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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CT 0007 S-2021 葛桑花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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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CT 0007 S-2021 葛桑花茶 2021 花茶
Q/BCT0007S2021甘 肃 百 草 堂 医 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Q/BCT甘甘 肃肃 百百 草草 堂堂 医医 药药 科科 技技 有有 限限 公公 司司发布2021-02-26 发布2021-02-26 实施葛桑花茶Q/BCT0007S2021目次前言 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技术要求 14 食品添加剂 25 食品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26 检验规则 2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38 保质期 3Q/BCT0007S2021I前言本标准根据GB/T 1.1规定起草。本标准由甘肃百草堂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提出并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路晨霞包旭宏李效民本标准于2021年02月26日首次发布并实施。Q/BCT0007S20211葛桑花茶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葛桑花茶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黄芪、乌梅、葛根、桑叶、菊花、甘草为主要原料,经粉碎、混合、包装等工序制成的葛桑花茶代用茶。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GB 5009.3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二氧化硫的测定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25436热封型茶叶滤纸GH/T 1091代用茶DBS62/008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黄芪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技术要求3.1 原料和辅料要求3.1.1 原料:3.1.1.1 乌梅、葛根、桑叶、菊花、甘草: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规定。3.1.1.2 黄芪:应符合DBS62/008的规定。3.2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Q/BCT0007S20212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灰棕色。GH/T 1091形态颗粒状、无结块。滋味和气味具有本产品特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杂 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3.3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 目指标检验方法水分,g/100g12GB 5009.3总灰分,g/100g8GB 5009.4二氧化硫(以 SO2计),mg/kg100.0GB 5009.343.4 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 3有害物质限量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总砷(以 As 计),mg/0.5GB 5009.11铅(以 Pb 计),mg/2.0GB 5009.12镉(以 Cd 计),mg/0.5GB 5009.15注: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按 GB 2763 执行。3.5 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按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测定。4食品添加剂4.1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4.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有关规定。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6检验规则6.1 组批以同一品种的原料、同一次投料、同一工艺所生产的同一规格产品为一批。6.2 抽样出厂检验从同一批次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检验用样品和备用样品,抽样数量为40袋,25袋用于检验,15袋留样。6.3出厂检验Q/BCT0007S202136.3.1 产品出厂前,须由公司的检验部门按本标准逐批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后,签发检验合格证(或成品放行单),方可出厂,并附有合格证。6.3.2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净含量、水分为每批必检项目。6.4 型式检验6.4.1 在正常生产时,每6个月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a)新产品投入生产时;b)停产6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c)生产主要设备或关键工艺发生变化时;d)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6.4.2 型式检验项目为技术要求中3.23.5全部项目。6.5 判定规则6.5.1 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该批产品合格。6.5.2 检验项目如有不合格项,应加倍抽样复检。复检如仍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7.1 标志产品标签应符合GB 7718及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规定。外包装箱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7.2 包装包装应符合GB 9683、GB/T 25436的要求,封口严密,包装牢固。7.3 运输7.3.1 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严禁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贮、混运。7.3.2 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扔摔、撞击、挤压。7.3.3 在运输过程中,必须防止曝晒、雨淋、受潮。7.4 贮存产品离地、离墙,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库房中,并有防蝇、防鼠、防尘设施。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同库贮存。严禁露天堆放、日晒、雨淋。8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贮运条件下,产品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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