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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DHG
0002
S-2022
食品工业用
植物甾醇酯
2022
食品工业
植物
甾醇酯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食品工业用 植物甾醇酯备案号:360113S-2022备案日期:2022年3月16日有效期至:2027年3月15日Q/DHG 江 西 省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Q/DHG 0002S-20222022-01-01 发布2022-01-16 实施宜春大海龟生命科学有限公司 发 布(注:备案的企业标准以“江西省食品安全标准备案与管理系统”中的文本为正本)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DHG 0002S-2022 I 目录目录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产品基本信息.2 4 技术要求.2 5 检验方法.3 6 检验规则.4 7 标签、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4 附录 A 游离植物甾醇、植物甾醇酯的含量测定.6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DHG 0002S-2020 II 前言前言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指标根据本公司生产与客户需求进行制订。本标准编制所依据的起草规则为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本标准中铅含量(以Pb计)为0.09mg/kg,严于GB 276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油脂及其制品”项下铅限量(以Pb计)0.1mg/kg。本标准起草单位:宜春大海龟生命科学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廖英俊、张斌、黄辉其、代志凯。本标准批准人:孙海辉。本标准的第一次发布日期为 2022 年 1 月 1 日。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DHG 0002S-2020 1 食品工业用食品工业用 植物甾醇酯植物甾醇酯 1 范围范围 标准规定了食品工业用植物甾醇酯的要求、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利用大豆油等植物油馏分或塔罗油为原料,通过皂化、萃取、结晶等工艺得到植物甾醇,然后将植物甾醇和葵花籽油脂肪酸进行酯化生产得到食品工业用植物甾醇酯。2 规范性引用文件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10464 葵花籽油 GB/T 15688 动植物油脂 不溶性杂质含量的测定 GB/T 5532 动植物油脂 碘值的测定 GB/T 5524 动植物油脂 扦样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 B 族和 G 族的测定 GB 5009.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苯并(a)芘的测定 GB 5009.2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 GB 5009.22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酸价的测定 GB 5009.23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植物油脂水分及挥发物的测定 GB 5009.2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溶剂残留量的测定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4881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DHG 0002S-2022 2 GB/T 5525 植物油脂 透明度、气味、滋味鉴定法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0 年第三号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 75 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产品基本信息产品基本信息 3.1 主要组分主要组分 根据植物甾醇主要组分,植物甾醇酯主要含有以下三总不同的甾醇酯类:-谷甾醇酯、豆甾醇酯和豆甾醇酯。3.2 各组分化学名称、分子式及分子量应符合表 1。表 1 产品组份的化学名称、分子式、结构式及分子量 组分化学名称 分子式 分子量-谷甾醇酯 C47O2H80 676 菜油甾醇酯 C46O2H78 662 豆甾醇酯 C47O2H78 674 3.3 各组分的结构式应符合以下图示。-谷甾醇酯结构式:菜油甾醇酯结构式:分子式:C47O2H80 分子式:C46O2H78 豆甾醇酯结构式:分子式:C47O2H78 4 技术要求技术要求 4.1 原、辅料要求原、辅料要求 4.1.1 植物甾醇:植物甾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0 年第三号公告规定。