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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HTX
0011
S-2019
乌龙茶
2019
乌龙茶乌龙茶 Q/AHTX 0011S-2019 代替Q/AHTX 0011S-2016 安 徽 省 天 旭 茶 业 有 限 公 司安 徽 省 天 旭 茶 业 有 限 公 司 发布发布 Q/AHTX 安徽省天旭茶业有限公司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2019-04-17 发布 2019-05-17 实施 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备案号:341220190050S备案日期:2019-05-10(有效期3年)Q/AHTX 0011S-2019 前 言 本标准所有内容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若与其相抵触时,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为准。本企业对本标准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技术合理性和实施后果负责。本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要求,比较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DB35/T 943 地理标志产品 福建乌龙茶、GB/T 30357.1 乌龙茶 第1部分:基本要求并根据本企业产品特性进行编写。本标准替代Q/AHTX 0011S-2016乌龙茶(备案号:340781S-2016,有效期至:2019年5月17日)。本标准与Q/AHTX 0011S-2016乌龙茶(备案号:340781S-2016,有效期至:2019年5月17日)相比,主要修订如下:-修改条款2中的规范性引用文件。-修改条款4中指标“总灰分”要求。-删除条款4中指标“稀土”要求。本标准由安徽省天旭茶业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四新。本标准于 2016 年 5 月 16 日首次发布,2019 年 4 月 17 日第一次修订。本标准有效期 3 年 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Q/AHTX 0011S-2019 乌龙茶乌龙茶 1 范围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乌龙茶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规则、标签、标识、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条款3定义的产品。2 规规范范性引用文件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19 食品中有机氯农药多组分残留量的测定 GB/T 5009.20 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GB/T 5009.103 植物性食品中甲胺磷和乙酰甲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GB/T 5009.110 植物性食品中氯氰菊酯、氰戊菊酯和溴氰菊酯残留量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302 茶 取样 GB/T 8305 茶 水浸出物测定 GB/T 8311 茶 粉末和碎茶含量测定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 23204 茶叶中 519 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T 30357.1 乌龙茶 第1部分:基本要求 DB35/T 943 地理标志产品 福建乌龙茶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Q/AHTX 0011S-2019 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术语与定义术语与定义 乌龙茶:以山茶属茶种茶树Camellia sinensis(Linnaeus)O.kuntze的叶子、驻芽和嫩梢,依次经适度萎调、做青、杀青、揉捻(包揉)、干燥等独体工序加工而成、具有特定品质特征的乌龙茶。产品根据产品类型的不同,分为铁观音、色种。3.1 铁观音:用铁观音茶树品种鲜叶,按照做青、杀青、揉捻(或包揉)、烘焙、毛茶、归堆、筛分、风选、拣剔、复火、摊凉、包装的加工工艺制作而成,具有铁观音品质特征的茶叶产品。3.2 色种:用乌龙茶茶树品种(铁观音除外)的鲜叶,并用乌龙茶的制作方法,制成的成品茶为色种茶。4 技术要求技术要求 4.1 原辅料原辅料要求要求 4.1.1 使用的乌龙茶茶树品种的鲜叶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品质正常,无异味,无霉变,无杂质。4.1.2 生产用水:应该符合GB 5749的规定。4.1.3 其他原辅料:应符合GB 2761、GB 2762、GB 2763及相关标准和有关规定,不得添加非食用物质。4.2 感官要求感官要求 乌龙茶品质以外形条索紧卷或壮实、色泽砂绿油润或乌润,内质香气馥郁、滋味醇厚鲜爽回甘、汤色橙黄或蜜绿,叶底软亮、匀齐;或外形壮结、色泽乌润,内质香气浓郁清长、滋味醇厚、汤色橙红清澈,叶底软亮红边显而著称,各花色、等级品质要求如下。4.2.1 铁观音按感官指标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各级感官指标应符合表 1 的要求。表 1 铁观音感官要求 项 目 级 别 特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外形 条索 肥壮、圆结、重实 较肥壮、结实 稍肥壮、略结实 卷曲、尚结实 色泽 翠绿、乌润、砂绿明 乌润、砂绿较明 乌绿、有砂绿 乌绿、稍带褐红色 整碎 匀整 匀整 尚匀整 稍整齐 净度 洁净 匀净 尚净、稍有嫩幼梗 稍净、有嫩幼梗 内质 香气 浓郁、持久 清高、持久 尚清高 清纯平正 滋味 醇厚鲜爽、回甘、音韵明显、火候轻微 醇厚、尚鲜爽、音韵明、火候轻 醇和稍鲜、音韵稍明、火候较足 醇和音韵轻、火候较足 汤色 金黄、清澈 淡金黄、清澈 橙黄、深黄 深橙黄、清黄 叶底 肥厚软亮、匀整、红边明、有余香 尚软亮、匀整、红边、稍有余香 稍软亮、略匀整 稍匀整、带褐红色 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Q/AHTX 0011S-2019 4.2.2 色种按感官指标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各级感官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要求。