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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BT
0002
S-2019
预包装冷藏菜肴制品
2019
包装
冷藏
菜肴
制品
Q/BBT 台畜大成台畜大成食品食品(蚌埠蚌埠)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食品食品安全安全企业标准企业标准 Q/Q/BBTBBT 0000002 2S S-20192019 预包装冷藏菜肴制品 2019-08-02 发布 2019-08-22 实施 台畜大成台畜大成食品(食品(蚌埠蚌埠)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发布 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备案号:340520190035S备案日期:2019-08-22(有效期3年)Q/BBT 0002S-2019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 给出的规则编制和修订。本标准污染物指标按照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制定,食品添加剂限量根据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制定,微生物限量根据GB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和SB/T 10648中华人名共和国国内贸易行业标准 冷藏调制食品确定,其它指标根据产品实测值确定。本标准由台畜大成食品(蚌埠)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明、何凤美、武守娥。本标准适用范围:台畜大成食品(蚌埠)有限公司。本标准有效期:3 年。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Q/BBT 0002S-2019 1 预包装冷藏菜肴制品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预包装冷藏菜肴制品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预包装冷藏菜肴制品的生产、检验、销售。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杆菌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志贺氏菌检验 GB 4789.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副溶血性弧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菌检验 GB 4789.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蜡样芽胞杆菌检验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GB 4789.3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检验 GB 4789.3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志贺氏菌检验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7099 糕点、面包卫生标准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92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冻米面制品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QB 1007 罐头食品净重和固形物含量的测定 SB/T 10648 冷藏菜肴制品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第 123 号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Q/BBT 0002S-2019 2 3 定义 以畜禽肉及其制品、水产品及其制品、果蔬及其制品、粮食及其制品等一种或多种为原料,配以调味料等辅料,经预处理、熟化、包装、杀菌(或不杀菌)等工艺加工,再采用快速冷却工艺,使产品中心温度降到冻结点以上,7以下,并在 0-4条件下贮存、运输和销售的预包装冷藏菜肴制品。4 要求 4.1 原辅料要求 所选用原辅料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4.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的规定。表1 感官要求 项目 要求 色泽 具有该产品固有的色泽 组织形态 具有该产品固有的组织形态,同一批次产品形态基本均匀一致,整齐,均匀 滋味、气味 具有该产品固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 杂质 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质 4.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过氧化值a(以脂肪计)/(g/100g)0.25 GB 5009.227 无机砷 应符合 GB 2762 的规定 GB 5009.11 铅 GB 5009.12 苯并(a)芘b/(g/kg)5.0 GB 5009.27 固形物 根据实际测量值标注 QB 1007 注:a适用于以动物性食品或坚果类食品为主要原料的预包装冷藏菜肴制品 b仅适用于烧烤烟熏产品 4.4 微生物限量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 3 的规定 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Q/BBT 0002S-2019 3 表3 微生物限量 项目 采样方案a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CFU/g表示)检验方法 n c m M 菌落总数 5 2 104 105 GB 4789.2 大肠菌群 5 2 10 80 GB 4789.3 平板计数法 霉菌 150 GB 4789.15 金黄色葡萄球菌 5 1 100 1000 GB 4789.10 平板计数法 沙门氏菌 5 0 0/25g-GB 4789.4 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b 5 0 0/25g-GB 4789.30 志贺氏菌c 5 0 0/25g-GB 4789.5 副溶血性弧菌d 5 1 100MPN/g 1000MPN/g GB 4789.7 蜡样芽胞杆菌e 5 1 1000 10000 GB 4789.14 注:a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 4789.1执行;b适合于产品中含肉制品或含乳类制品;c仅适用于加入肉制品的产品;d适用于加入水产品的产品;e适用于加入大米的产品 4.5 食品添加剂品种及使用量 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4.6 净含量 应符合国家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4.7 生产加工规范 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5 试验方法 5.1 感官要求 取适量样品置入白瓷盘中,在充足的自然光下目测色泽、组织状态、杂质、嗅其气味、尝其滋味。5.2 检验原则 产品的理化指标和食品安全指标应根据产品中不同食品分类取混合样品进行检测。5.3 净含量 按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6 检验规则 6.1 入库检验 原、辅料、包装材料等入库前应由生产厂的质量检验部门按标准要求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使用。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Q/BBT 0002S-2019 4 6.2 组批与抽样 以同一批原料、同一个配方、同一个班次生产的同一品种的产品为一个批次。6.3 6.3.1 出厂检验 产品出厂前,须经企业质量检验部门按本标准规定逐批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销售。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净含量、菌落总数、大肠菌群。6.3.2 型式检验 每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亦须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定型投产时;b)原材料或关键工艺有较大变化时;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d)停产半年以上再恢复生产时;e)国家食品监督部门提出检验要求时。6.4 判定规则 6.4.1出厂检验判定和复检 出厂检验项目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品。出厂检验项目中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应在原批产品中加倍抽样进行该项目的复检。若复验结果仍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微生物指标不得复验。6.4.2型式检验和复检 型式检验项目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品。型式检验项目中有不超过两项不符合本标准(微生物除外),可以在原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复检。若复验结果仍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微生物指标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的规定,不应复检,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 标志 预包装产品销售包装的标签按GB 7718、GB 28050、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规定,并注明需冷藏。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7.2 包装 包装材料应符合GB 4806.7 及其他包装标准的规定;外包装用瓦楞纸箱应符合GB/T 6543要求。包装应牢固、严密、不易散包。7.3 运输 运输工具应符合卫生和低温(0-4)要求,运输时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有腐蚀性的货物混装。运输中防挤压、防晒、防雨、防潮,装卸时轻搬、轻放。7.4 贮存 产品应贮存于0-4清洁卫生、干燥、无异味的冷藏库;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或有异味物品混合堆放。7.5 保质期 依据各类产品生产工艺特点确定该类产品保质期。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