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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DFRJ
0002
S-2021
熟化五谷杂粮浆粥料
2021
熟化
五谷杂粮
Q/DFRJ0002S2021天水德福人家养生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DFRJ天天水水德德福福人人家家养养生生食食品品有有限限公公司司发 布2021-03-22 发布2021-03-22 实施熟化五谷杂粮浆(粥)料Q/DFRJ0002S2021目次前言I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技术要求24 产品分类35 食品添加剂56 食品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57 检验规则58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69 保质期6Q/DFRJ0002S2021I前言本标准根据GB/T 1.1规定起草。本标准由天水德福人家养生食品有限公司提出并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鸿雁本标准于2021年03月22日首次发布并实施。Q/DFRJ0002S20211熟化五谷杂粮浆(粥)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熟化五谷杂粮浆(粥)料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大麦仁、小麦仁、藜麦、粳米、糙米、大豆、黄豆、玉米糁、红米、紫米、香米、大米、黑糯米、糯米、绿豆、荞麦、燕麦米、小米、紫米、黑米、高粱米、白扁豆、芸豆、花豆、红小豆、刀豆、毛豆、黑豆为主要原料,辅以黑芝麻、松子仁、莲子、芡实、茯苓、枸杞、核桃仁、山药、桂圆、红枣、百合、荷叶、薏米、花生,经除杂、筛选、净选、微波熟化、数种混合、充氮气包装等工序加工而成的系列产品非即食熟化五谷杂粮浆(粥)料。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352大豆GB/T 1354大米GB/T 1532花生GB 27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食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GB 5009.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 5009.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GB 5009.9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赭曲霉毒素A的测定GB 5009.1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铬的测定GB/T 5492粮油检验 粮食、油料的色泽、气味、口味鉴定GB/T 5835干制红枣GB/T 10458荞麦GB/T 10462绿豆GB/T 11761芝麻GB/T 11766小米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Q/DFRJ0002S20212GB 16325干果食品卫生标准GB/T 18672枸杞GB/T 18810糙米GB 1930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T 22496玉米糁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 28118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GB 2920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氮气NY/T 285绿色食品 豆类NY/T 599红小豆NY/T 832黑米NY/T 891绿色食品 大麦及大麦粉NY/T 1504莲子LS/T 3102燕麦LS/T 3112中国好粮油 杂粮LS/T 3260燕麦米LS/T 3215高粱米LS/T 3245藜麦米DB 62/T 412兰州百合DB53/T 784地理标志产品 墨江紫米T/HBLS 0007荆楚大地 香米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一部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产品分类按组合品种不同产品分为以下31种。3.1 紫米花生浆(粥)料:紫米、花生。3.2 藜麦小米浆(粥)料:藜麦、小米。3.3 芡实莲子浆(粥)料:糯米、芡实、莲子。3.4 毛豆荞麦浆(粥)料:糙米、荞麦、毛豆。3.5 薏米黑豆浆(粥)料:粳米、薏米、绿豆、黑豆。3.6 大豆麦仁五谷(粥)料:粳米、小米、玉米糁、黄豆、小麦仁。3.7 粗粮五谷浆(粥)料:荞麦、燕麦、小米、花生。3.8 四豆黑米浆(粥)料:黑米、大豆、黑豆、绿豆、红小豆。3.9 多宝饭:紫米、薏米、花豆、绿豆、黑豆、红小豆、刀豆。Q/DFRJ0002S202133.10 核桃芡实浆(粥)料:粳米、核桃仁、芡实、莲子。3.11 大米松仁浆(粥)料:大米、松子仁。3.12 黑糯米八宝浆(粥)料:黑糯米、糯米、燕麦米、松子仁、枸杞、莲子、桂圆。3.13 三豆饮:黑豆、红豆、绿豆。3.14 红豆薏米浆(粥)料:糯米、红豆、薏米。3.15 五品浆(粥)料:薏米、红小豆、芸豆、白扁豆、高粱米。3.16 两米芸豆浆(粥)料:粳米、小米、芸豆。3.17 芝麻黑豆浆(粥)料:粳米、黑芝麻、黑豆。3.18 燕麦芝麻浆(粥)料:燕麦、芝麻。3.19 红豆高粱浆(粥)料:红豆、高粱米、糯米、花生。3.20 红枣百合浆(粥)料:薏米、百合、红枣、糯米、红豆。3.21 红枣薏米大麦浆(粥)料:粳米、小米、黑米、薏米、大麦仁、红枣、花生。3.22 芝麻桃仁浆(粥)料:梗米、核桃仁、黑芝麻。3.23 核桃枸杞紫米浆(粥)料:紫米、核桃仁、枸杞。3.24 茯苓薏米浆(粥)料:糯米、茯苓、薏米。3.25 山药枸杞浆(粥)料:梗米、山药、枸杞。3.26 三红浆(粥)料:红米、红小豆、红枣。3.27 山药莲子浆(粥)料:粳米、山药、薏米、莲子。3.28 红豆薏米浆(粥)料:香米、薏米、红小豆。3.29 核桃芝麻花生浆(粥)料:粳米、芝麻、花生、核桃仁。3.30 黑豆松仁浆(粥)料:粳米、松小仁、黑豆。3.31 荷叶莲子浆(粥)料:粳米、莲子、荷叶、枸杞。4 技术要求4.1 原料和辅料要求4.1.1 原料4.1.1.1 小麦仁:应符合 GB 1351 的要求。4.1.1.2 大豆:应符合 GB 1352 的要求。4.1.1.3 大米、粳米、红米、黑糯米、糯米:应符合 GB/T 1354 的要求。