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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CJH 0027 S-2022 人参果蔬酵素膳食纤维固体饮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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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CJH 0027 S-2022 人参果蔬酵素膳食纤维固体饮料 2022 人参果 酵素 膳食 纤维 固体 饮料
新模板标记勿删Q/CCJHQ/CCJH0027S-2022代替Q/CCJH0027S-2018人参果蔬酵素膳食纤维固体饮料2022-02-28 发布2022-02-28 实施扫二维码下载电子版长 春 金 荷 药 业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长春金荷药业有限公司 发布Q/CCJH0027S-2022220569S-20222022 03282025 0327Q/CCJH0027S-20221前言本标准编写的格式、结构和内容均按 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而编辑的。本标准起草单位:长春金荷药业有限公司本标准延续 2019 年 04 月 18 日备案的 Q/CCJH0027S-2018人参果蔬酵素膳食纤维固体饮料进行备案,本标准自备案实施之日起,原标准同时废止。Q/CCJH0027S-20222人参果蔬酵素膳食纤维固体饮料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人参(人工种植 5 年生)、果蔬酵素粉、木糖醇、抗性糊精为原料,经调配、混合、干燥、粉碎、过筛、分装、包装而成的固体饮料人参果蔬酵素膳食纤维固体饮料。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886.23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木糖醇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酵母菌计数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T 10004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GB/T 10789饮料通则GB 12695饮料企业良好生产规范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为啥规范GB 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 28118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GB/T 29602固体饮料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NY 318人参制品DBS 22/024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原料用人参Q/CCJH0027S-20223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12 年第 17 号 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卫生部公告 2012 年第 16 号公告新资源食品抗性糊精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5 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123 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技术要求3.1原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3.1.1生晒参为人工种植 5 年或 4 年生,红参为人工种植 5 年生,应符合 DBS 22/024 中生晒参、红参的规定,每 100 产品添加人参 30g。3.1.2果蔬酵素粉由广州能靓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供货,为进口原料,经进口检验检疫合格,其原料符合附录 A 规定的种类。3.1.3木糖醇应符合 GB 1886.234 的规定。3.1.4抗性糊精应符合(卫生部公告 2012 年第 16 号)的规定,每 100 克产品含抗性糊精 30 克。3.1.5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棕红色至棕褐色或产品固有色泽取5g左右的被测样品置于一洁净的白色搪瓷盘中,在自然光线下目测其色泽与外观,按标签上所述使用方法于透明玻璃烧杯内冲溶稀释后,立即嗅其香味,辨其滋味,静置3min后看烧杯底部有无异物组织形态具有本品特有的气味,无异嗅,无异味滋、气味粉末状,无结块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水分,%7.0GB 5009.3人参总皂苷,%0.3NY 3183.4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污染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kg0.8GB 5009.123.5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4 的规定。Q/CCJH0027S-20224表 4微生物限量项目采样方案及限量检验方法ncmM菌落总数,CFU/g52100010000GB 4789.2大肠菌群,CFU/g5210100GB 4789.3中的平板计数法霉菌计数,CFU/g50GB 4789.15致病菌指标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 表示)检验方法ncmM沙门氏菌500GB 4789.4金黄色葡萄球菌51100 CFU/g1000 CFU/gGB 4789.10 第二法注: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致病菌指标可以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4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的规定,并按照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6检验规则6.1出厂检验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净含量、水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6.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遇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6.3组批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6.4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同一规格、同一批次的合格产品中抽样基数不得少于 2 kg。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至少 12 个最小独立包装(总净含量不少于 500g),样品分成两份,一份用于检验,一份备查。6.5判定规则6.5.1 出厂检验项目或型式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判为合格品。Q/CCJH0027S-202256.5.2 微生物检验一次检验不合格,则为不合格。6.5.3 其它各项检验结果有一项不合格,则加倍取样复检,复检仍不合格,则判为不合格。7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2009)的规定。7.1标签式样食品名称:人参果蔬酵素膳食纤维固体饮料配料表:人参、果蔬酵素粉、抗性糊精、木糖醇净含量/规格:根据市场实际需求而定。生产日期:见包装标注保质期:24个月贮存条件:阴凉干燥处建议食用方法:温开水冲饮产品标准代号:Q/CCJH00027S-2022生产者的名称:长春金荷药业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双阳区双阳经济开发区怡心路835号联系方式:0431-84156333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每日食用限量:人参每日食用量3g。每100g产品使用人参30g;不适宜人群:孕妇、哺乳期妇女及14周岁以下儿童。7.2营养成分表应符合表 5 的规定。表 5营养成分表项目每 100 克(g)NRV%能量937 千焦(kJ)11%蛋白质32.1 克(g)54%脂肪0.6 克(g)1%碳水化合物21.7 克(g)7%钠0 毫克(mg)0%8包装包装袋选用纸塑复合材料,应符合GB 9683的规定。产品内包装应符合GB 28118的规定。销售包装应符合 GB 23350 的规定。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应符合 GB/T 6543 的规定。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9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规定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 24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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