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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ZYY
0005
S-2021
黄芪酒
2021
黄芪
Q/CZYY0005S2021甘肃长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CZYY甘肃长征药业集团有限公甘肃长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司发布2021-01-25 发布2021-01-25 实施黄芪酒Q/CZYY0005S-2021目次前言I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技术要求14 食品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25 检验规则26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3Q/CZYY0005S-2021I前言本标准根据GB/T 1.1-2020规定起草。本标准由甘肃长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提出并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海军张建中雍惠萍本标准于2021年1月25日首次发布并实施。Q/CZYY0005S-20211黄芪酒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黄芪酒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蒸馏酒为酒基,加入黄芪、葛根、枸杞、冰糖中的一种或几种,经泡制、过滤、包装制成的黄芪酒产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5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806.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玻璃制品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3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氰化物的测定GB 5009.22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酒中乙醇浓度的测定GB 5009.26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甲醇的测定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895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蒸馏酒及其配制酒生产卫生规范GB/T 10345白酒分析方法GB/T 12456食品中总酸的测定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15038葡萄酒、果酒通用分析方法GB/T 18672枸杞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 35883冰糖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一部,2020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技术要求3.1原料和辅料要求3.1.1原料3.1.1.1 蒸馏酒:应符合GB 2757的要求。3.1.1.2 黄芪、葛根: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一部(2020版)的要求。3.1.1.3 枸杞:应符合GB/T 18672的要求。3.1.1.4 冰糖:应符合GB/T 35883的要求。Q/CZYY0005S-20212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测方法色泽和外观橙黄色液体,清亮透明,无悬浮物,无沉淀。GB/T 10345香气具有相应的植物香和酒香口味无正常视力肉眼可见杂质。风格具有本品典型的风格。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测方法酒精度1,%vol2555GB 5009.225总酸(以乙酸计),g/L6.0GB/T 12456总酯(以乙酸乙酯计),g/L0.35GB/T 10345干浸出物,g/L0.50GB/T 15038二氧化硫,mg/L50GB 5009.34黄芪甲苷,mg/L1060中国药典一部 黄芪21酒精度标签标示值与实测值偏差不得超过1%vol2黄芪甲苷测定样品预处理:量取样品 100ml,水浴蒸干,后续按中国药典方法进行。3.4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 3有害物质限量项目指标检测方法甲醇*,g/L0.6GB 5009.266氰化物*(以 HCN 计),mg/L8.0GB 5009.36铅(以 Pb 计),mg/kg0.5GB 5009.12*甲醇、氰化物指标均按 100酒精度折算3.5净含量按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测定,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4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4881及GB 8951规定。5检验规则5.1组批Q/CZYY0005S-20213同一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生产的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批。5.2抽样从同一批次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检验用样品和备用样品,抽取基数不得少于100罐。出厂检验每批随机抽取6瓶,3瓶做检验,3瓶留样。5.3出厂检验5.3.1产品出厂前,应按本标准逐批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后,签发检验合格证(或成品放行单),方可出厂。5.3.2出厂检验项目感官、净含量、酒精度、总酯、干浸出物为每批必检项目。5.4型式检验5.4.1在正常生产时,每6个月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a)新产品投入生产时;b)停产6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c)生产主要设备或关键工艺发生变化时;d)市场监督管理机构提出要求时。5.4.2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要求的全部检验项目。5.5判定规则5.5.1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该批产品合格。5.5.2检验项目如有不合格项,应加倍抽样复检。复检如仍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6标志、包装、运输、贮存6.1标志产品标签应符合GB 7718及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规定。外包装箱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6.2包装包装材料应符合GB 4806.5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6.3运输6.3.1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严禁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贮、混运。6.3.2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扔摔、撞击、挤压。6.3.3在运输过程中,需防止曝晒、雨淋、受潮。6.4贮存产品应离地、离墙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库房中,并有防蝇、防鼠、防尘设施。禁止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同库贮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