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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FJJH
0002
S-2021
日晒儿童盐
2021
日晒
儿童
Q/FJJH 0002S-20211Q/FJJH福建省泉州晶海轻化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FJJH 0002S-2021日晒儿童盐2021-06-07 发布2021-07-01 实施福建省泉州晶海轻化有限公司发布Q/FJJH 0002S-20212前言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规定进行编写。本标准中的感官要求、白度、粒度根据本产品的特征而制定,理化指标参考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GB/T 5461食用盐、GB 2687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碘含量要求制定,其中铅、钡污染物限量严于 GB 2762 和 GB 2721 的规定。本标准由福建省泉州晶海轻化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福建省泉州晶海轻化有限公司。本标准起草人:李丽琴、曾立新、刘小强。本标准首次发布。本标准适应于下列生产企业:企业名称生产地址福建省泉州晶海轻化有限公司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山腰驿峰中路 999 号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JJH 0002S-20213日 晒 儿 童 盐1 范围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日晒儿童盐(属食用盐中日晒盐类产品)的技术要求,生产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以台湾海峡优质海水,经人工采用非物质文化遗产晒制技艺结晶的优细海盐为原料,通过人工挑选、卤水洗涤、烘干、添加(或不添加)碘强化剂、包装制成的日晒儿童盐。2 规范性规范性引用引用文件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的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GB 5009.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 5009.4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盐指标的测定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8618-2001 制盐工业主要产品取样方法GB/T 8946 塑料编织袋通用技术要求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T 13025.1 制盐工业通用试验方法 粒度的测定GB/T 13025.2 制盐工业通用试验方法 白度的测定GB/T 13025.4 制盐工业通用试验方法 水不溶物的测定GB 1488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19828 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质量管理技术规范GB 2640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碘酸钾GB 2687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碘含量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 75 号令(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JJH 0002S-2021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163 号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3技术技术要求要求3.1原辅料要求原辅料要求3.1.1 原料盐:应符合 GB 2721 和 GB/T 5461 的要求。3.1.2 碘酸钾:应符合 GB 26402 的要求。3.1.3 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要求。3.2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要求。表表 1 感官要求感官要求项 目要 求色泽、形态晶莹、洁白、粒状气味、滋味味咸、味鲜、无异味杂质无正常视力可见与盐无关的外来异物3.3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规定。表表 2 理化指标理化指标项 目指 标粒度,(0.32.8mm 筛间物)g/100g 85白度,度 63水分,g/100g 4.10水不溶物,g/100g 0.10氯化钠(以湿基计),g/100g 93.80硫酸根,g/100g 0.78碘强化剂 a(以 I 计),mg/kg按 GB 26878 规定执行a 未加碘福盐御品碘强化剂应 5mg/kg,应在包装显著位置标注“未加碘”字样。3.4污染物污染物指标指标污染物限量应符合 GB 2762 的规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指标应符合表 3 的要求。表表 3 污染物限量污染物限量项 目指 标检验方法铅(以 Pb 计),mg/kg 2.0GB 5009.423.5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JJH 0002S-202153.5.1 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3.5.2 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及 GB 14880、GB 26878 的规定。3.6净含量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4生产加工过程工艺要求生产加工过程工艺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和 GB/T 19828 的规定。