瓷盘中,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状态,闻其气味 状态 呈干燥疏松的粉状,无明显结块,无霉变,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质 气味 具有本品应有的正常气味,无异味 3.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水分,g/100 g 16.0 GB 5009.3 氯化物(以Cl_计或以氯计),%3.0 GB 5009.44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WTT 0001S2020 2 3.4 污染物限量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 污染物限量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铅(以 Pb 计),mg/kg 0.2 GB 5009.12 3.5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检验按JJF 1070的规定执行。3.6 食品添加剂 3.6.1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3.6.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3.7 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4 检验规则 4.1 组批 以同一次投料、同一生产线、同一生产班次生产的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批次。4.2 抽样 从同一组批产品中随机抽取样品,抽样基数不得少于 200 袋,抽样数量为 6 袋。样品分成两份,一份用于检验,一份留样备查。4.3 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4.3.1 出厂检验 产品出厂前应由企业质量检验部门按本标准规定逐批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并出具质量合格证书或盖有检验章后方准予出厂。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水分、氯化物和净含量。4.3.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所规定的全部指标要求。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试制鉴定时;b)原料来源、关键工艺或设备有明显改变时;c)连续停产三个月以上重新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e)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提出型式检验的要求时。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WTT 0001S2020 3 4.4 判定规则 产品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如有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则应在该批产品中重新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复验结果仍有不符合项时,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5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5.1 标志、标签 产品预包装上的食品标签标注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123 号的规定。运输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5.2 包装 5.2.1 产品预包装采用复合食品袋,应清洁、干燥、无异味,符合 GB 9683 的规定,包装封口应严密、防潮。5.2.2 产品外包装采用瓦楞纸箱,应符合 GB/T 6543 的要求,箱体必须牢固,胶封应结实。5.3 运输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干燥,并有防雨、防晒设施,不得与有害、有毒、有异味的物品混装、混运。搬运时应轻拿、轻装、轻卸,严禁抛掷、重压。5.4 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清洁的库房内,避免日晒、雨淋或靠近热源,严禁与有害、有毒、有腐蚀性、有异味或水分较高的物品混贮。5.5 保质期 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包装、运输和贮存条件下,未经启封,产品保质期按产品包装上标签标注执行。_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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