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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FESW 0002 S-2020 亚麻籽膳食粉固体饮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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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FESW 0002 S-2020 亚麻籽膳食粉固体饮料 2020 亚麻 膳食 固体 饮料
新模板标记勿删Q/FESWQ/FESW0002S-2020亚麻籽膳食粉固体饮料2020-10-09 发布2020-10-10 实施扫二维码下载电子版吉林省复恩生物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吉林省复恩生物有限公司 发布Q/FESW0002S-2020223952S-20202021 01132024 0112Q/FESW0002S-20201前言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替代备案号为223952S-2020的企业标准亚麻籽膳食粉固体饮料Q/FESW0002S-2020。本标准与备案号为223952S-2020的企业标准亚麻籽膳食粉固体饮料Q/FESW0002S-2020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明确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水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和净含量;-规范标签样式中配料表为:亚麻籽(熟制)粉、牛骨胶原蛋白肽、低聚异麦芽糖、浓缩乳清蛋白粉、燕麦-葡聚糖、食品添加剂(瓜尔胶、赤藓糖醇)、酵母抽提物、苦荞麦、食用盐;-规范营养成分表。Q/FESW0002S-20201亚麻籽膳食粉固体饮料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亚麻籽(熟制)粉,苦荞麦粉,浓缩乳清蛋白粉,燕麦-葡聚糖,酵母抽提物,低聚异麦芽糖,牛骨胶原蛋白肽,食用盐为原料,添加赤藓糖醇,瓜尔胶,经调配、混合、包装等工艺制成的固体饮料-亚麻籽膳食粉固体饮料。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167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清粉和乳清蛋白粉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2088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低聚异麦芽糖GB 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T 23530酵母抽提物GB 2640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赤藓糖醇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40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瓜尔胶GB/T 28118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GB/T 29602固体饮料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Q/FESW0002S-20202GB 3164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胶原蛋白肽GB/T 35028荞麦粉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23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技术要求3.1原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3.1.1亚麻籽(熟制)粉应符合 Q/FESW 0001S 亚麻籽(熟制)粉的规定。3.1.2苦荞麦粉应符合 GB/T 35028 荞麦粉的规定。3.1.3浓缩乳清蛋白粉应符合 GB 1167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清粉和乳清蛋白粉的规定。3.1.4燕麦-葡聚糖应符合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告 2014 第 20 号 新食品原料 燕麦-葡聚糖的规定。3.1.5酵母抽提物应符合 GB/T 23530 酵母抽提物的规定。3.1.6牛骨胶原蛋白肽应符合 GB 3164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胶原蛋白肽的规定。3.1.7食用盐应符合 GB 27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的规定。3.1.8低聚异麦芽糖应符合 GB/T 2088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低聚异麦芽糖的规定。3.1.9赤藓糖醇应符合 GB 2640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赤藓糖醇的规定。3.1.10 瓜尔胶应符合 GB 2840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瓜尔胶的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棕色取5g左右的被测样品置于一洁净的白色瓷盘中,在自然光线下用肉眼观察其色泽和外观形态,按标签上所述的使用方法于透明的玻璃烧杯内冲溶稀释后,立即嗅其香气,辨其滋味,静置2min后,看烧杯底部有无异物组织形态粉末状,无结块滋味、气味具有本品特有滋味和气味,无异味状态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水分,7.0GB 5009.33.4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污染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kg0.9GB 5009.123.5微生物限量Q/FESW0002S-20203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 4微生物限量项目采样方案a及限量检验方法ncmM菌落总数,CFU/g521035104GB 4789.2大肠菌群,CFU/g5210102GB 4789.3的平板计数法霉菌,CFU/g50GB 4789.15致病菌指标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 表示)ncmM沙门氏菌500GB 4789.4金黄色葡萄球菌51100 CFU/g1000 CFU/gGB 4789.10 第二法注:a 样品的采集及处理按 GB 4789.1 和 GB/T 4789.21 执行。注: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致病菌指标可以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3.6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表 5 的规定。表 5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功能使用量残留量检验方法赤藓糖醇甜味剂50.00g/kg瓜尔胶增稠剂26.67g/kg4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的规定,并按照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6检验规则6.1出厂检验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水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和净含量。6.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遇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Q/FESW0002S-202046.3组批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6.4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在生产线或成品仓库每批随机抽取至少 12 个最小独立包装,或每组批不少于 500g(抽样基数不少于 2kg)。所抽取样品中 2/3 用于检验,1/3 为备用样品。6.5判定规则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感官、净含量、理化指标等项目有2项(含2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如有1项不合格时,可重新加倍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如有1项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并不得复检。7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2009)的规定。7.1标签式样食品名称:亚麻籽膳食粉固体饮料配料表(原料):亚麻籽(熟制)粉、牛骨胶原蛋白肽、低聚异麦芽糖、浓缩乳清蛋白粉、燕麦-葡聚糖、食品添加剂(瓜尔胶、赤藓糖醇)、酵母抽提物、苦荞麦、食用盐净含量/规格:按实际生产标注生产者的名称:吉林省复恩生物有限公司生产地址:吉林省延边州延吉市鸿运街 1560 号联系方式:0433-8098777生产日期:按实际生产标注保质期:36 个月贮存条件:密封,置常温干燥处保存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Q/FESW0002S7.2营养成分表7.2.1营养成分表样式应符合表 5 的规定。表 5营养成分表项目每 100 克(g)NRV%能量1789 千焦21%蛋白质24.4 克41%脂肪25.4 克42%碳水化合物47.2 克16%钠181 毫克9%8包装Q/FESW0002S-20205产品内包装选用食品包装用铝箔复合膜,应符合GB/T 28118的规定。销售包装应符合GB 23350的规定。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应符合GB/T 6543的规定。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9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前提下,产品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 36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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