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QBJS 0002 S-2021 绿茶(笔架茶).pdf
下载文档

ID:2674824

大小:474.12KB

页数:6页

格式:PDF

时间:2023-08-21

收藏 分享赚钱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QBJS 0002 S-2021 绿茶笔架茶 2021 绿茶 笔架
12 广 东 省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 Q/BJS Q/BJS 0002S-2021 绿茶(笔架茶)2021-08-01 发布 2021-09-01 实施 清远市清新区笔架山农业专业合作社清远市清新区笔架山农业专业合作社发布 备案号:44180106S-2021备案日期:2021年10月18日备案有效期:伍年 Q/BJS 0002S-2021 I 前 言 本标准的格式遵循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本标准由清远市清新区笔架山农业专业合作社提出并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凌象堃、黎水英、张新才。本标准为首次发布。Q/BJS 0002S-2021 1 绿茶(笔架茶)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绿茶(笔架茶)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选用当地(笔架山)的高山本土茶或中小叶种茶树鲜叶和嫩梢为原料,经萎凋、杀青、揉捻、解块、初次炒干、干燥(烘干)、精制或不精制、包装等工艺制成的具有独特品质的特征的绿茶(笔架茶)。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4806.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 GB 4806.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19 食品中有机氯农药多组分残留量的测定 GB/T 5009.110 植物性食品中氯氰菊酯、氰戊菊酯和溴氰菊酯残留量的测定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302 茶 取样 GB/T 8305 茶 水浸出物测定 GB/T 8311 茶 粉末和碎茶含量测定 GB/T 8313 茶叶中茶多酚和儿茶素类含量的检测方法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23200.1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 208 种农药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 GB/T 23204 茶叶中 519 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GB/T 23776 茶叶感官审评方法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 75 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9)第 123 号令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3 技术要求 3.1 原料要求 茶树鲜叶和嫩梢应符合 GB 2762、GB 2763 的规定。Q/BJS 0002S-2021 2 3.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 感官要求 项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外 形 内 质 条索 整碎 色泽 净度 汤色 香气 滋味 叶底 GB/T 23776 绿茶(笔架茶)紧实 匀整 灰绿、黄绿、润 尚净、稍有梗 黄绿明亮 清高 醇厚 黄绿亮 3.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 理化指标 序号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1 水分/(%)12.0 GB 5009.3 2 总灰分/(%)8.0 GB 5009.4 3 水浸出物/(%)24.0 GB/T 8305 4 粉末(%)1.5 GB/T 8311 5 茶多酚(%)13 GB/T 8313 6 儿茶素(%)8 7 铅(以 Pb 计)/(mg/kg)4.0 GB 5009.12 8 六六六/(mg/kg)0.2 GB/T 5009.19 9 滴滴涕/(mg/kg)0.2 10 氯 氰 菊 酯 和高 效 氯 氰菊 酯/(mg/kg)20 GB/T 23204 11 溴氰菊酯/(mg/kg)10 GB/T 5009.110 12 氟氰戊菊酯/(mg/kg)20 GB/T 23204 13 氯菊酯/(mg/kg)20 14 乙酰甲胺磷/(mg/kg)0.05 GB 23200.113 15 氰戊菊酯与 S-氰戊菊酯/(mg/kg)0.1 GB/T 23204 注:其他农药残留按 GB 2763 的规定执行。3.4 净含量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 75 号令的规定。其检验按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进行。4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5 检验规则 5.1 原辅料入库检验 原辅料入库前应由本企业检验部门按原料质量标准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使用。Q/BJS 0002S-2021 3 5.2 组批和抽样 5.2.1 组批 同一批原料,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班次生产的同一生产日期、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组批。5.2.2 抽样 按 GB/T 8302 的规定执行。5.3 检验分类 5.3.1 出厂检验 5.3.1.1 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水分、粉末、净含量。5.3.1.2 每批产品应由本企业检验部门按出厂检验项目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应附有合格证方准出厂。5.3.2 型式检验 5.3.2.1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第3章的全部项目和标签。5.3.2.2 正常生产,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投产前;b)更换主要生产设备时。c)原辅材料产地或供应商发生改变时;d)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e)出厂检验的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的结果有较大差异时;f)食品安全监督部门提出要求时;5.4 判断规则 5.4.1 较严重异味和卫生指标不合格的产品,均判为不合格产品,不得作为合格品销售。5.4.2 出厂检验时,其检验项目中若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判为不合格产品。5.4.3 型式检验时,技术要求中规定的各项,其中若有一项不符合要求时,可进行复检,如仍有一项指标不合格,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5.4.4 对检验结果有争议时,应对留存样进行复检或在同批产品包装中重新按 GB/T 8302规定加倍取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6 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6.1 标签、标志 产品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9第 123 号令的规定,包装储运图示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6.2 包装 6.2.1 包装容器应清洁、无毒、无异味。产品内包装采用塑料复合袋应符合 GB 4806.7 的规定,采用铝箔/牛皮纸袋应符合 GB 4806.8 的规定。6.2.2 外包装箱应符合 GB/T 6543 的规定,包装要牢固、防潮、整洁,便于装卸、仓储和运输。6.3 运输 Q/BJS 0002S-2021 4 6.3.1 运输工具应清洁、无污染。运输产品时应避免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装、混运。6.3.2 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扔摔、撞击、挤压。6.4 贮存 6.4.1 产品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同库贮存。6.4.2 产品应贮存于清洁、防潮、通风、干燥、无异味的专用仓库内,仓库周围应无异常气味污染,不得露天堆放,日晒、雨淋。离墙离地存放。6.4.3 产品在符合本标准的条件下,保质期为2 年。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下载文档
你可能关注的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