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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DGRX
0002
S-2022
雪花酥糖果
2022
雪花
糖果
注 ICS 备案号:广 东 省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 Q/DGRX Q/DGRX 0002 S-2022 雪花酥(糖果)2022-04-15 发布 2022-05-25 实施 东莞市荣心食品有限公司东莞市荣心食品有限公司 发布发布 备案号:44190181S-2022备案日期:2022年05月10日备案有效期:伍年Q/DGRX 0002S-2022 I 前 言 本标准按 GB/T 1.1-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一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编制。本标准由东莞市荣心食品有限公司提出和归口。本标准由东莞市荣心食品有限公司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文健。本标准于2022年04月15日首次发布,于2022年05月25日实施。Q/DGRX 0002S-2022 1 雪花酥(糖果)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雪花酥(糖果)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棉花糖、白砂糖为主要原料,添加黄油或人造奶油、乳粉、小麦粉、鸡蛋、酵母、水、食品用香精、山梨酸钾,添加腰果仁、杏仁、核桃仁、瓜子仁、葡萄干、蔓越莓干、蓝莓干、芒果粒果脯、紫薯粉、绿茶粉、辣木叶粉、椰子粉、可可粉、代可可脂巧克力的其中一种或几种,添加或不添加饼干,经调配、混合、压片、包装等工艺制成的雪花酥(糖果)。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订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317 白砂糖 GB/T 1355 小麦粉 GB 1886.3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山梨酸钾 GB 27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食 GB 274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还原糖的测定 GB 5009.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果糖、葡萄糖、蔗糖、麦芽糖、乳糖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710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饼干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9678.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巧克力、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其制品 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GB 1310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糖 GB 1488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1488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蜜饯 Q/DGRX 0002S-2022 2 GB 16325 干果食品卫生标准 GB 1739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糖果 GB 1740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糖果巧克力生产卫生规范 GB 1930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 GB 196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 GB 1964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稀奶油、奶油和无水奶油 GB/T 20706 可可粉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T 28118 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符合膜、袋 GB 306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 GB/T 31123 固体食品包装用纸板 GB 3163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加工用酵母 GB/T 34321 食用甘薯淀粉 SB/T 10104 糖果 充气糖果 LS/T 3217 人造奶油(人造黄油)NY/T 2672 茶粉 DB46/T 69 椰子粉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关于批准蛋白核小球藻等4种新资源食品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19号)3 技术要求 3.1 原辅料要求 3.1.1 棉花糖应符合GB 17399的要求。3.1.2 白砂糖应符合GB/T 317、GB 13104的要求。3.1.3 黄油应符合GB 19646的要求。3.1.4 人造奶油应符合LS/T 3217的要求。3.1.5 饼干应符合GB 7100的要求。3.1.6 乳粉应符合GB 19644的要求。3.1.7 小麦粉应符合GB/T 1355、GB 2715的要求。3.1.8 鸡蛋应符合GB 2749的要求。3.1.9 酵母应符合GB 31639的要求。3.1.10 水果应符合GB 5749的要求。3.1.11 腰果仁应符合GB 19300的要求。3.1.12 杏仁应符合GB 19300的要求。3.1.13 核桃仁应符合GB 19300的要求。3.1.14 瓜子仁应符合GB 19300的要求。3.1.15 葡萄干、蔓越莓干、蓝莓干应符合GB 16325的要求。3.1.16 芒果粒果脯应符合GB 14884的要求。3.1.17 紫薯粉呈粉末状,无结块、无潮解,无异味,应符合GB/T 34321的规定。3.1.18 绿茶粉应符合NY/T 2672的要求。