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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DJLSP
0026
S-2019
谷物类罐头
2019
谷物
罐头
Q/DJLSPICS备案号:广 东 省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Q/DJLSP 0026S-2019谷物类罐头2019-01-20 发布2019-02-20 实施广广州州市市东东佳佳利利食食品品有有限限公公司司发布发布备案号:44010288S-2019备案日期:2019年03月12日Q/DJLSP 0026S-2019I前言本标准按 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定编写。本标准由广州市东佳利食品有限公司厂提出。本标准由广州市东佳利食品有限公司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韦海燕、林伟颂本标准于 2019 年 01 月 15 日首次发布。Q/DJLSP 0026S-20191谷物类罐头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谷物类罐头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糯米、黑糯米、水和赤小豆为主要原料,添加辅料白砂糖、猪油、红枣、蜜枣、核桃仁、莲子、瓜子仁、葡萄干、燕麦、薏苡仁、西米、紫薯、芋头,经加工处理、调味、装罐、加小配料、密封、杀菌制成的谷物类罐头。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317白砂糖GB/T 1354大米GB 27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淀粉制品GB 27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食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量GB 2763.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百草枯等 43 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789.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商业无菌检验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与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GB 5009.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锡的测定GB 5009.22食品中黄曲霉毒素 B 族和 G 族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5835干制红枣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8937食用猪油GB 1014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动物油脂GB/T 10786罐头食品的检验方法GB 1310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糖GB/T 14251镀锡薄钢板圆形罐头容器技术条件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4蜜饯卫生标准GB 1930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QB 1007罐头食品净重和固形物含量的测定Q/DJLSP 0026S-20192NY/T 705无核葡萄干NY/T 892绿色食品 燕麦及燕麦粉NY/T 1049绿色食品 薯芋类蔬菜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 75 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第 123 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 年版一部)3技术要求3.1原辅料要求3.1.1糯米、黑糯米、紫米应符合 GB/T 1354 及 GB 2715 的要求。3.1.2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要求。3.1.3赤小豆、莲子、核桃仁、瓜子仁应符合 GB 19300 的要求。3.1.4白砂糖应符合 GB/T 317 和 GB 13104 的要求。3.1.5猪油应符合 GB/T 8937 和 GB 10146 的要求。3.1.6红枣应符合 GB/T 5835 的要求。3.1.7蜜枣应符合 GB 14884 的要求。3.1.8葡萄干应符合 NY/T 705 的要求。3.1.9燕麦应符合 NY/T 892 的要求。3.1.10 紫薯、芋头应符合 NY/T 1049 的要求。3.1.11 薏苡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 年版一部)的要求。3.1.12 西米应符合 GB 2713 的要求。3.1.13 以上原辅料应符合 GB 2761、GB 2762、GB 2763、GB 2763.1 的要求。3.2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要求表 1 感官要求项目要求色泽具有产品应有的色泽。滋味和气味具有产品特有的风味,无异味。组织形态具有产品应有的组织形态。杂质无肉眼可见的杂质容器密封完好,无泄漏、无胖听。容器外表无锈蚀,内壁涂料无脱落3.3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要求。表 2 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总砷(以 As 计),mg/kg0.5铅(以 Pb 计),mg/kg0.2锡(以 Sn 计),mg/kg200镉(以 Cd 计),mg/kg0.1水分,g/100g75黄曲霉毒素,g/kg5.0Q/DJLSP 0026S-20193固形物含量,g/100g403.4微生物指标微生物指标应符合罐头食品商业无菌的要求。3.5食品添加剂3.5.1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3.5.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有关规定。3.6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 75 号的规定。4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5试验方法5.1感官要求检验按 GB/T 10786 规定方法检验.5.2理化指标检验5.2.1总砷按 GB 5009.11 规定方法测定。5.2.2铅按 GB 5009.12 规定方法测定。5.2.3锡按 GB 5009.16 规定方法测定。5.2.4镉按 GB 5009.15 规定方法测定。5.2.5水分按 GB 5009.3 规定方法测定。5.2.6 黄曲霉毒素 B1按 GB 5009.22 规定方法测定。5.2.7 固形物含量按 QB 1007 规定方法测定。5.3微生物指标5.3.1商业无菌按 GB 4789.26 规定方法测定。5.5净含量按 JJF 1070 规定进行。6检验规则6.1原辅料入库检验6.1.1原辅料须经检验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6.2组批同一配料,同一班次,同一生产线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规格、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批。6.3抽样方法和数量从每批产品按 1/1000 的比例随机抽取样品进行检验,每批量抽样量不少于 2 瓶(盒、袋)。定量包装产品净含量检验抽样方法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 75 号的规定进行。6.4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6.4.1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净含量、商业无菌、固形物。Q/DJLSP 0026S-201946.5型式检验6.5.1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第 3 章中规定的所有项目及标签。6.5.2正常生产时,至少每六个月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a)原、辅材料供应商更换,可能影响质量时;b)新产品投产定型时;c)产品三个月以上停产,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e)食品安全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时;f)更换生产设备时。6.6判定规则6.6.1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判定为合格产品。6.6.2检验结果中微生物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判这批产品为不合格,不得进行复检。6.6.3检验结果中(除微生物指标外),若有项目不合格本标准要求时,允许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复检以一次为限,如复检后仍有一项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复检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7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7.1标志和标签产品包装标签应符合 GB 7718 及 GB 28050 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要求。包装箱的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 规定。包装必须注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厂址、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配料表等等。7.2包装包装材料采用三片罐应符合 GB/T 14251 镀锡薄钢板圆形罐头容器技术条件。7.3运输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轻拿轻放,防止日晒雨淋,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不得与其有毒、有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7.4贮存产品应存放在清洁、干燥、卫生的地方,不得与有毒、有污染、有异味、有腐蚀性的物品共贮存。产品应离墙离地 10cm,入库后产品应掌握先进先出的原则。产品符合以上运贮条件,产品保质期为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