H3CCH3CH3OCH3CH3CH3CORH3CCH3CH3OC2H5CH3CH3COR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DHG 0002S-2022 3 4.1.2 葵花籽油:葵花籽油:应符合GB/T 10464 葵花籽油要求。4.2 质量要求质量要求 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 项目 指标 性状 淡黄色粘稠油糊状 气味、滋味 温和气味 透明度 80澄清、透明 含 量 植物甾醇酯及植物甾醇(合计),%97.0 植物甾醇酯,%90.0 游离植物甾醇,%6.0 总植物甾醇,%59.0 酸价,mgKOH/g 1.0 过氧化物价,meq/kg 5.0 水分及挥发物,%0.20 不溶性杂质,%0.20 总砷(以 As 计),mg/kg 0.1 铅(以 Pb 计),mg/kg 0.09 黄曲霉毒素 B1,g/kg 10 苯并(a)芘,g/kg 10 4.3 净含量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和 JJF1070 规定的方法。4.4 农药残留限量农药残留限量 应符合 GB 2763 的规定。4.5 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5 检验方法检验方法 5.1 理化指标理化指标 5.1.1 性状:性状:取 50g 样于干净的样品杯中,在自然光线下,肉眼观察其性状。5.1.2 气味、滋味、透明度:气味、滋味、透明度:按 GB/T 5525 执行。5.1.3 含量:含量:按附录 A 执行。5.1.4 酸价:酸价:按 GB 5009.229 执行。5.1.5 过氧化物价:过氧化物价:按 GB 5009.227 执行。5.1.6 水分及挥发物:水分及挥发物:按 GB 5009.236 执行。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DHG 0002S-2022 4 5.1.7 不溶性杂质:不溶性杂质:按 GB/T 15688 执行。5.1.8 总砷:总砷:按 GB 5009.11 执行。5.1.9 铅:铅:按 GB 5009.12 执行。5.1.10 黄曲霉毒素黄曲霉毒素 B1:按 GB 5009.22 执行。5.1.11 苯并(苯并(a)芘:)芘:按 GB 5009.27 执行。5.2 净含量允差:净含量允差:按 JJF 1070 执行。5.3 农药残留限量:农药残留限量:按 GB 2763 执行。6 检验规则检验规则 6.1 组批和抽样:组批和抽样:以同一次投料、同一生产线生产的同品种、同规格产品为一批。按 GB/T 5524 进行钎样。6.2 出厂检验出厂检验 6.2.1 产品应经公司质量部门检验合格,并提供出厂检验合格证或其他合格证明文件方可出厂。6.2.2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性状、气味、滋味、透明度、总甾醇及游离甾醇、植物甾醇酯、游离植物甾醇、总植物甾醇含量、酸价、过氧化值、水分及挥发物和净含量。6.3 型式检验型式检验 6.3.1 型式检验为本标准的 4.24.3 全项目检验。6.3.2 正常情况为每半年进行一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a)停产 3 个月以上再恢复生产时;b)原、辅料来源发生变化时;c)本次检验结果与上次检验结果发生较大差异时;d)更换主要生产设备时;6.4 判定规则判定规则 6.4.1 检验结果全部项目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该批产品为合格。6.4.2 检验结果中有不符合项目,应在该批产品中加倍抽样进行复验,若仍有一项不符合时,则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7 标签、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标签、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7.1 标签标签 产品标签应符合 GB/T 191、GB 7718、GB 28050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0 年第三号公告规定的规定。还应标明:食用量3.9 克/天;不适宜人群:婴幼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DHG 0002S-2022 5 儿。7.2 包装包装 产品应采用无毒、无害、无污染和异味的包装材料。包装要求:包装应完整、严密、无破损。7.3 运输运输 运输工具应清洁、无污染,且备有防雨、防晒设施,严禁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混运。装卸时应轻放、轻搬,防止包装破损。7.4 贮存、保质期贮存、保质期 产品应常温贮存于阴凉、通风、干燥处或冷藏贮存,冷藏温度为 05。仓库应有防鼠、防尘、防潮设施,并不得与有毒有害物质混放。在规定的贮运条件下,产品在包装完好和未经启封的情况下,常温贮存条件下,产品保质期为 18 个月;冷藏贮存条件下,产品保质期为 24 个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DHG 0002S-2022 6 附录附录 A 游离植物甾醇、植物甾醇酯的含量测定游离植物甾醇、植物甾醇酯的含量测定(规范性附录)(规范性附录)A.1 游离植物甾醇含量的测定游离植物甾醇含量的测定 A.1.1 试剂试剂 A.1.1.1 正己烷:色谱纯;A.1.1.2 正丁醇:色谱纯;A.1.1.3 植物甾醇混合对照样(菜油甾醇,豆甾醇,-谷甾醇):含量95%;A.1.1.4 十六酸十六醇酯:含量99.0%(GC)。A.1.2 仪器仪器 A.1.2.1 分析天平,精确至 0.1mg;A.1.2.2 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