3.1.19 辣木叶粉应洁净、呈粉末状、无潮解,无异味,并应符合关于批准蛋白核小球藻等4种新资源食品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19号)的要求。Q/DGRX 0002S-2022 3 3.1.20 椰子粉应符合DB46/T 69的要求。3.1.21 可可粉应符合GB/T 20706的要求。3.1.22 代可可脂巧克力应符合GB 9678.2的要求。3.1.23 食品用香精应符合GB 30616的要求。3.1.24 山梨酸钾应符合GB 1886.39的要求。3.1.25 以上原辅料还应符合GB 2761、GB 2762、GB 2763的要求。3.1.26 所有原辅料还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3.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外观、色泽 符合本产品的外观特性,具有正常产品的色泽 滋味、气味 具有产品应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嗅,无异味 状态 符合本产品的特性,无霉变,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 3.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要求。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干燥失重,g/100g 11.0 铅(以Pb计),mg/kg 0.4 3.4 微生物限量 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3的要求。表3 微生物限量 项 目 指 标 采样方案a及限量 n c m M 菌落总数,CFU/g 5 2 104 105 大肠菌群,CFU/g 5 2 10 102 a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 4789.1执行。3.5 食品添加剂/食品营养强化剂的要求 3.5.1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 2760的要求。3.5.2 食品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GB 14880的要求。3.6 净含量 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4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7403和GB 14881的规定。5 试验方法 5.1 感官要求 Q/DGRX 0002S-2022 4 按GB 17399的规定执行。5.2 理化指标 5.2.1 干燥失重 按GB 5099.3规定的方法测定。5.2.2 铅 按GB 5099.12规定的方法测定。5.3 微生物限量 5.3.1 菌落总数 按GB 4789.2规定的方法测定。5.3.2 大肠菌群 按GB 4789.3规定的方法测定。5.4 净含量 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6 检验规则 6.1 原、辅料入库检验 原辅料入库前应由企业质检部门按要求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使用。6.2 出厂检验 6.2.1 产品出厂前对产品进行检验,检验结果符合本标准要求的产品方可出厂。6.2.2 净含量、感官要求、干燥失重、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为每批必检项目。6.3 型式检验 6.3.1 型式检验至少应每半年进行一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a)产品定型投产时;b)更换主要生产设备时;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d)原料产地或供货商发生变化时;e)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f)食品安全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6.3.2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第3章要求的全部项目和标签。6.4 组批 同一原料、同一班次、同一条生产线的同一品种的产品为一批。6.5 抽样方法及数量 样品应从仓库成品库中随机抽样,每批抽样数独立包装应不少于14个(不含净含量抽样),检样一式二份,供检验和复检备用。其中净含量抽样按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进行。6.6 判定规则 6.6.1 检验结果符合本标准要求,则判定该品批产品合格;6.6.2 如果检验结果微生物限量不符合时,则整批产品不合格,且不得复检;6.6.3 其余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应重新按6.5抽样方案加倍取样复检,复检结果符合要求时,作合格评论。复检后仍有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则整批产品不合格。7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7.1 标志、标签 7.1.1 包装箱的图形标志符合GB/T 191 的要求。Q/DGRX 0002S-2022 5 7.1.2 标签应符合GB 7718和GB 28050 的要求。7.2 包装 产品所用的包装材料应符合相应食品级包装材料国家标准的要求,铝箔膜、袋应符合GB/T 28118的要求,复合袋应符合GB 9683的要求,塑料瓶应符合GB 4806.7的要求,纸盒用纸板应符合GB/T 31123的要求,外包装用纸箱应符合GB/T 6543的要求。7.3 运输 7.3.1 运输工具应保持干燥、清洁、平整、无异味;应防止污染。不能影响包装及质量。7.3.2 运输时要防止受热、受潮。7.3.3 运输时应轻装轻卸,平面堆放,防止倾倒、重压,防止包装破碎和产品变形。若有破损时,应及时加封。7.3.4 运输过程中严禁重压,不得与有毒、有异味、有腐蚀性的物品混运。7.3.5 在周转堆放时,应防止日晒雨淋,不得在露天长期堆放,或直接放在地上,以免受潮。7.4 贮存 产品应存放于通风阴凉、干燥、清洁、无异味的库房中,避免阳光直射。应有防火、防虫、防鼠设施,并应防止农药和其他化学物品污染成品,产品不得与有毒、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恶臭的物品同库储存,贮存时货物离地面10cm,离墙面10cm。产品在包装完整无破损的状态下,常温下保质期不超过9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