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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BEY
0002
S-2016
较大婴儿配方乳粉型
2016
较大
婴儿
配方
乳粉
上海花冠营养乳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上海花冠营养乳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ABEY0002S-2016较大婴儿配方乳粉(型)2016-10-10发布2016-10-10实施上海花冠营养乳品有限公司 发布SHQB前 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进行编写。本标准参照GB 107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制定。本标准由上海花冠营养乳品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花冠营养乳品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晓红、夏静、梁晓婷、查芳芳。本标准为首次发布。ISHQBQ/ABEY0002S-2016较大婴儿配方乳粉(型)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较大婴儿配方乳粉(型)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标签、包装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以脱脂乳粉、植物脂肪粉(精炼植物油(菜籽油、玉米油、椰子油)、葡萄糖浆、酪蛋白、单,双甘油脂肪酸酯、柠檬酸钾、柠檬酸钠、磷酸二氢钠)、全脂乳粉、植物脂肪粉(精炼植物油(含1,3-二油酸2-棕榈酸甘油三酯(OPO)、乳糖、酪蛋白、单,双甘油脂肪酸酯、柠檬酸脂肪酸甘油酯、柠檬酸钾、柠檬酸钠)、乳糖、脱盐乳清粉、固体玉米糖浆、浓缩乳清蛋白粉为主要原料,加入适量的维生素(维生素C(L-抗坏血酸钠)、烟酰胺、D-泛酸钙、维生素 A(醋酸视黄酯)、硝酸硫胺素、维生素 D3、维生素 E(dl-醋酸生育酚)、D-生物素、盐酸吡哆醇、核黄素、植物甲萘醌、叶酸、氰钴胺、肌醇、牛磺酸)、矿物质(碳酸钙、磷酸氢钙、氯化钾、氧化镁、焦磷酸铁、氧化锌、硫酸铜、碘化钾、硫酸锰、亚硒酸钠)和其他成分(低聚半乳糖、二十二碳六烯酸(DHA)粉末、花生四烯酸(AA)粉末、叶黄素、核苷酸(5单磷酸腺苷、5-肌苷酸二钠、5-鸟苷酸二钠、5-尿苷酸二钠、5-胞苷酸二钠),仅用物理方法生产加工制成的供 612 月龄较大婴儿食用的乳基粉状较大婴儿配方食品。适用于较大婴儿食用,其营养成分能满足 612 月龄较大婴儿的部分营养需要。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3 技术要求3.1 原料要求产品中所使用的原料应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和/或相关规定,应保证较大婴儿的安全、满足营养需要,不应使用危害较大婴儿营养与健康的物质。不应使用氢化油脂。不应使用经辐照处理过的原辅材料。3.2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1 感官要求项 目要 求检验方法色泽呈均匀一致的乳白色或乳黄色。取适量样品置于 50 mL 烧杯中,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和组织状态。闻其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品尝滋味。滋味、气味具有较大婴儿配方乳粉特有的乳香味,有轻微的植物油香味,无异味。组织状态干燥粉末,无结块,产品不应有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异物。冲调性湿润下沉快,冲调后无团块,杯底无沉淀;产品允许有少量小白点挂壁。取36 g 样品于 500 mL 烧杯中,以 200 mL40水冲调,用搅拌棒搅拌均匀后,观察分散溶解状况。1SHQBQ/ABEY0002S-20163.3 必需成分:应符合 GB 10767 的规定。3.4 可选择性成分指标:应符合 GB 10767 和 GB 14880 的规定。3.5 其他指标:应符合 GB 10767 的规定。3.6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 GB 10767 对较大婴儿配方食品的规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要求。表 2 污染物限量项 目单 位指 标检验方法硝酸盐(以 NaNO3计)mg/kg80GB 5009.333.7 真菌霉素限量:应符合 GB 10767 对较大婴儿配方食品的规定。3.8 微生物限量:应符合 GB 10767 对较大婴儿配方食品的规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指标应符合表 3 的要求。表 3 微生物限量项 目采样方案a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CFU/g 表示)检验方法ncmM菌落总数529009 000GB 4789.2a 样品的分析及处理按 GB 4789.1 和 GB 4789.18 执行。3.9 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3.9.1 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3.9.2 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GB 2760和 GB 14880 的规定。4 生产加工过程应符合 GB 14881、GB 12693 和 GB 23790 的规定。5 标签5.1 标签5.1.1 标签应符合GB 7718、GB 13432 和 GB 10767 的规定,标明产品的类别、较大婴儿配方食品属性、适用年龄、使用方法等。5.1.2 标签应标明:“须配合添加辅助食品”。5.2 使用说明5.2.1 有关产品使用、配制指导说明及图解、贮存条件应在标签上明确说明。当包装最大表面积小于100 cm2或产品质量小于 100 g时,可以不标示图解。5.2.2 指导说明应该对不当配制和使用不当可能引起的健康危害给予警示说明。2SHQBQ/ABEY0002S-20166 包装 包装材料应清洁、无毒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在特定贮存和使用条件下不影响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安全和产品特性。包装材料不得重复使用。可以使用食品级或纯度99.9%的二氧化碳和(或)氮气作为包装介质。3SHQBQ/ABEY0002S-2016 本食品生产企业承诺:本次备案的企业标准为:较大婴儿配方乳粉(型)(Q/ABEY0002S-2016)一、本备案中所填写的内容,所提交的备案资料均真实,如有不实之处,本单位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二、所提交备案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内容符合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上海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上海花冠营养乳品有限公司(盖章)年 月 日上海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承诺书上海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承诺书SHQ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