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QFJHL 0005 S-2020 水果罐头.pdf
下载文档

ID:2675479

大小:219.59KB

页数:8页

格式:PDF

时间:2023-08-21

收藏 分享赚钱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QFJHL 0005 S-2020 水果罐头 2020
Q/FJHL福 建 华 立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Q/FJHL 0005S2020水果罐头2020-02-20 发布2020-03-19 实施福建华立食品有限公司发 布Q/FJHL 0005S2020I前言本标准编写格式按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份: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本标准的安全指标依据 GB 2762 的规定制定。本标准于 2020 年 02 月 20 日发布。本标准由福建华立食品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福建华立食品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林时碧。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JHL 0005S20201水果罐头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水果罐头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水、水果和(或椰果)为主要原料,银耳、红枣、枸杞、百合、甘草、菊花、莲子、白砂糖、果葡糖浆、冰糖中的几种为辅料,添加或不添加柠檬酸、D-异抗坏血酸钠、乙酰磺胺酸钾、阿斯巴甜、羧甲基纤维素钠、黄原胶、海藻酸钠、乳酸钙、食品用香精,经原料处理、调配、装罐、密封、高温杀菌、包装等工序制成的水果罐头产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317 白砂糖GB 1886.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乳酸钙GB 1886.2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D-异抗坏血酸钠GB 1886.4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黄原胶GB 1886.4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又名阿斯巴甜)GB 1886.23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羧甲基纤维素钠GB 1886.23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GB 1886.24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海藻酸钠(又名褐藻酸钠)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789.2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商业无菌检验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锡的测定GB 5009.18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展青霉素的测定GB 5009.18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米酵菌酸的测定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5835 干制红枣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09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菌及其制品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89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罐头食品生产卫生规范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JHL 0005S20202GB/T 10786 罐头食品的检验方法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18672 枸杞GB/T 19618 甘草GB/T 20882 果葡糖浆GB 2554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乙酰磺胺酸钾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306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GB/T 35883 冰糖QB/T 1006 罐头食品检验规则QB/T 1173 单晶体冰糖QB/T 1174 多晶体冰糖NY/T 834 银耳NY/T 1504 莲子NY/T 1522 椰子产品 椰纤果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 年版一部)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卫法监发200251 号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及附件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5 号2005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123 号2009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修订版)3技术要求3.1原辅料要求3.1.1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要求。3.1.2水果:应无腐烂、无虫蛀,成熟度、新鲜度符合加工要求,并符合 GB 2761、GB 2762 及 GB 2763的要求。3.1.3椰果:应符合 NY/T 1522 的要求。3.1.4白砂糖:应符合 GB/T 317 的要求。3.1.5菊花、百合:应符合卫法监发200251 号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及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 年版一部)的有关要求。3.1.6甘草:应符合 GB/T 19618 的要求。3.1.7银耳:应符合 GB 7096、NY/T 834 的要求。3.1.8红枣:应符合 GB/T 5835 的要求。3.1.9枸杞:应符合 GB/T 18672 的要求。3.1.10莲子:应符合 NY/T 1504 的要求。3.1.11果葡糖浆:应符合 GB/T 20882 的要求。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JHL 0005S202033.1.12冰糖:应符合 QB/T 1173 或 QB/T 1174 或 GB/T 35883 的要求。3.1.13乙酰磺胺酸钾:应符合 GB 25540 的要求。3.1.14阿斯巴甜:应符合 GB 1886.47 的要求。3.1.15羧甲基纤维素钠:应符合 GB 1886.232 的要求。3.1.16黄原胶:应符合 GB 1886.41 的要求。3.1.17海藻酸钠:应符合 GB 1886.243 的要求。3.1.18乳酸钙:应符合 GB 1886.21 的要求。3.1.19柠檬酸:应符合 GB 1886.235 的要求。3.1.20D-异抗坏血酸钠:应符合 GB 1886.28 的要求。3.1.21食品用香精:应符合 GB 30616 的要求。3.2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色泽呈该类产品应有的色泽,色泽均匀气味和滋味有该类产品特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组织形态具有该类产品应有的组织形态杂质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外观容器清洁,密封完好,无泄漏、胖听或胖袋现象3.3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固形物/(%)20可溶性固形物(以 20折光计法计)/(%)3铅(以 Pb 计)/(mg/kg)1.0锡a(以 Sn 计)/(mg/kg)250米酵菌酸b/(mg/kg)0.25展青霉素c/(g/kg)50食品添加剂使用限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其他污染物限量应符合 GB 2762 的规定a仅限于使用镀锡薄板容器包装的产品。b仅限于添加了银耳的产品。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JHL 0005S20204c仅限于添加了苹果、山楂的产品。3.4微生物限量微生物限量应符合罐头食品商业无菌的要求。3.5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5 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3.6食品添加剂3.6.1食品添加剂质量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3.6.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及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4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8950、GB 14881 的规定。5试验方法5.1感官检验按 GB/T 10786 规定的方法检验。5.2理化检验5.2.1固形物含量、可溶性固形物:按 GB/T 10786 规定的方法检验。5.2.2铅:按 GB 5009.12 规定的方法检验。5.2.3锡:按 GB 5009.16 规定的方法检验。5.2.4展青霉素:按 GB 5009.185 规定的方法检验。5.2.5米酵菌酸:按 GB 5009.189 规定的方法检验。5.3微生物检验按GB 4789.26规定的方法检验。5.4净含量按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6检验规则6.1组批以同一次投料、同一生产线、同一生产班次、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批次。6.2产品出厂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JHL 0005S20205每批产品必须经本企业质检部门按本标准规定的方法检验合格,并出具合格证后方准出厂。6.3抽样按 QB/T 1006 规定的方法执行。6.4产品检验6.4.1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6.4.2出厂检验项目:净含量、感官、固形物含量、可溶性固形物、商业无菌。6.4.3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所规定的全部项目,一般情况下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投产时;b)主要原料来源、关键工艺或设备有明显改变时;c)连续停产六个月以上又恢复生产时;d)产品质量出现明显波动时;e)国家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6.5判定规则6.5.1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6.5.2如果微生物指标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6.5.3检验结果中,除微生物指标外,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本标准时,可从该批次产品中加倍抽样复验。复验结果合格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复验结果仍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7标签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7.1标签和标志产品预包装标签标注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修订版)的规定,添加阿斯巴甜的产品应标明“阿斯巴甜(含苯丙氨酸)”,外包装箱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7.2包装7.2.1内包装材料采用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包装材料。包装封口应严密、牢固、无破损、无泄漏。7.2.2外包装采用瓦楞纸箱,应符合 GB/T 6543 的要求。7.3运输运输工具须清洁、卫生、干燥,并有防雨、防晒设施,不得与有害、有毒、有异味物品混运。搬运时应轻拿、轻装、轻卸。7.4贮存产品应贮存在清洁、卫生的仓库内,严禁与有害、有毒、有异味物品一起贮存。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JHL 0005S202067.5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包装、运输和贮存条件下,且包装完好,产品的保质期按产品包装标注执行。_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下载文档
你可能关注的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