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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DFYY
0046
S-2021
鹿筋骨髓片压片糖果
2021
筋骨
压片
糖果
新模板标记勿删Q/DFYYQ/DFYY0046S-2021鹿筋骨髓片(压片糖果)2021-12-17 发布2021-12-20 实施扫二维码下载电子版吉林省东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吉林省东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Q/DFYY0046S-2021223815S-20212021 10262024 1025Q/DFYY0046S-20211前言本标准首次备案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26 日。第一次修改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17 日。本次为第二次修改,主要变化如下:标准中 3.1 原料要求“3.1.2 鹿筋粉、鹿血粉应符合 NY 317 和卫生部关于养殖梅花鹿副产品作为普通食品有关问题的批复卫监督函(2012)8 号的规定。”修改为“3.1.2 鹿筋、鹿血粉应符合 NY 317 和卫生部关于养殖梅花鹿副产品作为普通食品有关问题的批复卫监督函(2012)8 号的规定。”;标准中 7.1 标签式样“配料表:赤藓糖醇、鹿筋粉、牦牛骨髓粉、葛根、碳酸钙、微晶纤维素、鹿血粉、酪蛋白酸钙、硬脂酸镁。”修改为“配料表:赤藓糖醇、鹿筋、牦牛骨髓粉、葛根、碳酸钙、微晶纤维素、鹿血粉、酪蛋白酸钙、硬脂酸镁。”。本次修改自实施之日起生效。本标准由吉林省东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吉林省东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Q/DFYY0046S-20212鹿筋骨髓片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赤藓糖醇、鹿筋、牦牛骨髓粉、葛根、碳酸钙、微晶纤维素、鹿血粉、酪蛋白酸钙为原料,添加硬脂酸镁。经调配、混合、制粒、干燥、整粒、压片、包装等工艺加工制成的鹿筋骨髓片(压片糖果)。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886.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硬脂酸镁GB 1886.10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微晶纤维素(含第 1 号修改单)GB 1886.2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碳酸钙(包括轻质和重质碳酸钙)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的测定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24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糖果、糕点、蜜饯检验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和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15267食品包装用聚氯乙烯硬片、膜GB/T 21302包装用复合膜、袋通则GB 1739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糖果GB/T 17876包装容器 塑料防盗瓶盖GB 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Q/DFYY0046S-20213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 31123固体食品包装用纸板GB 2640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赤藓糖醇SB/T 10347糖果 压片糖果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NY 317鹿副产品NY 1513绿色食品 畜禽可用副产品Q/XSG 0002S牦牛骨髓粉中国药典一部葛根国卫办食品函【2014】897 号酪蛋白酸钙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卫监督函(2012)8 号卫生部关于养殖梅花鹿副产品作为普通食品有关问题的批复3技术要求3.1原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3.1.1赤藓糖醇应符合 GB 26404 的规定。3.1.2鹿筋、鹿血粉应符合 NY 317 和卫生部关于养殖梅花鹿副产品作为普通食品有关问题的批复卫监督函(2012)8 号的规定。3.1.3牦牛骨髓粉应符合 Q/XSG 0002S 的规定。3.1.4葛根应符合中国药典一部的规定。3.1.5碳酸钙应符合 GB 1886.214 的规定。3.1.6微晶纤维素应符合 GB 1886.103 的规定。3.1.7酪蛋白酸钙应符合国卫办食品函【2014】897 号的规定。3.1.8硬脂酸镁应符合 GB 1886.91 的规定。3.1.9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生活饮用水标准。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浅米色至棕黄色。取20g左右被测样品置于洁净的白色瓷盘中,在自然光线下用肉眼观察其色泽和外观形态,用鼻嗅的方法检验样品的气味,用舌尖品尝其滋味。组织坚实、不松散、剖面紧密、不粘连形态片形大小一致,无裂缝、无明显变形滋、气味 符合该产品应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杂质无肉眼可见的外来异物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干燥失重/(g/100g)4.8SB/T 10347 附录AQ/DFYY0046S-202143.4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污染物限量项目指标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kg0.49GB 5009.12总砷(以As计),mg/kg0.5GB 5009.113.5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 4微生物限量项目采样方案及限量检验方法NCmM菌落总数,CFUg52104105GB 4789.2大肠菌群,CFUg5210102GB 4789.3 中的平板计数法*n 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 为最大可允许超出 m 值的样品数;m 为致病菌指标可以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 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3.6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表 5 的规定。表 5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功能使用量残留量检验方法赤藓糖醇甜味剂按生产需求添加适量使用碳酸钙膨松剂、面粉处理剂按生产需求添加适量使用微晶纤维素抗结剂、增稠剂、稳定剂按生产需求添加适量使用硬脂酸镁乳化剂、抗结剂按生产需求添加适量使用4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的规定,并按照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6检验规则6.1出厂检验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净含量、干燥失重、微生物指标。Q/DFYY0046S-202156.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遇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6.3组批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6.4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所抽样品需为同一批次保质期内的产品,抽样基数不得少于 500 个样品,随机抽取 40 个样品。样品分成两份,一份用于检验,另一份备查。6.5判定规则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感官、净含量、理化指标等项目有2项(含2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如有1项不合格时,可重新加倍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如有1项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并不得复检。7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2009)的规定。7.1标签式样食品名称:鹿筋骨髓片(压片糖果)配 料 表:赤藓糖醇、鹿筋、牦牛骨髓粉、葛根、碳酸钙、微晶纤维素、鹿血粉、酪蛋白酸钙、硬脂酸镁。净含量/规格:按生产实际标注生产企业:吉林省东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吉林省辽源市东丰县东丰镇南站路30-1号产地:吉林省辽源市联系电话:0437-6224731邮政编码:136300生产日期:保 质 期:36 个月贮存条件:置于阴凉干燥处保存。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Q/DFYY0046S食用方法:按实际生产标注。7.2营养成分表应符合表 6 的规定。Q/DFYY0046S-20216表 6营养成分表项目每 100gNRV%能量1634kJ19%蛋白质21.8g36%脂肪0g0%碳水化合物73.2g24%钠86mg4%8包装产品内包装应符合GB 4806.7的规定销售包装应符合GB 23350的规定。包装选用的纸箱应符合GB/T 6543的规定。储运图标应符合GB/T 191包装储运图标标志的规定。9运输产品运输工具要清洁卫生、干燥、无异味、无污染;产品运输过程中应避免挤压、曝晒、雨淋、冰冻;严禁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装混运。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扔摔、撞击或挤压。10贮存应贮存在清洁卫生、干燥的仓库中。不得露天摆放,不得在热源处堆放,不得与有毒、有异味的物品放在一起。仓库内有防尘、防虫、防鼠等设施。不得接触墙面或地面,间隔应在20以上。11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规定条件下,未启封的包装完整的产品,保质期为 36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