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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HLT
0002
S-2019
龟血制品
2019
制品
龟血龟血制品制品 安 徽 蓝 田 特 种 龟 鳖 有 限 公安 徽 蓝 田 特 种 龟 鳖 有 限 公 司司 发布发布 Q/AHLT 安徽蓝田特种龟鳖有限公司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Q/AHLT 0002S-2019 2019-06-26 发布 2019-07-26 实施 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备案号:341220190071S备案日期:2019-07-23(有效期3年)Q/AHLT 0002S-2019 前 言 本标准所有内容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若与其相抵触时,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为准。本企业对本标准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技术合理性和实施后果负责。本标准按照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要求起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DBS 41/0112016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用畜禽血制品和产品自身特性进行编写。本标准由安徽蓝田特种龟鳖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项旭东。本标准于 2019 年 6 月 26 日首次发布。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Q/AHLT 0002S-2019 龟血制品龟血制品 1 范围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龟血制品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条款3定义的产品。2 规范性引用文件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DBS 41/011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用畜禽血制品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3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GB 5009.4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盐指标的测定 GB 5009.1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铬的测定 GB 5009.19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指示性多氯联苯含量的测定 GB/T 5461 食用盐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GB/T 10004 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 干法复合、挤出复合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 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Q/AHLT 0002S-2019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3 术语与定义术语与定义 龟血制品:以龟为原料,经挑选、宰杀、放血,弃龟体将得到的龟血经过滤、添加或者不添加食用盐进行调理、凝固、成型、包装、冷冻贮存在-18及以下的温度的非即食龟血制品。4 技术要求技术要求 4.1 原辅料原辅料要求要求 4.1.1 龟:应符合GB 2733的规定。4.1.2 食用盐:应GB 5461的规定。4.1.3 生产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4.1.4 其他原辅料:应符合GB 2761、GB 2762和GB 2763的规定,不得添加非食用物质。4.2 感官要求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表1 感官要求感官要求 项项 目目 要要 求求 检验方法检验方法 性状 呈凝固状、细腻光滑、有弹性 取适量样品置于白色瓷盘上,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和状态,嗅其气味。色泽 呈红棕色或者棕褐色、有光泽 气味、腥味 具有龟血制品应有的气味,无异味 杂质 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4.3 理化指标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表 2 理化指标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检验方法 水分/(g/100g)90 GB 5009.3 蛋白质/(g/100g)4 GB 5009.5 食盐/(以氯化钠计,g/100g)2 GB 5009.42 铅(以 Pb 计),mg/kg 0.9 GB 5009.12 无机砷(以 As 计)mg/kg 0.5 GB 5009.11 铬(以 Cr 计),mg/kg 2.0 GB 5009.123 甲基汞*(以 Hg 计),mg/kg 0.5 GB 5009.17 多氯联苯*,mg/kg 0.5 GB 5009.190 N-二甲基亚硝胺,ug/kg 4.0 GB 5009.26 其他污染物限量、兽药最大残留限量 应符合 GB 2762 及相关规定 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Q/AHLT 0002S-2019 *水产动物及其制品可先测定总汞,当总汞水平不超过甲基汞限量值时,不必测定甲基汞;否则,需再测定甲基汞。*多氯联苯以PCB28、PCB52、PCB101、PCB118、PCB138、PCB153和PCB180总和计 4.4 净含量: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 75 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按 JJF 1070 规定方法测定。5 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及国家卫计委关于食品添加剂公告的规定。6 生产加工的卫生要求生产加工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7 检验规则检验规则 7.1组批组批 一次投料、同一班次,同一生产线生产的同一规格包装完好产品为一批。7.2抽样抽样 一般情况下按3随机抽样进行检验,最低不得少于2kg。平均分为两份,一份用于检验,一份备查。7.4 出厂检验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出厂前均由公司检验员按本标准进行批批检验合格,发给合格证后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净含量、水分。7.5 型式检验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中规定的全部技术指标,一般情况下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a)产品定型投 产时;b)主要原料产地或原料供应商有变动时;c)停产三个月以上,又恢复生产时;d)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7.6 判定判定规则规则 当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标准所规定时,则判为合格产品。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要求时,可自保留样品中或对同批产品再次随机抽取样品进行复检,若复检结果均符合标准要求时,则判定该产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Q/AHLT 0002S-2019 品为合格产品,若仍有一项不合格时,则判定为不合格。8 标志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8.1 标志、标签标志、标签 标签按GB 7718和GB 28050的规定执行,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8.2 包装包装 产品的包装应采用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的聚乙烯复合袋包装,包装质量应符合GB 10004的要求,其卫生标准应符合GB 9683的要求。外包装用瓦楞纸箱包装应符合GB/T 6543 的要求,包装牢固,运输中不易破碎。8.3 运输运输 产品运输冷藏车应当清洁卫生温度控制在-15。产品运输过程中应防雨、防潮、防暴晒、防污染。搬运装卸应小心轻放,避免破损污染。严禁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装运输。8.4 贮存贮存 产品应在-18及其以下的温度贮存,与地面距离10cm,离墙20cm,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等物品同库贮存。8.5 保质期保质期 在符合上述标准规定条件下,产品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 18 个月。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