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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JYS 0001 S-2020 代用茶 2020 用茶
Q/CJYS 泉州市陈谨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CJYS 0001S2020 代替 Q/CJYS 0001S2019 代用茶 2019-12-18 发布 2020-01-18 实施 泉州市陈谨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发 布 Q/CJYS 0001S2020 I 前 言 本标准编写格式按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本标准中的感官要求和质量指标(水分、总灰分)根据产品特征及配料制定,铅指标参考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和GH/T 1091代用茶制定并严于该标准,二氧化硫指标参考GH/T 1091代用茶制定,农药残留指标依据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制定,食品添加剂依据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制定。本标准代替于 2019 年 11 月 19 日备案通过的备案号为 0595350504S(2019)企业标准代用茶Q/CJYS 0001S2019。本标准与 Q/CJYS 0001S2019 比较,主要内容修订如下:修改规范性引用文件;修改理化指标;修改试验方法。本标准于 2019 年 12 月 18 日发布。本标准由泉州市陈谨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泉州市陈谨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春珊。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CJYS 0001S2020 1 代用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代用茶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植物可食用的叶、花、果(实)、根茎为原料,经原料验收、粉碎或不粉碎、搅拌、脱水灭菌、冷却、包装等工序制作而成的,采用类似茶叶冲泡(浸泡)方式供人们饮用的代用茶产品。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19 食品中有机氯农药多组分残留量的测定 GB/T 5009.20 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GB 5009.3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302 茶 取样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23200.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茶叶中448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法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T 30381 桂皮 NY/T 761 蔬菜和水果中有机磷、有机氯、拟除虫菊酯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多残留的测定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卫法监发200251 号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 卫生部 2010 年第 3 号公告 关于批准 DHA 藻油、棉籽低聚糖等 7 种物品为新资源食品及其他相关规定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 年版一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5 号2005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CJYS 0001S2020 2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123 号2009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修订版)3 产品分类 产品根据原料及配比不同分类。3.1 甘舒茶:甘草、紫苏。3.2 甘好茶:橘皮(陈皮)、干姜。3.3 甘存茶:桂皮、覆盆子、益智仁。3.4 干姜茶:干姜。3.5 玫瑰花茶:玫瑰花(重瓣红玫瑰)。3.6 金蝉甘源:甘草、紫苏、干姜、苦杏仁、桔梗、肉桂、茯苓、藿香、橘皮(陈皮)、佛手、紫苏籽、罗汉果。3.7 甘适茶:干姜、甘草、肉桂、茯苓、桔梗、苦杏仁、佛手、罗汉果、紫苏籽、紫苏、橘皮(陈皮)。3.8 甘钧茶:甘草、紫苏、苦杏仁、桔梗、藿香、佛手、罗汉果、紫苏籽、橘皮(陈皮)、茯苓。3.9 甘名茶:玉竹、黄精、高良姜、橘皮(陈皮)、白扁豆、芡实、砂仁。3.10 甘伊茶:甘草、紫苏、白扁豆、芡实、木瓜、藿香、砂仁、橘皮(陈皮)、高良姜。3.11 甘米茶:白扁豆、芡实、砂仁、高良姜。3.12 甘合茶:玫瑰花(重瓣红玫瑰)、茯苓、酸枣仁、薄荷。3.13 甘羽茶:紫苏、甘草、藿香、葛根、干姜。4 技术要求 4.1 原料要求 4.1.1 甘草、紫苏、橘皮(陈皮)、干姜、覆盆子、茯苓、肉桂、桔梗、苦杏仁、佛手、罗汉果、紫苏籽、玉竹、黄精、高良姜、白扁豆、芡实、砂仁、木瓜、酸枣仁、薄荷、葛根:应分别符合卫法监发200251 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 年版一部)的相应要求。4.1.2 桂皮:应符合 GB/T 30381 的要求。4.1.3 益智仁、藿香:应洁净、无霉变、无虫蛀、无污染,应符合卫法监发200251 号和 GB 2762、GB 2763 的要求。4.1.4 玫瑰花(重瓣红玫瑰):应符合卫生部 2010 年第 3 号公告关于批准 DHA 藻油、棉籽低聚糖等7 种物品为新资源食品及其他相关规定的公告的要求。4.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CJYS 0001S2020 3 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色泽 具有该品种产品应有的色泽,色泽均匀 滋味、气味 具有该品种产品应有的滋味和香味,无异味 组织形态 具有该品种产品的自然品质特征,大小均匀、完整,无霉变 冲泡性 用开水冲泡后有该品种产品固有的汤色和滋味 杂质 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 4.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要求。表 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水分,g/100 g 15 总灰分,g/100 g 13 铅(以 Pb 计),mg/kg 5.0 二氧化硫,mg/kg 100 六六六,mg/kg 0.05 滴滴涕,mg/kg 0.05 三氯杀螨醇,mg/kg 0.1 氰戊菊酯和 S-氰戊菊酯,mg/kg 0.05 敌敌畏,mg/kg 0.1 乐果a,mg/kg 0.05 注:其他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GB 2763的要求。a 该限量为临时限量。4.4 净含量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5 号2005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4.5 食品添加剂 4.5.1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4.5.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及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5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要求。6 试验方法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CJYS 0001S2020 4 6.1 感官检验 取适量样品打开包装,置洁净的白色瓷盘中,在明亮的自然光下肉眼观察色泽、组织形态和杂质,嗅闻气味并品尝滋味。另取 3 g 样品置于茶杯中,注入适量沸水冲泡 25 min,将茶汤沥入评茶杯中,评审冲泡性。6.2 理化检验 6.2.1 水分:按 GB 5009.3 规定的方法检验。6.2.2 总灰分:按 GB 5009.4 规定的方法检验。6.2.3 铅:按 GB 5009.12 规定的方法检验。6.2.4 二氧化硫:按 GB 5009.34 规定的方法检验。6.2.5 六六六、滴滴涕:按 GB 23200.113、GB/T 5009.19 规定的方法检验。6.2.6 三氯杀螨醇、氰戊菊酯和 S-氰戊菊酯、乐果:按 GB 23200.113、NY/T 761 规定的方法检验。6.2.7 敌敌畏:按 GB 23200.113、GB/T 5009.20 规定的方法检验。6.3 净含量 按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7 检验规则 7.1 组批 以同一班次、同一生产线、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7.2 产品出厂 每批产品必须经企业质检部门按本标准规定的方法检验合格,并出具合格证后方准出厂。7.3 抽样 按 GB/T 8302 的规定执行。7.4 产品检验 7.4.1 出厂检验项目 出厂检验项目为净含量、感官要求、水分。7.4.2 型式检验项目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所规定的全部项目,一般情况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投产时;b)主要原料来源、关键工艺或设备有明显改变时;c)连续停产三个月以上又恢复生产时;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CJYS 0001S2020 5 d)产品质量出现明显波动时;e)国家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7.5 判定规则 7.5.1 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7.5.2 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本标准时,可从同批次产品中加倍抽样复验。复验结果合格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复验结果仍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8 标签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8.1 标签和标志 产品预包装标志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修订版)的要求,外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8.2 包装 产品包装应采用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包装材料(不包含镀锡薄板容器)。包装封口应严密、牢固、无破损。8.3 运输 运输工具须清洁、卫生、干燥,并有防雨、防晒设施,不得与有害、有毒、有异味物品混运。搬运时应轻拿、轻装、轻卸。8.4 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清洁、卫生的仓库内,严禁与有害、有毒、有异味物品一起贮存。8.5 保质期 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包装、运输和贮存条件下,且包装完好,产品的保质期按产品包装标注执行。_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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