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28发布2021-03-28实施Q/AHB安徽哈博药业有限公司食品安全企业标准Q/AHB0004S—2021代替Q/AHB0004S-2018清大广仁牌灵芝提取物孢子粉片安徽哈博药业有限公司发布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安徽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服务平台备案号:34202100982S备案生效日期:2021年03月10日Q/AHB0004S—2021I前言本标准所有内容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若与其相抵触时,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为准。本企业对本标准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技术合理性和实施后果负责。本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安徽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实施细则》(暂行)、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根据GB1674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保健食品》、国产保健食品技术转让产品注册批准证书(批准文号:国食健字G20200009)所附质量标准进行编写。本标准代替Q/AHB0004S-2018《清大广仁牌灵芝提取物孢子粉片》本企业认为本标准经过三年的生产及市场验证,食品安全控制指标合理,与Q/AHB0004S-2020《清大广仁牌灵芝提取物孢子粉片》相比:更改产品出厂检验项目。本标准由安徽哈博药业有限公司提、起草并负责解释。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徽哈博药业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贾虎、杨萍。本标准于2012年04月18日首次发布,于2015年03月15日第一次延续,于2017年08月16日第二次延续,于2018年01月10日第一次修订,于2021年02月26日第三次延续。本标准有效期为3年。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Q/AHB0004S—20211清大广仁牌灵芝提取物孢子粉片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清大广仁牌灵芝提取物孢子粉片的术语与定义、技术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贮存、运输、产品召回管理及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第3.1定义产品的生产、销售、检验。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1889.91食品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硬脂酸镁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