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FZQM福州卿米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FZQM0001S—2019复合调味酱2019-9-18发布2019-10-18实施福州卿米食品有限公司发布Q/FZQM0001S—2019前言本标准编写要求依据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本标准中的感官指标根据GB316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复合调味料》制定;水分、氯化物、氨基酸态氮根据多次实测数据确定;酸价、过氧化值依据GB27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制定;污染物限量执行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的规定,其中,铅指标严于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的规定;微生物指标执行GB316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复合调味料》和GB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的规定。本标准于2019年9月18日发布。本标准由福州卿米食品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福州卿米食品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郑乃荣。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ZQM0001S—20191复合调味酱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复合调味酱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花生酱、芝麻酱、辣椒酱、番茄酱、番茄调味酱、豆瓣酱、风味酱、沙拉酱、芥末酱、咖喱卤、油辣椒、火锅蘸料、火锅底料、排骨酱、叉烧酱、香辛料酱(泥)中的两种或多种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食用植物油,并配以水、稀奶油、食用淀粉、鸡汁调味料、鸡精调味料、鸡粉调味料、香辛料调味油、香辛料调味汁、风味汤料、酿造酱油、酿造食醋、酿造酱、蚝油、发酵酒及其配制酒、蒸馏酒及其配制酒、调味料酒、本味淋、食用盐、蜂蜜、食糖、味精、黄油、香辛料、香辛料粉中一种或多种为辅料,经预处理、调配、杀菌或不杀菌、冷却或不冷却、包装而成的复合调味酱。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3产品分类根据产品工艺(是否经杀菌)和食用方式不同,分为即食复合调味酱和非即食复合调味酱;根据产品配料组分不同,又分为含油型复合调味酱和非油型复合调味酱。4技术要求4.1原辅料要求产品中使用的原辅料应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和相关规定。如食品原辅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应选用已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4.2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具有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