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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DZSP 0004 S-2021 咖喱底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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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DZSP 0004 S-2021 咖喱底料 2021 咖喱
新模板标记勿删Q/DZSPQ/DZSP0004S-2021代替Q/DZSP0004S-2017咖喱底料2021-08-12 发布2021-08-20 实施扫二维码下载电子版吉林省鼎庄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吉林省鼎庄食品有限公司 发布Q/DZSP0004S-2021223030S-20212021 08312024 0830Q/DZSP0004S-20211咖喱底料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水、咖喱、咖喱粉、植物油、小麦粉、辣椒、蜂蜜、玉米淀粉、椰子浆、浓缩苹果浆、香茅、葱、蒜、高良姜、柠檬、肉桂、肉豆蔻、姜黄、小豆蔻、麦芽糖浆、酵母抽提物为原料,经调配、熬制、杀菌或不杀菌、包装制成的半固态调味料。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1355小麦粉GB 1886.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姜黄GB 2716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酵母和霉菌计数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3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二氧化硫的测定GB 5009.3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合成着色剂的测定GB/T 5009.37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 5009.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8885食用玉米淀粉GB 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T 12456食品中总酸的测定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Q/DZSP0004S-20212GB 149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GB/T 15691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GB 1732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工业用浓缩液(汁、浆)GB/T 20883麦芽糖GB/T 22266咖喱粉GB/T 23530酵母抽提物GB 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T29370柠檬GB/T 30382辣椒(整的或粉状)DB46/T107椰子浆NY/T 744绿色食品 葱蒜类蔬菜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版一部高良姜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23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技术要求3.1原料要求3.1.1 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1.2 咖喱应符合 DB31/2002 的规定。3.1.3 咖喱粉应符合 GB/T 22266 的规定。3.1.4 食用植物油应符合 GB 2716 的规定。3.1.5 小麦粉应符合 GB/T 1355 的规定。3.1.6 辣椒应符合 GB/T 30382 的规定。3.1.7 蜂蜜应符合 GB 14963 的规定。3.1.8 蒜应符合 GH/T 1194 的规定。3.1.9 玉米淀粉符合 GB/T 10463 的规定。3.1.10 浓缩苹果浆应符合GB 17325的规定。3.1.11 椰子浆应符合 DB46/T107 的规定。3.1.12 葱应符合 NY/T 744 的规定。3.1.13 香茅应符合 GB/T 15691 的规定。3.1.14 高良姜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 版一部的规定。3.1.15 柠檬应符合 GB/T 29370 的规定。3.1.16 肉桂、肉豆蔻、豆蔻应符合 GB/T 15691 的规定。3.1.17 姜黄应符合 GB 1886.60 的规定。3.1.18 麦芽糖应符合 GB/T 20883 的规定。3.1.19 酵母抽提物应符合 GB/T 23530 的规定。4.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Q/DZSP0004S-20213色泽黄色、棕黄色等正常颜色取试样适量置于洁净玻璃器皿中,在自然光下目测色泽、形态,用嗅觉鉴别气味,用口感品尝滋味组织形态半固体,粘稠适度滋、气味味鲜、香,无其他异味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4.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酸价(以脂肪计)(KOH)/(mg/g)6.0GB 5009.229过氧化值(以脂肪计)/(g/100g)0.5GB 5009.227水分(以虑干物计),g/100g60.0GB 5009.3食盐(以 NaCl 计),g/100g20.0GB 5009.444.4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污染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kg0.9GB 5009.12总砷(以As计),mg/kg0.5GB 5009.114.5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 4微生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菌落总数,cfu/g30000GB 4789.2大肠菌群,MPN/g0.3GB 4789.3霉菌,cfu/g100GB 4789.15致病菌指标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mL)表示)ncmM沙门氏菌500GB 4789.4金黄色葡萄球菌52100 CFU/mL10000 CFU/mLGB 4789.10 第二法注: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致病菌指标可以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5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的规定,并按照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6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Q/DZSP0004S-202147检验规则7.1出厂检验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净含量、酸价、过氧化值等。7.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遇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7.3组批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7.4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随机抽取包装完好的产品 10 袋,样品分为二份,一份作感官、理化、微生物检验,一份留样备查,致病菌抽样按 GB 4789.1 规定。7.5判定规则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感官、净含量、理化指标等项目有2项(含2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如有1项不合格时,可重新加倍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污染物、微生物、致病菌一次检验不合格则为不合格,不得复检。8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2009)的规定。8.1标签式样食品名称:咖喱底料配料表:水、咖喱、咖喱粉、植物油、小麦粉、辣椒、蜂蜜、玉米淀粉、椰子浆、浓缩苹果浆、香茅、葱、蒜、高良姜、柠檬、肉桂、肉豆蔻、姜黄、小豆蔻、麦芽糖浆、酵母抽提物。净含量/规格:按生产实际标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吉林省鼎庄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见包装盒(袋)体贮存条件:0-4冷藏保质期:密封保存 180 天注意:如有胀盒(袋)漏气,请勿食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8.2营养成分表应符合表 5 的规定。Q/DZSP0004S-20215表 5营养成分表项目每 100gNRV%能量860kJ10%蛋白质2.3g4%脂肪7.1g12%碳水化合物24.8g8%钠1583mg79%9包装包装袋选用复合塑料袋,应符合GB 9683的规定。销售包装应符合GB 23350的规定。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应符合GB/T 6543的规定。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10运输运输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运输时不得与有毒有异味、有腐蚀性的货物混放、混装。运输中防止挤压、日晒,雨淋,装卸时轻搬、轻放。11贮存产品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室内,并有防尘、防蝇、防虫、防鼠设施。不得与有毒、有害、易污染的物品混贮。仓库内的产品距地不得小于 10cm,离墙不得小于 20cm,产品应在 0-4冷藏贮存。12保质期产品在符合上述贮存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 180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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