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FJKS福建中科康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FJKS0004S—2019谷物碾磨粉2019-10-30发布2019-11-30实施福建中科康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布Q/FJKS0004S—2019I前言本标准编写格式按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进行编写。本标准中的感官指标和特性指标(水分、粒度、灰分、含砂量、磁性金属物)根据产品实际特性及配料制定;污染物限量按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其中铅的限量严于国家标准;真菌毒素限量按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农药残留限量按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制定。本标准由福建中科康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福建中科康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上官鑫华、上官炎超、方仕舟、周志宏、吴建军、林兴文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JKS0004S—20191谷物碾磨粉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谷物碾磨粉的分类及定义、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谷类(麦麸、荞麦、糙米(玄米)、黑麦、黑小麦、燕麦、燕麦麸、黑米、薏米、苦荞米、青稞、高粱、小麦、大麦、小米、玉米、藜麦、紫米、籼米、粳米、糯米)或豆类(黄豆、绿豆、红豆、黑豆、鹰嘴豆、豌豆、豇豆)中的一种为原料,经过预处理、干燥或不干燥、熟化或不熟化、粉碎、称重包装而制成的谷物碾磨粉。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3分类及定义3.1按产品原料不同分类按产品原料不同分类:谷类粉、豆类粉。3.1.1谷类粉以谷类(麦麸、荞麦、糙米(玄米)、黑麦、黑小麦、燕麦、燕麦麸、黑米、薏米、苦荞米、青稞、高粱、小麦、大麦、小米、玉米、藜麦、紫米、籼米、粳米、糯米)中的一种为原料,经过预处理、干燥或不干燥、熟化或不熟化、粉碎、称重包装而制成的谷类粉。3.1.2豆类粉以豆类(黄豆、绿豆、红豆、黑豆、鹰嘴豆、豌豆、豇豆)中的一种为原料,经过预处理、干燥或不干燥、熟化或不熟化、粉碎、称重包装而制成的豆类粉3.2按粉体粒径不同分类按粉体粒径分类:粗粉、超微粉3.2.1粗粉是指能全部通过80目筛,但混有能通过120目筛不超过40%的粉末。3.2.2超微粉是指百分之六十颗粒的粒度(D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