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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KYL
0004
S-2019
鲜白茅根竹蔗汁饮料
2019
白茅根
竹蔗汁
饮料
广 东 省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Q/BKYLQ/BKYL 0004S-2019代替:Q/BKYL 0004S-2018鲜白茅根竹蔗汁饮料2019-04-01 发布2019-04-20 实施广州佰咔饮料有限公司发布备案号:44010770S-2019备案日期:2019年06月28日Q/BKYL 0001S-20191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是对Q/BKYL 0004S-2018鲜白茅根竹蔗汁饮料的修订。本标准与Q/BKYL 0004S-2018鲜白茅根竹蔗汁饮料相比,主要差异为:规范性引用文件作了修改;配料增加了“安赛密、甜密素、食品用香精、焦糖色”。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Q/BKYL 0004S-2018鲜白茅根竹蔗汁饮料。本标准由广州佰咔饮料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本标准同时适用于委托加工厂惠州绿全保健品有限公司(地址为惠阳区镇隆镇黄洞村万里工业区)、普宁益君嘉食品有限公司(地址为普宁市池尾街道池河公路东侧)使用。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倩娉、王汉坤本标准于2015年8月首次发布,2018年3月第一次修订,2019年4月第二次修订。Q/BKYL 0001S-20192鲜白茅根竹蔗汁饮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鲜白茅根竹蔗汁饮料的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鲜白茅根、浓缩蔗汁、鲜甘蔗、白砂糖、冰片糖、水为主要原料,添加适量的食用盐、焦糖色(亚硫酸铵法)、安赛蜜、甜蜜素、食品用香精,经煮制、提取、过滤、灭菌、灌装而成的可直接饮用的鲜白茅根竹蔗汁饮料。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317白砂糖GB 1886.3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环己基氨基磺酸钠(又名甜蜜素)GB 1886.6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焦糖色GB 27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素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百草枯等43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B 4789.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商业无菌检验GB 4806.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铜的测定GB 5009.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锌的测定GB 5009.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锡的测定GB/T 5009.19食品中有机氯农药多组分残留量的测定GB 5009.9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铁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12143饮料通用分析方法GB/T 12456食品中总酸的测定GB 126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生产卫生规范Q/BKYL 0001S-20193GB 1310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糖GB 1732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工业用浓缩液(汁、浆)GB/T 17590铝易开盖三片罐GB 2554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乙酰磺胺酸钾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306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QB/T 2685冰片糖QB/T 3531液体食品复合软包装材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 要求3.1 原辅料要求3.1.1鲜白茅根、鲜甘蔗:新鲜、洁净、无霉变。3.1.2浓缩蔗汁:应符合GB 17325的质量要求。3.1.3白砂糖:应符合 GB/T 317、GB 13104 的质量要求。3.1.4冰片糖:应符合QB/T 2685、GB 13104的质量要求。3.1.5水:应符合GB 5749的质量要求。3.1.6食用盐:应符合GB 2721的质量要求。3.1.7安赛蜜:应符合 GB 25540 的质量要求。3.1.8甜蜜素:应符合GB 1886.37的质量要求。3.1.9焦糖色:应符合GB 1886.64的质量要求。3.1.10食品用香精:应符合GB 30616的质量要求。3.1.11以上原辅料还应符合GB 2761、GB 2762、GB 2763及GB 2763.1的质量要求。3.2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 1 感官要求项目要求色泽呈淡黄色至略带黄褐色滋味和气味具有该产品应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性状透明、澄清液体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3.3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 2 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总酸(以柠檬酸计),g/100g0.5可溶性固形物(以 20折光计),g/100g1.0Q/BKYL 0001S-20194表 2 理化指标(续)项目指标铅(Pb),mg/L0.04锌、铜、铁总和a,mg/L20锡a(Sn),mg/kg150a仅适用于金属罐装。