4.1.1.4 荞麦:应符合 GB/T 10458 的要求。4.1.1.5 香米:应符合 T/HBLS 0007 的要求。4.1.1.6 芸豆、花豆、刀豆、毛豆、黑豆、白扁豆:应符合 NY/T 285 的要求。Q/DFRJ0002S202144.1.1.7 红小豆:应符合 NY/T 599 的要求。4.1.1.8 绿豆:应符合 GB/T 10462 的要求。4.1.1.9 大麦仁:应符合 NY/T 891 的要求。4.1.1.10 小米:应符合 GB/T 11766 的要求。4.1.1.11 玉米糁:应符合 GB/T 22496 的要求。4.1.1.12 紫米:应符合 DB53/T 784 的要求。4.1.1.13。4.1.1.14 黑米:应符合 NY/T 832 的要求。4.1.1.15 燕麦米:应符合 LS/T 3260 的要求。4.1.1.16 高梁米:应符合 LS/T 3215 的要求。4.1.1.17 藜麦:应符合 LS/T 3245的要求。4.1.1.18 糙米:应符合 GB/T 18810 的要求。4.1.2 辅料4.1.2.1 花生:应符合 GB/T 1532 的要求。4.1.2.2 红枣:应符合 GB/T 5835 的要求。4.1.2.3 黑芝麻:应符合 GB/T 11761 的要求。4.1.2.4 桂圆:应符合 GB 16325 的要求。4.1.2.5 枸杞:应符合 GB/T 18672 的要求。4.1.2.6 核桃仁、松子仁:应符合 GB 19300 的要求。4.1.2.7 百合:应符合 DB 62/T 412 的要求。4.1.2.8 薏米:应符合 LS/T 3112 的要求。4.1.2.9 莲子:应符合 NY/T 1504 的要求。4.1.2.10 荷叶、芡实、山药、茯苓: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一部的要求。4.1.2.11 氮气:应符合 GB 29202 的要求。4.2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具有各品种特有的自然色取适量样品于洁净的白瓷盘中,在自然光下观察其色泽、形态和杂质,嗅其气味。组织形态具各品种特有的自然形态,新鲜、有光泽滋味和气味具有各品种特有气味,无异味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4.3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水分,g/100g10.0GB 5009.34.4 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Q/DFRJ0002S20215表 3有害物质限量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总砷(以As计),mg/kg0.4GB 5009.11铅(以Pb计),mg/kg0.2GB 5009.12镉(以Cd计),mg/kg0.1GB 5009.15总汞(以Hg计),mg/kg0.02GB 5009.17铬(以Cr计),mg/kg1.0GB 5009.123黄曲霉毒素B1,g/kg5.0GB 5009.22赭曲霉毒素A,g/kg5.0GB 5009.96注:农药残留量按 GB 2763 的规定执行。4.5 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按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测定。5食品添加剂5.1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5.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有关规定。6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4881规定7检验规则7.1 组批以同一品种的原料、同一次投料、同一工艺所生产的同一规格产品为一批。7.2 抽样从同一批次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检验用样品和备用样品,随机抽取10袋,6袋用于检验,4袋留样。7.3 出厂检验7.3.1 产品出厂前,应由公司的检验部门按本标准逐批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后,签发检验合格证(或成品放行单),方可出厂。7.3.2 出厂检验项目为净含量、感官、水分为每批必检项目。7.4 型式检验7.4.1 在正常生产时,每6个月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a)新产品投入生产时;b)停产6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c)生产主要设备或关键工艺发生变化时;d)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7.4.2 型式检验项目为技术要求中4.24.5全部项目。7.5 判定规则7.5.1 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该批产品合格。Q/DFRJ0002S202167.5.2 检验项目如有不合格项,应加倍抽样复检。复检如仍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8标志、包装、运输、贮存8.1 标志产品标签应符合GB 7718及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规定。产品营养标签应符合GB 28050的规定。外包装箱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8.2 包装包装材料应符合GB 4806.7和GB/T 28118的要求,封口严密,包装牢固。8.3 运输8.3.1 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严禁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贮、混运。8.3.2 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扔摔、撞击、挤压。8.3.3 在运输过程中,必须防止曝晒、雨淋、受潮。8.4 贮存产品离地、离墙,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库房中,并有防蝇、防鼠、防尘设施。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同库贮存。严禁露天堆放、日晒、雨淋。9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贮运条件下,产品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