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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FWXY 0003 S-2019 特酿啤酒.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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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FWXY 0003 S-2019 特酿啤酒 2019 啤酒
Q/FWXY 福 建 武 夷 兴 华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 Q/FWXY0003S-2019 特酿啤酒 2019-01-15 发布 2019-04-15 实施 福建武夷兴华实业有限公司 发 布 Q/FWXY0003S-2019 I 前 言 本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福建省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比普通啤酒酒精度更高的特酿啤酒企业标准作为本企业组织生产和交货验收的依据。本标准的编写格式和内容依据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进行编写。本标准由福建武夷兴华实业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福建武夷兴华实业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林建斌 卢立洋 林毅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WXY0003S-2019 1 特酿啤酒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特酿啤酒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特酿啤酒的生产、检验与销售。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2758 发酵酒卫生标准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4544 啤酒瓶 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T 4789.25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酒类检验 GB/T 4927啤酒 GB/T 4928啤酒分析方法 GB 5009.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果糖、葡萄糖、蔗糖、麦芽糖、乳糖的测定 GB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738瓶装酒、饮料塑料周转箱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9106包装容器 铝易开盖两片罐 GB/T 13521冠型瓶盖 GB/T 17714啤酒桶 GB/T 20886食品加工用酵母 GB/T 20942啤酒企业良好操作规范 NY/T 702 啤酒花 QB/T 1686 啤酒麦芽 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修订版)3 术语和定义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WXY0003S-2019 2 特酿啤酒:以麦芽、水为原料,加啤酒花(包括酒花制品),经酵母发酵酿制而成的含有一定二氧化碳的、起泡的、具有比普通啤酒更高酒精度的发酵酒。4 产品分类 4.1淡色特酿啤酒:色度2EBC-14EBC的啤酒。4.2浓色特酿啤酒:色度15EBC-40EBC的啤酒。4.3黑色特酿啤酒:色度大于等于41EBC的啤酒。本产品按原麦汁浓度分为6个品种,分别为:大于等于14.1OP、12.1 OP14.0 OP、11.1 OP12.0 OP、10.1 OP11.0 OP、8.1 OP10.0 OP、小于等于8.0OP。5 要求 5.1 原料要求 5.1.1 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5.1.2 啤酒花:应符合 NY/T 702 的规定。5.1.3 啤酒麦芽:应符合 QB/T 1686 的规定。5.1.4 啤酒酵母:应符合 GB/T 20886 的规定。5.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优级 一级 外观a 透明度 酒体有光泽,允许有肉眼可见的微细悬浮物和沉淀物(非外来异物)泡沫 形态 泡沫细腻挂杯 泡沫较细腻挂杯 泡持性b/s 瓶装 180 130 听装 150 110 香气和口味 具有明显的酒花、麦芽香气,口味纯正,爽口,酒体醇厚,杀口,柔和,无异味 有较明显的酒花、麦芽香气,口味纯正,较爽口,杀口,无异味。a 对非瓶装的“鲜啤酒”无要求。b 对桶装(鲜、生、熟)啤酒无要求。5.3 理化指标 5.3.1 淡色特酿啤酒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规定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WXY0003S-2019 3 表 2 淡色特酿啤酒理化要求 项目 优级 一级 原麦汁浓度 a/P X 酒精度 b/(%vol)Y 总酸/(mL/100mL)大于等于 14.1P 3.0 10.1P14.0P 2.6 小于等于 10.0P 2.2 二氧化碳 c/%(质量分数)0.350.65 双乙酰/(mg/L)0.1 0.15 蔗糖转化酶活性 d 呈阳性 甲醛/(mg/L)1.8 铅(以 Pb 计)/(mg/kg)0.18 a“X”为标签上标注的原麦汁浓度,10.0P 允许的负偏差为“-0.3”;10.0P 允许的负偏差为“-0.2”。b”Y”为标签上标注的酒精度.允许的负偏差为“-0.5”.c 桶装(鲜、生、熟)啤酒二氧化碳不得小于 0.25%(质量分数)。d 仅对“生啤酒”和“鲜啤酒”有要求。5.3.2 浓色特酿啤酒、黑色特酿啤酒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3 规定 表 3 浓色特酿啤酒、黑色特酿啤酒理化要求 项目 优级 一级 原麦汁浓度 a/P X 酒精度 b/(%vol)Y 总酸/(mL/100mL)4.0 二氧化碳 c/%(质量分数)0.350.65 蔗糖转化酶活性 d 呈阳性 甲醛/(mg/L)1.8 铅(以 Pb 计)/(mg/kg)0.18 a“X”为标签上标注的原麦汁浓度,10.0P 允许的负偏差为“-0.3”;10.0P 允许的负偏差为“-0.2”。b”Y”为标签上标注的酒精度.允许的负偏差为“-0.5”.c 桶装(鲜、生、熟)啤酒二氧化碳不得小于 0.25%(质量分数)。d 仅对“生啤酒”和“鲜啤酒”有要求。