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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SSW
0031
S-2019
火麻原生油凝胶糖果
2019
火麻原
生油
凝胶
糖果
:广 东 省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Q/ASSWQ/ASSW 0031S-2019火麻原生油凝胶糖果2019-04-10 发布2019-04-20 实施安士生物科技(中山)有限公司发布备案号:44200110S-2019备案日期:2019年04月03日Q/ASSW 0031S-2019I前言本标准按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编制。本标准中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安士生物科技(中山)有限公司提出和归口。本标准由安士生物科技(中山)有限公司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浩能。本标准于 2019 年 04 月 10 日首次发布。Q/ASSW 0031S-20191火麻原生油凝胶糖果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火麻原生油凝胶糖果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罗汉果甜苷为甜味剂,以火麻原生油、明胶、甘油、水为原料,经熬煮、溶胶、混合、调配、浇模成型、干燥、包装等工艺制成的火麻原生油凝胶糖果。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886.7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罗汉果甜苷GB 27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百草枯等 43 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4806.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678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明胶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 1488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739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糖果GB 1740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糖果巧克力生产卫生规范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99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甘油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技术要求3.1原辅料要求3.1.1罗汉果甜苷应符合 GB 1886.77 的要求。3.1.2火麻原生油应符合附录 A 和 GB 2716 的要求。Q/ASSW 0031S-201923.1.3明胶应符合 GB 6783 的要求。3.1.4甘油应符合 GB 29950 的要求。3.1.5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要求。3.1.6以上原辅料还应符合 GB 2761、GB 2762 和 GB 2763、GB 2763.1 的要求。3.1.7所有原辅料还应符合相应食品卫生标准和相关规定。3.2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要求项目要求外观、色泽符合相应产品的外观特性,具有正常产品的色泽滋味、气味具有产品应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嗅,无异味状态符合相应产品的特性,无霉变,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3.3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要求。表2 理化指标项目指标干燥失重,g/100g18.0铅(以Pb计),mg/kg0.43.4微生物限量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3的要求。表3 微生物限量项目指标采样方案a及限量ncmM菌落总数,CFU/g52104105大肠菌群,CFU/g5210102a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 4789.1执行。3.5食品添加剂/食品营养强化剂的要求3.5.1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3.5.2食品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 GB 14880 的规定。3.6净含量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4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4881、GB 17403的规定。5试验方法5.1感官要求按GB 17399规定的方法测定。5.2理化指标5.2.1干燥失重按GB 5009.3规定的方法测定。5.2.2铅按GB 5009.12规定的方法测定。Q/ASSW 0031S-201935.3微生物限量5.3.1菌落总数按GB 4789.2规定的方法测定。5.3.2大肠菌群按GB 4789.3规定的方法测定。5.4净含量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6检验规则6.1原辅料入库检验原辅料应经企业质检部门按要求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使用。6.2组批同一原料、同一班次、同一条生产线生产的同一品种的产品为一批。6.3抽样方法及数量以随机取样法于成品仓库抽取样品,每批抽样数独立包装应不少于14个(不含净含量抽样),检样一式二份,供检验和复检备用,净含量抽样按JJF 1070中的规定执行。6.4出厂检验6.4.1产品出厂前对产品进行检验,检验结果符合本标准要求的产品方可出厂。6.4.2净含量、感官要求、干燥失重、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为每批必检项目。6.5型式检验6.5.1正常情况下型式检验至少应每年进行一次,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a)产品定型投产时;b)更换主要生产设备时;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d)原料产地或供货商发生变化时;e)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f)食品安全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6.5.2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中 3.2、3.3、3.4、3.5、3.6 要求的全部项目和标签。6.6判定规则6.6.1检验结果符合本标准要求,则判定该批产品合格;6.6.2如果检验结果微生物限量不符合要求时,则整批产品不合格,且不得复检;6.6.3其余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应重新按 6.3 抽样方案加倍取样复检,复检结果符合本标准要求时,作合格评论。如仍有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则整批产品不合格。7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7.1标志、标签包装箱的图形标志等应符合 GB/T 191 的要求。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的要求。7.2包装7.2.1产品包装必须要封口严密、清洁卫生,符合食品卫生要求。7.2.2复合袋包装应符合 GB 9683 的要求;塑料瓶、塑料袋、塑料盒应符合 GB 4806.7 的要求;包装纸应符合 GB 4806.8 的要求。7.2.3外包装纸箱符合 GB/T 6543 的要求。7.2.4其他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7.3运输7.3.1运输工具应保持干燥、清洁、平整、无异味;应防止污染。不能影响包装及质量。7.3.2运输时要防止受热、受潮。7.3.3运输时应轻装轻卸,平面堆放,防止倾倒、重压,防止包装破碎和产品变形。若有破损时,应及时加封。Q/ASSW 0031S-201947.3.4在周转堆放时,应防止日晒雨淋,不得在露天长期堆放,或直接放在地上,以免受潮。7.4贮存产品应存放于通风阴凉、干燥、清洁、无异味的库房中,避免阳光直射,贮存时货物离地面10cm,离墙面10cm。应有防火、防虫、防鼠设施,并应防止农药和其他化学物品污染成品。产品在包装完整无破损的状态下,阴凉干燥条件下保质期为 24 个月。Q/ASSW 0031S-20195附录 A(规范性附录)火麻原生油的质量要求A.1 适用范围本质量要求适用于以火麻仁为原料,经清理、压榨、过滤、沉淀、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火麻原生油。A.2 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A1的规定。表A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外观棕红色至浅黄绿色油状液体气味、滋味只有火麻籽油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透明度澄清、透明A.3 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A2的要求。表A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一级二级色泽(罗维朋比色槽 25.4mm)黄 450 红 45 蓝 1.0水分及挥发物,g/100g0.4不溶性杂质,g/100g0.2酸价(KON),mg/g3.04.0过氧化值,g/100g0.250.25溶剂残留量,mg/kg不得检出加热试验(280)无析出物允许有微量析出物铅(以Pb计),mg/kg0.08总砷(以As计),mg/kg0.1苯并()芘,g/kg10黄曲霉毒素B1,g/kg10农药残留应符合GB 2763的规定执行注:溶剂残留的检出值小于10mg/kg时,视为未检出注:本质量要求来源于供应商已经备案的企业标准文本(Q/SKK 0001S火麻原生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