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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DMH 0002 S-2021 非浓缩还原(NFC)枸杞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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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DMH 0002 S-2021 非浓缩还原NFC枸杞汁 2021 浓缩 还原 NFC 枸杞
、2021-12-28 发布2021-12-31 实施Q/DMH青 海 大 漠 红 枸 杞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Q/DMH 0002S-2021非浓缩还原(NFC)枸杞汁青青海海大大漠漠红红枸枸杞杞有有限限公司公司发布发布Q/DMH0002S-20211前言本标准的编写格式符合GB/T 1.1-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本标准贯彻了国家标准GB 710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GB14881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及GB126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生产卫生规范,本标准的检验方法采用了相应国家标准的规定。本标准由青海大漠红枸杞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青海大漠红枸杞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艳杰、杨学文本标准于2021年9月14日由青海大漠红枸杞有限公司负责人杨学文批准,并对标准中所规定的内容和实施后果负责。本标准于2021年12月28日发布。Q/DMH0002S-20212非浓缩还原(NFC)枸杞汁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非浓缩还原(NFC)枸杞汁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贮运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由枸杞鲜果为原料,经检测、去杂、清洗、预热打浆、杀菌、均质、灌装、后杀菌、冷却、包装制成的可以直接饮用的非浓缩还原(NFC)枸杞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菌测定GB 500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GB 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20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12143饮料通用分析方法GB 126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生产卫生规范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Q/DMH0002S-20213GB/T 18672枸杞GB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 19778包装玻璃容器 铅、镉、砷、锑溶出允许量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YBB00032004钠钙玻璃管制口服液体瓶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术语与定义3.1非浓缩还原(NFC)枸杞汁由枸杞鲜果为原料,经检测、去杂、清洗、预热打浆、杀菌、均质、灌装、后杀菌、冷却、包装等工艺制成的可以直接饮用的非浓缩还原(NFC)枸杞汁产品。4技术要求4.1原料要求4.1.1 枸杞 枸杞(Lycium chinense.)指成熟适度,无污染、无病害、无霉变,适时采收的新鲜枸杞。4.1.2 清洗用水 清洗用水应符合 GB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4.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橙红色取 30-50mL 均匀的产品于100mL 烧杯中,置于明亮处,用肉眼观察其色泽。组织状态质地浑浊,均匀,允许有少量沉淀和轻微分层取30-50mL混合均匀的被测样品于洁净的样品杯(或100mL小烧杯)中,置于明亮处,迎光观察其澄清度,用肉眼观察其组织状态及有无杂质。杂质无肉眼可见杂质气味和滋味气味清香,有枸杞的清香味,口味甜,微有苦涩味,果香明显取30-50mL均匀的产品于500mL烧杯中,嗅其香气,品尝其滋味。Q/DMH0002S-202144.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原果汁含量/(%)100按生产工艺严格控制。可溶性固形物含量(20折光计法)/(%)18按GB/T 12143规定的方法检验。蛋白质/(%)2.5按GB 500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方法测定。枸杞多糖(%)0.3按照GB/T18672 附录A的方法执行。总砷(以 As 计)/(mg/L)0.2分别按 GB 5009.11、GB 5009.12 规定的方法测定。铅(以 Pb 计)/(mg/L)0.044.4污染物限量和真菌毒素限量4.4.1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 GB2762 的规定4.4.2 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 GB2761 的规定4.5农药残留限量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GB2763的规定。农药残留检测按GB5009.20规定的方法测定。4.6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 3卫生指标4.7 净含量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净含量检测按JJF 1070规定进行。项目指标检验方法微生物限量采样方法及限量ncmM菌落总数/(CFU/mL)52102104按GB 4789.2规定的方法检验。大肠菌群/(MPN/100mL)52110按GB 4789.3规定的方法检验。霉菌/(CFU/mL)20按GB 4789.15规定的方法检验。酵母菌/(CFU/mL)20致病菌指标采样方法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ml 表示)ncmM沙门氏菌500分别按 GB 4789.4、GB 4789.10第二法规定的方法测定。金黄色葡萄球菌51100CFU/ml1000CFU/mln 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 为最大可允许超出 m 值的样品数;m为致病菌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 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Q/DMH0002S-202155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14881 及 GB 12695 的规定。