5.4 微生物限量要求 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4的规定。表4 微生物限量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WXY0003S-2019 4 项目 采样方案及限量a n c m 沙门氏菌 5 0 0/25mL 金黄色葡萄球菌 5 0 0/25mL a样品的分析及处理按 GB 4789.1 执行。5.5 净含量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05 年第75号令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的规定。5.6 食品添加剂 5.6.1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5.6.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GB/T 20942的规定。6 生产加工过程要求 应符合GB/T 20942的规定。7 分析方法 7.1 感官要求检验 按 GB/T 4928 规定的方法检验。7.2 理化指标检验 7.2.1 酒精度、总酸、二氧化碳、双乙酰、原麦汁浓度、蔗糖转化酶活性:按 GB/T 4928 规定的方法检验。7.2.2 甲醛:按 GB/T 5009.49 规定的方法测定。7.2.3 铅:按 GB 5009.12 规定的方法检测定。7.3 微生物限量检验 样品的分析及处理按 GB 4789.1 的要求,检验按 GB/T 4789.25 规定的方法执行。8 检验规则 8.1 组批 发酵成熟的嫩啤酒经过滤后,同一清酒罐、同一包装线、连续生产的同一包装形式当天包装出厂(或入库)的、具有同样质量检验报告单的产品为一批。8.2 抽样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WXY0003S-2019 5 8.2.1 按表 5 抽取样本。桶装啤酒应使用灭菌的器具,在无菌条件下从各样本中采样、封装。箱装(瓶、听)啤酒先按表 5 规定抽取样本,再随机从各样本中抽取单位样品件数。当样品总量不足 4.0L 时,应适当按比例增加取样量。表 5 抽样表 样本批量范围/箱或桶 样本数/箱或桶 单位样本数/瓶或听 50 以下 3 3 511200 5 2 120135000 8 1 35001 13 1 8.2.2 采样后应立即贴上标签,注明:样品名称、品种规格、数量、制造者名称、采样时间与地点、采样人。将其中三分之一样品封存,于 525保留 10d 备查。其余样品立即送化验室,进行感官、理化和卫生要求的检验。8.3 检验分类 8.3.1 出厂检验 8.3.1.1 产品出厂前,应由生产厂的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按本标准规定逐批进行检验,检验合格,方可出厂。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合格证)可以放在包装箱内,也可以在标签上或在包装箱外打印“合格”二字。8.3.1.2 检验项目:净含量、感官要求、酒精度、原麦汁浓度、总酸、二氧化碳。8.3.2 型式检验 8.3.2.1 检验项目:5.25.5 的全部要求。8.3.2.2 型式检验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亦应进行:a)原辅材料有较大变化时;b)更换设备或停产后,重新恢复生产时;c)出厂检验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d)国家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8.4“不合格项目”分类 8.4.1“缺陷”项目:卫生要求。8.4.2“严重瑕疵”项目:净含量、标签、特种啤酒的特征性指标、双乙酰、生啤酒和鲜啤酒的“蔗糖转化酶活性”。8.4.3“一般瑕疵”项目:除“缺陷”和“严重瑕疵”以外的其余项目。8.5 判定规则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WXY0003S-2019 6 8.5.1 受检样品如有两项以下(含两项)指标检验不合格时,应重新自同批产品中抽取两倍量样品进行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8.5.2 若复验结果仍有 1 项“缺陷”或“严重瑕疵”时,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8.5.3 若复验结果仍有1项“一般瑕疵”,但不低于下一个质量等级批标时,判该批产品为合格;若低于下一个质量等级指标或者超过1项“一般瑕疵”时,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9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9.1 标志 9.1.1 销售包装标签应符合 GB 7718 的有关规定,标明:产品名称、原料、酒精度、原麦汁浓度、净含量、制造者名称和地址、灌装(生产)日期、保质期、执行标准号。用玻璃瓶包装的啤酒,还应在标签、附标或外包装上印有“警示语:过量饮酒有害健康;孕妇和儿童不宜饮酒”,“切勿撞击,防止爆瓶”。9.1.2 外包装纸箱上除标明产品名称、制造者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外,还应标明单位包装的净含量和总数量。9.1.3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要求。9.2 包装 9.2.1 瓶装啤酒,应使用符合 GB 4544 有关要求的玻璃瓶和符合 GB/T 13521 有关要求的瓶盖。9.2.2 听装啤酒,应使用有足够耐受压力的包装容器包装,如:铝易开盖两片罐,并应符合 GB/T 9106的有关要求。9.2.3 桶装啤酒,应使用符合 GB/T 17714 有关要求的啤酒桶。9.2.4 产品应封装严密,不得有漏气、漏酒现象。9.2.5 瓶装啤酒外包装应使用符合 GB/T 6543 要求的瓦楞纸箱、符合 GB/T 5738 要求的塑料周转箱,或者使用软塑整体包装。瓶装啤酒不得只用绳捆扎出售。注:当使用自动包装机打包时,瓦楞纸箱内允许无间隔材料。9.3 运输和贮存 9.3.1 搬运啤酒时,应轻拿轻放,不得扔摔,应避免撞击和挤压。9.3.2 啤酒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装、混贮、混运。9.3.3 啤酒宜在 525下运输和贮存;低于或高于此温度范围,采取相应的防冻或防热措施。9.3.4 啤酒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的库房中;不得露天堆放,严防日晒、雨淋;不得与潮湿地面直接接触。9.3.5 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条件下,未经启封,从生产之日起产品保质期为12个月 _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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