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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FJBS
0004
S-2019
荷包豆罐头
2019
荷包
罐头
Q/FJBS 福 建 碧 山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 Q/FJBS0004S2019 代替 Q/FJBS 0004S-2016 荷包豆罐头 2019-03-01 发布 2019-04-01 实施 福建碧山食品有限公司 发 布 Q/FJBS 0004S2019 I 前 言 本标准根据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进行编写。本标准中的感官指标和特性指标根据产品特征及配料制定,铅、锡依据 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制定,其中锡的限量严于 GB 2760,食品添加剂依据 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制定,微生物指标执行罐头食品商业无菌。本标准代替 Q/FJBS 0004S-2016荷包豆罐头。本标准与 Q/FJBS 0004S-2016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引用文件采用相关标准的最新版本;理化指标中修改了锡、铅的限量。修改了保质期的规定。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Q/FJBS 0004S-2016 废止。本标准由福建碧山食品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福建碧山食品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志华、蔡连辉。本标准于 2016 年 3 月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JBS 0004S2019 1 荷包豆罐头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荷包豆罐头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荷包豆为主要原料,以饮用水、白砂糖、食用盐、味精、柠檬酸、D-异抗坏血酸钠、黄原胶、氯化钙为辅料,经清洗、浸泡、预煮、调配、灌装、密封、高温杀菌等工艺制成的荷包豆罐头。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317 白砂糖 GB 1886.2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D-异抗坏血酸钠 GB 1886.4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黄原胶 GB 1886.4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氯化钙 GB 1886.23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柠檬酸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789.2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商业无菌检验 GB 4806.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玻璃制品 GB 4806.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锡的测定 GB 5009.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 GB/T 5461 食用盐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89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罐头食品生产卫生规范 GB/T 8967 谷氨酸钠(味精)GB/T 10786 罐头食品的检验方法 QB/T 1006 罐头食品检验规则 QB/T 4631 罐头食品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5 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JBS 0004S2019 2 3 技术要求 3.1 原辅料 3.1.1 荷包豆 无虫害、无污染、无霉变、无腐烂,并符合GB 2762、GB 2763的要求。3.1.2 饮用水 应符合 GB 5749 的要求。3.1.3 白砂糖 应符合 GB/T 317 的要求。3.1.4 食用盐 应符合GB/T 5461的要求。3.1.5 味精 应符合 GB/T 8967 的要求。3.1.6 柠檬酸 应符合 GB 5009.235 的要求。3.1.7 D-异抗坏血酸钠 应符合 GB 1886.28 的要求。3.1.8 黄原胶 应符合 GB 1886.41 的要求。3.1.9 氯化钙 应符合 GB 1886.45 的要求。3.2 感官指标 感官指标应符合表 1 的要求。表 1 感官指标 项目 要求 色泽 呈荷包豆熟制后正常色泽 组织形态 软硬适度,颗粒基本完整,允许有少量破碎粒 滋味与气味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 杂质 无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杂质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JBS 0004S2019 3 3.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要求。表 2 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固形物含量,%40 氯化物(以 NaCL 计),%6.0 铅(以 Pb 计),mg/kg 0.5 锡(以 Sn 计)a,mg/kg 250 a仅限于镀锡薄钢板容器包装的产品。3.4 微生物指标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罐头食品商业无菌的要求。3.5 食品添加剂 3.5.1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标准和有关规定。3.5.2 食品添加剂品种及其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柠檬酸、D-异抗坏血酸钠、黄原胶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氯化钙最大使用最为 1.0g/kg。3.6 净含量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5 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3.7 生产过程卫生要求 应符合 GB 8950 的要求。4 试验方法 4.1 感官指标、固形物含量 按 GB/T 10786 规定的方法进行。4.2 氯化物 按 GB 5009.44 中规定的方法进行。4.3 铅 按 GB 5009.12 规定的方法进行。4.4 锡 按 GB 5009.16 规定的方法进行。4.5 微生物指标 按 GB4789.26 规定执行。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JBS 0004S2019 4 4.6 净含量 按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进行。5 检验规则 按 QB/T1006 中的规定执行。其中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指标、固形物含量、净含量、微生物指标。6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内包装采用金属容器、玻璃瓶包装,金属容器应符合 GB 4806.9 的要求,玻璃瓶应符合 GB 4806.5的要求,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按 QB/T 4631 中的规定执行。7 保质期 按不同包装方式分别确定产品保质期,具体以产品标签上标示的保质期限为准。_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