5试验方法试验方法5.1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取适量试样于白色洁净浅盘中,在自然光线下,观察其杂质、色泽和组织状态,并嗅其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品尝滋味。5.2 理化指标理化指标5.2.1 白度的测定白度的测定按 GB/T 13025.2 规定的方法检验。5.2.2 粒度的测定粒度的测定按 GB/T 13025.1 规定的方法检验。5.2.3 水分的测定水分的测定按 GB/T 13025.3 第 3 章灼烧法检验。5.2.4 水不溶物的测定水不溶物的测定按 GB/T 13025.4 规定的方法检验。5.2.5 氯化钠氯化钠和硫酸根和硫酸根的测定的测定5.2.5.1 氯离子的测定氯离子的测定按 GB 5009.42 规定的方法检验。5.2.5.2 钙、镁离子的测定钙、镁离子的测定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JJH 0002S-20216按 GB/T 13025.6 规定的方法检验。5.2.5.3 硫酸根硫酸根的测定的测定按 GB/T 13025.8 规定的方法检验。5.2.5.4氯化钠的计算氯化钠的计算按 5.2.5.1、5.2.5.2、5.2.5.3 给出的各离子的含量,依表 4 中所注顺序号计算各化合物成分的百分含量,依次计算硫酸钙、硫酸镁、硫酸钠、氯化钙、氯化镁、氯化钠的含量。若以顺序号计算时,某种化合物因阴离子或阳离子不存在而不能形成,即依次以下一顺序号递补进行计算,计算结果至小数点后第三位,取至第二位。表表 4 离子结合离子结合顺序顺序阴离子阳离子钙离子镁离子钠离子硫酸根(1)硫酸钙(2)硫酸镁(3)硫酸钠氯离子(4)氯化钙(5)氯化镁(6)氯化钠5.2.6碘的测定碘的测定按 GB 5009.42 规定的方法检验。5.2.7铅的测定铅的测定按 GB 5009.12 规定的方法检验。5.2.8检验数据的验证检验数据的验证水分、水不溶物、氯化钠、硫酸钙、硫酸镁、硫酸钠、氯化钙、氯化镁之和在 99.5100.4之间时,检验数据成立。5.3净含量净含量按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6检验规则检验规则6.1组批组批由同一批原料、同一生产线、由相同的加工方法生产的同一等级的,一次交付的产品构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JJH 0002S-20217成一批。6.2抽样抽样对于批量(100kg)的福盐御品产品,碘强化剂项目的抽样按均匀分布,随机抽取 9个份样,每个份样应不少于 50g。其他项目按 GB/T 8618-2001 第一篇规定执行。对于构不成批量(100kg)的福盐御品产品,随机抽取 1000g 以上样品,混匀后平均分为两份,一份用于检测,一份作为备用样。6.3检验分类检验分类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6.3.1出厂检验出厂检验依据 GB/T 5461 规定,每批产品应由生产企业的质检部门检验,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白度、粒度、水分、水不溶物、氯化钠、硫酸根、碘强化剂、净含量。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并附合格证明后方可出厂。6.3.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所规定的全部指标。正常生产时,每半年应不少于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a)原料、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生产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b)停产半年及以上,再恢复生产时;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d)国家食品安全监督部门提出要求时。6.4 判定规则判定规则6.4.1 碘强化剂项目对于批量的福盐御品产品,当 9 个份样的平均值(x)符合 GB 26878的要求,且其相对标准偏差(RSD)不大于 20%时,判定为合格。平均值(x)的计算见公式(1),相对标准偏差(RSD)的计算见公式(2)。)1.(.11_niixnx)2.(.%.100)(11121_1nixxnxRSD式中: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JJH 0002S-20218n 份样数;xi第 i个份样碘含量值,单位为毫克每千克(mg/kg);x碘含量的平均值,单位为毫克每千克(mg/kg);RSD均匀度,相对标准偏差对于构不成批量的福盐御品产品,碘强化剂项目符合 GB 26878 要求时,则判该项目合格。否则应使用备用样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其他项目中如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规定,应使用备用样对不符合项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的规定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否则为不合格。7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7.1标签、标志标签、标志产品的预包装标签、标注应符合 GB 7718 和 GB 28050 的规定,外包装物的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7.2包装包装7.2.1包装材料包装材料与产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应符合 GB 4806.1 的规定。7.2.2包装计量包装计量包装计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 75 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7.3运输运输运输工具应清洁、干燥、无污染,运输途中应防雨、防潮、防暴晒,不应与能导致产品污染的货物混装。7.4贮存贮存贮存仓库应清洁、干燥,不应与可能对产品造成污染的物品混存。应防止雨淋、受潮,产品存放应隔墙离地。_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