3.4微生物指标3.4.1以罐头加工工艺生产的鲜白茅根竹蔗汁饮料应符合商业无菌的要求。3.4.2其他包装的产品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3、表4的规定。表3指示菌指标致病菌指标采样方案及限量ncmM菌落总数,CFU/mL52102104大肠菌群,CFU/mL52110霉菌,CFU/mL20酵母,CFU/mL20注:样品的采样和处理按 GB 4789.1 和 GB/T 4789.21 执行。表4致病菌指标致病菌指标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mL 表示)ncmM沙门氏菌500金黄色葡萄球菌51100CFU/mL1000CFU/mL注:n 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 为最大可允许超出 m 值的样品数;m 为致病菌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 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样品的采样和取样按 GB 4789.1 执行。3.5 食品添加剂3.5.1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3.5.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3.6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的规定。4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2695的规定。5试验方法5.1感官检验Q/BKYL 0001S-20195取250mL被测样品于洁净样品杯中,置于明亮处,用眼观察其色泽、性状和杂质。被检测样品开启容器后,倒入洁净样品杯中,立即嗅辨其气味,口尝其滋味,检查有无异味。5.2理化指标5.2.1总酸按GB/T 12456的规定进行测定。5.2.2可溶性固形物按GB/T 12143规定的方法测定。5.2.3铅按GB 5009.12规定的方法测定。5.2.4锌、铜、铁总和按GB 5009.13、GB 5009.14或GB 5009.90规定的方法测定。5.2.5锡按GB 5009.16的规定进行。5.3微生物指标5.3.1菌落总数按 GB 4789.2 规定的方法测定。5.3.2大肠菌群按 GB 4789.3 规定的方法测定。5.3.3霉菌、酵母按 GB 4789.15 规定的方法测定。5.3.4沙门氏菌按 GB 4789.4 规定的方法测定。5.3.5金黄色葡萄球菌按 GB 4789.10(第二法)规定的方法测定。5.3.6商业无菌按GB 4789.26规定进行。5.4净含量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6检验规则Q/BKYL 0001S-201966.1原辅料入库检验原料经厂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并做好原料名称、产地、型号、批号、生产日期、入库时间登记工作。6.2组批同一次投料、同一班次、同一条生产线生产的包装完好的同一品种的产品为一批。6.3 抽样方法分别在不同部位随机抽取样品10瓶。定量包装产品净含量检验抽样方法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规定进行。6.4 出厂检验6.4.1每批产品须经企业质检部门按本标准规定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才能出厂,并附产品合格证。6.4.2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净含量、可溶性固形物、商业无菌(罐装)、菌落总数、大肠菌群。6.5 型式检验6.5.1 正常情况下,每半年应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投产前;b)更换主要生产设备时;c)原辅材料产地或供应商发生改变时;d)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e)出厂检验的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的结果有较大差异时;f)食品安全监督部门提出要求时。6.5.2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中规定的全部项目。6.6 判定规则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时,判定为合格。检验结果中如微生物指标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品。如其他项目不合格,允许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如仍有1项指标不合格,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微生物不合格不得复检。7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7.1 标签、标志7.1.1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的规定。7.1.2运输贮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7.2包装7.2.1包装材料和容器应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和相关规定要求。内包装用铝纸塑复合软包装,其质量应符合 QB/T 3531 的要求。内包装也可用金属罐装,其质量要求应符合 GB 4806.9 和 GB/T 17590 的要求。外包装用纸箱,其质量应符合 GB/T 6543 的要求。外加封收缩薄膜。7.2.2内包装应包装严密、封口牢固。7.3运输Q/BKYL 0001S-20197运输工具要洁净卫生;运输过程要防止日晒雨淋、重压及剧烈震动;长途运输应加产品保护框架,短途运输其产品堆放高度不超过10层;装卸时应轻装轻卸,严禁摔撞。7.4贮存产品贮存仓库必须阴凉、干燥、通风,产品不得与有毒、腐蚀性的物品存放在一起,不得靠近热源。冬天应防止冰冻,贮存温度(235)。产品应堆放在垫板,与地面有效隔离,离地、离墙20cm以上,中间应留有通道。产品堆放整齐,堆放高度以不倒塌、不压坏外包装为限。7.5保质期在符合上述正常运输、贮存、保持原包装、标志的情况下,保质期以产品标签标注为准。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