6检验规则6.1 组批由同一班次,同一生产线生产的包装完好的同一品种为一批。6.2 出厂检验6.2.1 抽样方法和数量按批量箱数的1%抽样,批量在500箱以下,随机抽取5箱,每箱取样2瓶,其中6瓶用于检验,其余4瓶留样备查。6.2.2 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指标、净含量、可溶性固形物、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6.3 型式检验6.3.1抽样方法和数量按批量箱数的1%抽样,批量在500箱以下,随机抽取5箱,随机取样48瓶,其中16瓶用于检验,16瓶用于复检,16瓶作为备查。6.3.2 检验项目为本标准技术要求中表 1、表 2、表 3 规定的全部项目。6.3.3 型式检验每半年进行一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亦应进行:a)主要原辅料、关键工艺、设备有较大变化时;b)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d)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e)停产半年及以上,再恢复生产时。6.4 判定规则6.4.1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判该批产品为合格产品。6.4.2微生物指标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即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其他项目如有一项以上(含一项)不合格,应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若复验项目仍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7标识、包装、贮存、运输、保质期7.1标识7.1.1产品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123 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决定的规定。Q/DMH0002S-202167.1.2包装贮运标志应符合 GB/T 191 规定。7.2包装7.2.1 产品内包装采用符合规定的玻璃瓶、铝塑自立袋,玻璃瓶质量符合 YBB00032004 标准和GB19778 的规定,铝塑自立袋符合 GB9683 标准。产品规格为:50mL/瓶*10 瓶/盒*3 盒/箱;16 瓶/盒*4 盒/箱;8 瓶/盒;50mL/袋*5 袋/盒;50mL/袋*7 袋/盒;50mL/袋*8 袋/盒;50mL/袋*10 袋/盒;50mL/袋*30 袋/盒。其余包装规格根据客户需求确定。7.2.2 产品外包装箱应符合 GB/T 6543 的规定。7.2.3 包装要牢固、防潮、整洁、美观、无异气味,便于装卸、仓储和运输。7.3贮存7.3.1 产品应在27条件下贮存于阴凉、通风、干燥的成品库中,离地离墙存放。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混储。7.3.2 产品在本标准规定的条件下运输贮存。7.4运输7.4.1 产品应在30条件下运输,运输工具应清洁无污染,运输产品时应避免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装混运。7.4.2 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扔摔、撞击、挤压。7.5保质期在规定的贮存运输条件下,保质期18个月。_7附件 2青海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编制说明标准名称非浓缩还原(NFC)枸杞汁标准主要起草人杨艳杰、杨学文标准概况(包括标准的制定目的,主要编制过程)标准概况(包括标准的制定目的,主要编制过程)1.制定标准的任务来源及其目的意义:为了枸杞汁的市场拓展,我公司计划生产果汁类产品。由于该产品无相同产品或同类产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其他国际/国外标准),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通过专家指导,特制定该产品的企业标准,作为产品生产、检验、贮存和销售的依据。2.产品的原料要求:我国现有的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1)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食品中最大农药残留限量(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GB 7107)、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生产卫生规范(GB12695)等国家标准与本企业标准密切相关,均作为规范性引用文件 1 枸杞鲜果应符合 GB 2761、GB2762、GB2763 的规定且不得添加任何非食用物质。2 清洗用水:应符合 GB5749 的规定。3.产品的生产工艺:以成熟适度,无污染、无病害、无霉变,适时采收的新鲜枸杞,经过原料验收,经原料检测、符合 GB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水清洗、去杂、预热打浆、UHT 杀菌、均质、灌装后杀菌而成。4.食品安全控制指标的试验验证材料:详见检验报告标准主要内容的确定依据(如技术指标、参数、公式、性能要求、试验方法等统计标准主要内容的确定依据(如技术指标、参数、公式、性能要求、试验方法等统计数据)数据)(另附附件说明)8与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关系与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关系本标准的编写格式符合 GB/T1.1-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本标准制订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所用原料、包装严格服从国家标准要求,理化指标和卫生指标等于或高于 GB 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GB 2761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本标准低于国家(行业、地方)推荐性标准的原因本标准低于国家(行业、地方)推荐性标准的原因无9附件说明附件:标准主要内容确定依据(如技术指标、参数、公示、性能要求、实验方法等统计数据)1 1、原料要求、原料要求枸杞成熟适度,无污染、无病害、无霉变,适时采收的新鲜枸杞。2 2、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本产品不添加食品添加剂。3 3、生产工艺生产工艺为保证产品质量,指导企业生产,根据标准化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3.1 编写依据依据 GB/T1.1-2020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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