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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D 0001 S-2022 奇亚籽曲奇饼干.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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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D 0001 S-2022 奇亚籽曲奇饼干 2022 奇亚籽曲奇 饼干
注 广 东 省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 Q/Q/CDCD Q/CD 0001S-2022 奇亚籽曲奇饼干 2022-04-01 发布 2022-05-01 实施 广东省传稻食品有限公司广东省传稻食品有限公司 发布发布 备案号:44180040S-2022备案日期:2022年05月16日备案有效期:伍年Q/CD 0001S-2022 I 前 言 本标准根据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要求编写。本标准由广东省传稻食品有限公司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广东省传稻食品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起草人:付才贵。本标准于2022年04月01日首次发布。Q/CD 0001S-2022 1 奇亚籽曲奇饼干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奇亚籽曲奇饼干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小麦粉、白砂糖、奶油、乳粉、鸡蛋、奇亚籽为原料,以食用盐为辅料,以丁基羟基茴香醚、二丁基羟基甲苯为食品添加剂,经配料、搅拌成面团,成型、烘烤熟制、冷却、金属探测、包装等工艺制成的奇亚籽曲奇饼干。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订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317 白砂糖 GB/T 1355 小麦粉 GB 1886.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丁基羟基茴香醚(BHA)GB 190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二丁基羟基甲苯(BHT)GB 27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 GB 274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脂肪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37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 5009.2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 GB 5009.22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酸价的测定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710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饼干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9683 食品包装用聚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 GB 1310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糖 Q/CD 0001S-2022 2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196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 GB 1964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稀奶油、奶油和无水奶油 GB/T 20980 饼干质量通则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 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GB/T 10335.4 涂布纸和纸板 涂布白纸板 QB/T 1878 包装装潢镀锡(铬)薄钢板制罐产品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国家卫计委公告2014年第10号关于批准塔塔糖等6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 3 技术要求 3.1 原辅料要求 3.1.1 奶油:应符合 GB 19646 的要求。3.1.2 小麦粉:应符合 GB/T 1355 的要求。3.1.3 白砂糖:应符合 GB/T 317 及 GB 13104 的要求。3.1.4 乳粉:应符合 GB 19644 的要求。3.1.5 鸡蛋:应符合 GB 2749 的要求。3.1.6 食用盐:应符合 GB 2721 的要求。3.1.7 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要求。3.1.8 奇亚籽:应符合国家卫计委公告 2014 年第 10 号的要求。3.1.9 丁基羟基茴香醚:应符合 GB 1886.12 的要求。3.1.10 二丁基羟基甲苯:应符合 GB 1900 要求。3.1.11 以上原料还应符合 GB 2761、GB 2762、GB 2763 的要求。3.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表1 1 感官要求感官要求 项目 要求 形态 外形完整,花纹或波纹清楚,同一造型大小均匀,饼体摊散适度,无连边、无霉变、无生虫及其他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色泽 具有该品种应有的色泽,无过焦过白现象,表面色泽均匀。滋味及气味 有明显的奶香味及品种特有的香味,无异嗅,无异味,口感酥松或松软,具有该品种应有的滋味及气味。组织 断面结构呈细密的多孔状,无较大空洞。3.3 理化指标 Q/CD 0001S-2022 3 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表2 2 理化指标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干燥失重/(%)4.0 碱度(以碳酸钠计)/(%)0.3 脂肪/(%)25.040.0 酸价(以脂肪计)(KOH)/(mg/g)4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g/100g)0.25 铅(以Pb计)/(mg/kg)0.5 3.4 微生物限量 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表3 3 微生物限量微生物限量 项目 采样方案及限量 n c m M 菌落总数/(CFU/g)5 2 104 105 大肠菌群/(CFU/g)5 2 10 102 沙门氏菌,/25g 5 0 0 金黄色葡萄球菌/(CFU/g)5 1 102 103 霉菌/(CFU/g)50 注1: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 4789.1执行。