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QBTY
0005
S-2019
杂粮挂面
2019
杂粮
挂面
Q/BTY 宝鸡田园农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BTY 0005S2019 杂粮挂面 2019 08-01 发布 2019-09-01 实施 宝鸡田园农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发 布 Q/6 1 0 0 0 0-1 0 3 7 2 S-2 0 1 9有效期至 2 0 2 2 0 8 1 2Q/BTY 0005S2019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宝鸡田园农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宝鸡田园农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罗亚龙。本标准批准发布人:罗亚龙。本标准首次发布。Q/BTY 0005S2019 1 杂粮挂面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杂粮挂面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小麦粉、黑小麦粉为主要原料,分别添加苦荞粉、玉米粉、绿豆面、高粱面、豌豆面、小米面、黑米面,经配料、调粉、和面、机制、压延、切条、干燥、截断、称量、包装制成的杂粮挂面。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1355 小麦粉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测定 GB 5009.23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酸度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10004 包装用塑料袋复合膜、袋 干法复合、挤出复合 GB/T 10463 玉米粉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LS/T 3212 挂面 QB/T 1014 食品包装纸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年)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产品分类 3.1 苦荞挂面 以小麦粉或黑小麦粉为主要原料,添加适量苦荞面粉,经机制加工制成的挂面。3.2 全麦挂面 Q/BTY 0005S2019 2 以全麦粉或黑小麦为主要原料,经机制加工制成的挂面。3.3 玉米挂面 以小麦粉或黑小麦为主要原料,添加适量玉米粉,经机制加工制成的挂面。3.4 高粱挂面 以小麦粉或黑小麦为主要原料,添加适量高粱面,经机制加工制成的挂面。3.5 绿豆挂面 以小麦粉或黑小麦为主要原料,添加适量绿豆面,经机制加工制成的挂面。3.6 豌豆挂面 以小麦粉或黑小麦为主要原料,添加适量豌豆粉,经机制加工制成的挂面。3.7 小米挂面 以小麦粉或黑小麦为主要原料,添加适量小米粉,经机制加工制成的挂面。3.8 黑米挂面 以小麦粉或黑小麦为主要原料,添加适量黑米粉,经机制加工制成的挂面。3.9 五谷挂面 以全麦粉为主要原料,添加适量苦荞粉、玉米粉、高粱粉、黑米粉,经机制加工制成的挂面。4 要求 4.1 原料要求 4.1.1 小麦粉、黑小麦粉:应符合 GB/T 1355 的规定。4.1.2 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4.1.3 玉米粉:应符合 GB/T 10463 的规定。4.1.4 荞麦粉、绿豆粉、高粱粉、豌豆粉、小米粉、黑米粉:应符合附录 A 的规定。4.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名 称 要 求 项 目 绿豆挂面 小米挂面 豌豆挂面 玉米挂面 高粱挂面 荞面挂面 黑米挂面 全麦挂面 五谷挂面 色 泽 淡绿色或灰黑色 淡黄色或灰黑色 微黄色或灰黑色 微黄色或灰黑色 褐红色或灰黑色 微灰色或灰黑色 紫黑色或灰黑色 灰白色或灰黑色 灰色或灰黑色 气 味 有相应杂粮的气、滋味,无酸味、霉味等其它异味 烹调性 煮熟后口感不粘、不牙碜、柔软爽口 Q/BTY 0005S2019 3 4.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项 目 指 标 水分,%14.5 酸度,(中和10g样耗0.1mol/L NaOH)4.0 自然断条率,%5.0 熟断条率,%5.0 烹调损失率,%10.0 铅(以Pb计),mg/kg 0.19 4.4 净含量允差 净含量允差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4.5 真菌毒素限量、污染物限量、农药残留限量 真菌毒素限量、污染物限量、农药残留限量应分别符合GB 2761、GB 2762、GB 2763的规定。4.6 原料、食品添加剂 4.6.1 原料及食品添加剂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4.6.2 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4.6.3 保证不使用和添加法律、法规、国家部门规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所规定许可外的任何物质。4.7 生产加工过程要求 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5 试验方法 5.1 感官 取样品100g置于白色瓷盘上,观察其色泽,嗅其气味后放入沸水中煮熟品其口感。5.2 理化指标 5.2.1 水分 按GB 5009.3中规定方法测定。5.2.2 酸度 按GB 5009.239中规定方法测定。5.2.3 自然断条率、熟断条率及烹调损失率 分别按LS/T 3212 中规定方法测定。Q/BTY 0005S2019 4 5.2.4 铅 按GB 5009.12中规定方法测定。5.3 净含量允差 按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方法测定。5.4 真菌毒素限量、污染物限量、农药残留限量 分别按GB 2761、GB 2762、GB 2763规定方法测定。6 检验规则 6.1 组批 同一次投料、同一工艺、同一生产设备、同一班次生产的同一规格产品为一批。6.2 抽样 在成品库中对同批产品(产品应不少于1000包)采用随机抽样方法抽取产品20包。样品分为2份,1份送检,1份备查。6.3 出厂检验 产品需经厂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并开具出厂合格证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水分、净含量。6.4 型式检验 正常生产情况下每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要求中 4.24.4 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产品试制定型时;b)正式批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等有重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c)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6.5 判定规则 受检产品检验项目全部合格时,判定整批产品为合格品。其它项目如有一项以上(含一项)不符合本标准时,应加倍量从该批产品中抽样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结果有一项不合格,则判定整批产品为不合格品。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 标志 产品标签应符合GB 7718、GB 28050规定。外包装标示应符合GB/T 191规定。7.2 包装 Q/BTY 0005S2019 5 7.2.1 产品包装分为:纸装、塑料袋装、盒装。7.2.2 包装材料须卫生、无毒、无害,符合食品包装材料卫生要求。包装材料质量应分别符合 QB 1014、GB/T 10004、GB/T 6543 规定。7.2.3 各种包装必须整齐、美观、不松散、无破损。7.3 运输 产品运输须用符合卫生要求的专用装具,不得与易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运输过程应轻拿轻放、防雨、防晒。7.4 贮存 产品应存放于通风、干燥、清洁、无异味的库房中。产品在满足上述贮存条件下,保质期为6个月。Q/BTY 0005S2019 6 A A 附 录 A(规范性附录)杂粮粉质量要求 A.1 杂粮粉感官要求 杂粮粉感官要求见表A.1。表A.1 名 称 要 求 项 目 绿豆粉 小米粉 豌豆粉 高粱面 荞麦面 黑米粉 色 泽 淡绿色 淡黄色 灰红色 淡紫红色 灰白色 淡紫黑色 滋味、气味 具有谷物各自特有的气味、滋味,无异味 组织状态 均匀粉末状,无结块 杂质 无可见外来杂质 A.2 杂粮粉理化指标 杂粮粉理化指标见表A.2。表A.2 项 目 指 标 水份,%14.0 粗细度 97%以上通过 CQ20 号筛,CB30 号筛留存10%含砂量,%0.02 磁性金属物,g/kg 0.003 灰分,%2.0 脂肪酸值(以湿基计),mgKOH/100g 80 铅(以 Pb 计),mg/kg 0.2 汞(以 Hg 计),mg/kg 0.02 六六六,mg/kg 0.05 滴滴涕,mg/kg 0.05 甲基毒死蜱,mg/kg 5 溴氰菊酯,mg/kg 0.5 黄曲霉毒素 B1,g/kg 10 Q/BTY 0005S2019 7 A.3 其他农药残留限量 其他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GB 2763的规定。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