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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JLY
0001
S-2017
五谷杂粮
2017
上海北江粮油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上海北江粮油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BJLY0001S-2017五谷杂粮2017-07-31发布2017-07-31实施上海北江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发布SHQBI前 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进行编写。本标准参照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 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制定。本标准由上海北江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北江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董学文。本标准为首次发布。SHQBQ/BJLY0001S-20171五谷杂粮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五谷杂粮的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以黄米、红米、黑米、小米、荞麦仁、粳米、燕麦、燕麦片、糯米、玉米糁、糙米、高粱米、黑豆、红小豆、大豆、芸豆、绿豆等中的一种或几种为主要原料,选择性添加芝麻、花生、银耳、薏苡仁、莲子、枸杞子、百合、黑木耳等中的一种或几种辅料,经原料验收、拆包、混合、包装、装箱等工序加工制成的非即食五谷杂粮。(以下简称产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所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 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3要求3.1 原辅料要求原辅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如食品辅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应 选用已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3.2 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 的规定。表1感官要求项 目要 求检验方法色泽具有本品应有的色泽取适量样品放置于白瓷盘中,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组织形态和有无杂质情况。按其包装或标签上标明的食用方法处理后嗅闻和品尝,检查其气味和滋味。气味和滋味具有本品固有的气味、滋味,无异味组织形态外形完整,具有本品应有的形态。组织结构均匀,无霉变和结块杂质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3.3 污染物限量铅的限量应符合表2 的规定,其他污染物限量应符合 GB 2762 的规定表 2 污染物限量项目指标检验方法铅(以 Pb计),mg/kg0.1GB 5009.123.4 真菌毒素限量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GB 2761 的规定。3.5 农药残留限量SHQBQ/BJLY0001S-20172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GB 2763 的规定。3.6 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3.6.1 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3.6.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范围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的规定。3.6.3 食品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 GB 14880的规定3.7 净含量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 75 号令(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执行。4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4881 的规定。5标识、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5.1 标签、标志产品标签应符合 GB 7718 和国家质检总局令 第 123 号令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规定,营养标签应符合GB 28050 的规定,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5.2 包装包装容器和材料应符合相应的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内包装材料应符合 GB/T 10004 的规定,包装封口应严密。包装材料应干燥、清洁、无异味、无毒无害。外包装材料应符合 GB/T 6543 的规定。5.3 运输运输工具、车辆应清洁、卫生,备有防雨、防晒设施,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或影 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运。5.4 贮存5.4.1 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良好的环境中,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混储。5.4.2 产品贮存时不得接触墙面,间隔应在 20cm 以上,堆放高度以提取方便为宜。5.4.3 产品贮存时应先进先出,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应即时出库处理。5.4.4 在符合本标准的贮存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 12 个月。SHQBQ/BJLY0001S-2017 本食品生产企业承诺:本次备案的企业标准为:五谷杂粮(Q/BJLY0001S-2017)一、本备案中所填写的内容,所提交的备案资料均真实,如有不实之处,本单位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二、所提交备案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内容符合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上海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上海北江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盖章)年 月 日上海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承诺书上海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承诺书SHQ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