注2: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微生物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微生物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3.5 食品添加剂 3.5.1 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3.5.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3.6 净含量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 75 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4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5 试验方法 5.1 感官要求 取一份样品,去除包装,置于清洁的白瓷盘中,在自然光线下目测其性状、色泽,有无杂质,然后取两块用刀按四分法切开,观察内部性状,并嗅其气味,辨其滋味。5.2 理化指标 5.2.1 干燥失重 按GB 5009.3规定的方法检测。5.2.2 脂肪 Q/CD 0001S-2022 4 按GB 5009.6规定的方法检测。5.2.3 碱度 按 GB/T 20980 规定的方法检测。5.2.4 过氧化值 按GB 5009.227规定的方法检测。5.2.5 酸价 按GB 5009.229规定的方法检测 5.2.6 铅 按GB 5009.12规定的方法检测。5.3 微生物限量 5.3.1 菌落总数 按GB 4789.2规定的方法检测。5.3.2 大肠菌群 按GB 4789.3规定的方法检测。5.3.3 霉菌 按GB 4789.15规定的方法检测。5.3.4 沙门氏菌 按GB 4789.4规定的方法检测。5.3.5 金黄色葡萄球菌 按GB 4789.10的第二法检测。5.4 净含量 按照JJF 1070规定的方法检测。6 检验规则 6.1 原辅料入库检验 原辅料入库前,应由公司质量检验部门按原辅料要求标准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使用。6.2 出厂检验 6.2.1 成品出厂前须经公司质量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并签发合格的检验报告方可出厂。6.2.2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净含量、干燥失重、菌落总数、大肠菌群。6.3 型式检验 6.3.1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全部项目和标签。6.3.2 型式检验正式生产时,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型式检验:a)产品定型投产时;Q/CD 0001S-2022 5 b)更换主要生产设备时;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d)原料产地或供应商发生变化时;e)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f)食品安全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6.4 组批 同一批原料、同一生产线、同一班次生产的同一生产日期、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6.5 抽样 在成品仓库内的待销产品中随机抽样。型式检验中致病菌抽样数目应符合GB 29921的样品数量。6.6 判定规则 6.6.1 出厂检验判定规则 6.6.1.1 出厂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判为合格产品。6.6.1.2 出厂检验结果中若微生物指标不合格,则判定该批检验不合格,并不得复检。其余指标不合格,可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复检以一次为限,复检后仍有一项不合格,则判定该批检验不合格。6.6.2 型式检验判定规则 6.6.2.1 型式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判为合格品。6.6.2.2 型式检验结果中若微生物指标不合格,则判定该批检验不合格,并不得复检。其余指标不合格,可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复检以一次为限,复检后仍有一项不合格,则判定该批检验不合格。6.6.3 仲裁检验 当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有争议时,应由仲裁单位进行仲裁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的规定执行。7 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 标签、标志 销售包装的标签和标志按GB 7718、GB 28050及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规定,应至少标明以下内容:产品名称、配料表、营养成分表、净含量、制造者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贮藏条件、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生产许可证编号、不适宜人群(婴幼儿)等。外包装储运图形标志应符合GB/T 191规定。7.2 包装 内包装为复合包装袋或聚丙烯成型品,应符合GB 9683或GB 9688的要求。外包装采用纸盒或铁盒,应符合GB/T 10335.4或QB/T 1878的要求。运输外包装采用瓦楞纸箱,应符合GB/T 6543的要求。可根据市场的需求和产品的特征发展新的包装材料,新的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包装应捆扎牢固,正常运输,装卸时不得松散。7.3 运输 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摔撞,在运输过程中,必须防止暴晒、雨淋。严禁与有毒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运。7.4 贮存 Q/CD 0001S-2022 6 7.4.1 7.4.1 产品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仓库内。离墙不得低于 30cm,离地不得低于 10cm,不得露天存放,不得与有毒、有害、有污染的物品或其他杂物混存。7.4.2 7.4.2 在符合本标准的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奇亚籽曲奇饼干保质期为 120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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