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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SY
0002
S-2021
参芪饮
2021
陇西丽珠参源药材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BSYQ/BSY0002S-2021参芪饮2021-11-01 发布2021-11-01 实施陇西丽珠参源药材有限公司陇西丽珠参源药材有限公司 发布 发布Q/BSY0002S-2021目 次 前言1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技术要求2 4 食品添加剂3 5 食品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3 6 检验规则4 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4 8 保质期5 Q/BSY0002S-2021前 言 本标准根据GB/T1.1规定起草。本标准由陇西丽珠参源药材有限公司提出并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滕静、罗雄军、杨晓波、钟达明 本标准于2021年11月01日首次发布并实施。Q/BSY0002S-2021参芪饮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参芪饮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黄芪、党参为原料,经水提取、浓缩、离心,辅以纯净水,加入或不加入白砂糖,再经混合、灌装、灭菌、封口、包装等主要工艺加工制成的参芪饮。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317 白砂糖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GB/T 4789.21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冷冻饮料、饮料检验 GB/T 4789.2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商业无菌检验 GB 4806.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玻璃制品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4806.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锡的测定 GB 710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9106.1 包装容器 两片罐 第1部分:铝易开盖铝罐 GB/T 12143 饮料通用分析方法 GB 126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生产卫生规范 GB/T 17590 铝易开盖三片罐 GB/T 18192 液体食品无菌包装用纸基复合材料 GB 1929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 GB/T 28118 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 GB 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GB/T 31326 植物饮料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QB/T 2357 聚酯(PET)无汽饮料瓶 Q/BSY0002S-2021DBS62/007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党参 DBS62/008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黄芪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3技术要求 3.1 原料和辅料要求 3.1.1 原料要求 3.1.1.1 党参:应符合DBS62/007的规定。3.1.1.2 黄芪:应符合DBS62/008的规定。3.1.2 辅料要求 3.1.2.1 白砂糖:应符合GB/T 317 的规定。3 3.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要求 项目 要求 检验方法 色泽 具有本品应有的色泽 滋味及气味 具有本品应有的滋味、气味,无刺激、酸败及其他异味 状态 液体,允许有少量沉淀或絮状物 杂质 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质 GB 7101 3.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可溶性固形物(20折光计法),%3 GB/T 12143 3.4 有害物质限量 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 有害物质限量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铅(以Pb计),mg/L 0.2 GB 5009.12 锡(以Sn计)a,mg/kg 150 GB 5009.16 注:a 仅限于采用易拉罐、铝箔袋容器包装的产品。3.5 微生物限量 3.5.1 易拉罐包装的产品应符商业无菌的规定。3.5.2 其他包装的产品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 微生物限量指标 项 目 采样方案b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 mL表示)检验方法 Q/BSY0002S-2021n c m M 菌落总数,CFU/mL 5 2 100 1000 GB 4789.2 大肠菌群,CFU/mL 5 2 1 10 GB 4789.3第二法 霉菌,CFU/mL 20 酵母菌,CFU/mL 20 GB 4789.15 金黄色葡萄球菌,CFU/mL 5 1 100 1000 GB 4789.10第二法 沙门氏菌 5 0 0-GB 4789.4 注:b 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 4789.1执行 3.6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按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测定。4 食品添加剂 4.1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4.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有关规定。5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符合GB 12695的规定。6 检验规则 6.1 组批 以同一品种的原料、同一次投料、同一工艺所生产的同一规格产品为一批。6.2 抽样 从同一批次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检验用样品和备用样品,抽样基数200瓶(袋),抽样数量为20瓶(袋),15瓶(袋)于用检验,5瓶(袋)留样。6.3 出厂检验 6.3.1 产品出厂前须经本厂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或成品放行单)后方可出厂。6.3.2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可溶性固性物、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商业无菌、净含量为每批必检项目。6.4 型式检验 6.4.1 在正常生产时,每6个月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a)新产品投入生产时;b)停产6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c)生产主要设备或关键工艺发生变化时;d)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6.4.2 型式检验项目为技术要求中3.23.6全部项目。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 标志 Q/BSY0002S-2021产品标签应符合GB 7718及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规定。产品营养标签符合GB 28050 的规定。外包装箱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7.2 包装 内包装材料应符合GB 4806.5、GB 4806.7、GB 4806.9、GB/T 18192、QB/T 2357、GB/T 17590、GB/T 9106.1、GB 28118相应标准的规定,封口严密,包装牢固。7.3 运输 7.3.1 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严禁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贮、混运。7.3.2 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扔摔、撞击、挤压。7.3.3 在运输过程中,必须防止曝晒、雨淋、受潮。7.3.4 在摄氏零度以下运输时,必须有防冻措施。7.4 贮存 产品离地、离墙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库房中(或冷藏),并有防蝇、防鼠、防尘设施。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同库贮存。严禁露天堆放、日晒、雨淋。8 保质期 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贮运条件下,产品自生产之日起易拉罐包装的产品保质期为24个月,其余包装形式的产品保质期为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