表 2 色种感官指标 项 目 级 别 特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外形 条索 紧结、重实、卷曲 结实 尚结实 微结实 色泽 沙绿、翠润 油润 尚油润 尚润 整碎 匀整 匀整 尚匀整 尚匀整 净度 洁净 匀净 尚匀净、夹细梗 尚匀净、夹细梗 内质 香气 清香 清醇 尚浓欠长 稍淡 滋味 醇厚甘爽、火候轻微 尚醇厚、火候轻 尚醇带涩、火候较足 尚浓稍粗、火候足 汤色 金黄、清澈明亮 金黄、清澈 金黄 深金黄 叶底 软亮、匀整、红边明显 较软亮、尚匀、红边显 尚软亮、尚匀整 软硬不匀、欠匀整稍亮 4.3 理化指标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 3 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检验方法 水分,g/100g 7.0 GB 5009.3 总灰分,g/100g 6.5 GB 5009.4 碎茶(质量分数)/%16.0 GB/T 8311 粉末(质量分数)/%1.3 水浸出物(%)36.0 GB/T 8305 铅(Pb),mg/kg 4.0 GB 5009.12 六六六,mg/kg 0.2 GB/T 5009.19 滴滴涕,mg/kg 0.2 杀螟硫磷/mg/kg 0.15 GB/T 5009.20 氟氰戊菊酯/mg/kg 20 GB/T 23204 氯氰菊酯/mg/kg 20 氯菊酯/mg/kg 20 乙酰甲胺磷/mg/kg 0.1 GB/T 5009.103 溴氰菊酯/mg/kg 5.0 GB/T 5009.110 其他真菌毒素限量、污染物限量、农药最大残留量 应符合 GB 2761、GB 2762、GB2763 及相关规定和公告 4.4 净净含量:含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 75 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按 JJF 1070 规定方法测定。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Q/AHTX 0011S-2019 5 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 本产品不使用食品添加剂。6 生产加工的卫生要求生产加工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7 检验规则检验规则 7.1组批组批 一次投料、同一班次,同一生产线生产的同一规格包装完好产品为一批。7.2抽样抽样 在同一批次中抽取1kg的样品,平均分为两份,一份检验用,一份备查。7.3 检验分类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7.3.1 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出厂前均由公司检验员按本标准进行批批检验合格,发给合格证后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水分、净含量。7.3.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中规定的全部技术指标,一般情况下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试制和批量生产前;b)主要原料变化或改变主要生产工艺,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变动时;c)停产六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7.4 判定判定规则规则 7.4.1 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判该批产品为合格产品。7.4.2检验项目有一项以上(含一项)不合格,应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复检或对备样复检不合格项,复检仍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产品。8 标签、标识标签、标识、包装、运输、贮存和、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保质期 8.1 标签、标识标签、标识 8.1.1 标签应符合GB 7718和GB 28050的规定。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Q/AHTX 0011S-2019 8.1.2 产品销售外包装应有明确标识,应标注产品名称、单位名称及地址、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执行标准、贮藏方法等,标识上的字迹应清晰、完整、准确。8.1.3 运输包装箱的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8.2 包装包装 应采用密封、防潮包装,能保护产品品质;包装材料应干燥、清洁、无异味、无毒无害,且应符合食品包装材料卫生标准的要求。8.3 运输运输 运输过程中应轻拿轻放、避免日晒、雨淋和重压;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严禁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运输。8.4 贮存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阴凉、无异味的仓库,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存放在一起。8.5 保质期保质期 常温下保存,保质期为 18 个月。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