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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DEANG
0004
S-2021
低聚果糖流质糖果
2021
果糖
流质
糖果
广 东 省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 低聚果糖流质糖果 2021-08-24 发布 2021-09-10 实施 江门市德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 Q/DEANG Q/DEANG 0004S2021 备案号:44070410S-2021备案日期:2021年09月24日备案有效期:伍年Q/DEANG 0004S2021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进行编写。本标准由江门市德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出和起草。本标准由江门市德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解释。本标准的主要起草人:陈伟明。首次发布日期:2021年08月24日 Q/DEANG 0004S2021 1 低聚果糖流质糖果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低聚果糖流质糖果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以低聚果糖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低聚半乳糖、低聚异麦芽糖、乳糖醇中的一种或两种及以上,经称量、混合、灭菌、包装等工艺加工制成的低聚果糖流质糖果。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存图示标志 GB/T 601 化学试剂 标准滴定溶液的制备 GB/T 602 化学试剂杂质测定用标准溶液的制备 GB/T 603 化学试剂试验方法中所用制剂及制品的制备 GB 1886.9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乳糖醇(又名4-D吡喃半乳糖-D-山梨醇)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测定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739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糖果 GB 1740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糖果巧克力生产卫生规范 GB/T 20881 低聚异麦芽糖 GB/T 20885 葡萄糖浆 GB/T 23528 低聚果糖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T 28118 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 GB 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GB/T 31320 流质糖果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 2008 年第 20 号 Q/DEANG 0004S2021 2 3 术语和定义 无 4 规范性引用文件 4.1 原辅材料 4.1.1 乳糖醇应符合 GB 1886.98 的要求 4.1.2 低聚异麦芽糖应符合 GB/T 20881 的要求 4.1.3 低聚果糖应符合 GB/T 23825 的要求 4.1.4 低聚半乳糖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 2008 年第 20 号的要求 4.1.5 加工用水应符合GB 5749 的要求。4.1.6 所有原辅料还应符合GB 2761、GB 2762和GB 2763 的要求。4.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 1 规定。表 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检测方法 色泽 色泽均匀,具有产品特有的色泽 GB/T 31320 组织形态 呈液态状,糖液均匀,无明显分层现象 滋味、气味 具有产品应有的滋味、气味、口味纯正、无异味 杂质 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质 4.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 2 规定。表 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测方法 可溶性固形物(20 折光计法)/%70.0 GB/T 20885 低聚果糖含量(占干物质)/%50.0 GB/T 23528 铅(以Pb计)/(mg/kg)0.3 GB 5009.12 总砷(以As计)/(mg/kg)0.5 GB 5009.11 4.4 微生物指标 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 微生物限量 项目 采样方案a及限量 检测方法 n c m M 菌落总数/(CFU/g)5 2 104 105 GB 4789.2 大肠菌群/(CFU/g)5 2 10 102 GB 4789.3 中平板计数法 a: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 4789.1及GB/T 4789.21执行;4.5 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要求 4.5.1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Q/DEANG 0004S2021 3 4.5.2 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GB 14880的规定。4.6 净含量要求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 75 号的规定。5 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符合 GB 17403 的规定。6 检验规则 6.1 原辅料入库检验 原辅料应经企业质检部门按要求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使用。6.2 出厂检验 产品出厂需经本公司检验部门检查验收,并签发产品检验报告单和产品合格证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感官要求、净含量、菌落总数、大肠菌群。6.3 型式检验 6.3.1 型式检验项目 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6.3.2 型式检验次数 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型式检验,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a)产品定型投产时;b)更换主要设备时;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d)原料产地或供货商发生变化时;e)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f)食品安全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6.4 组批 同一物料、同一生产线,在连续生产周期内生产的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组批。6.5 抽样 每批抽样数独立包装应不少于4个(不含净含量抽样),样品量总数不少于400g,检样一式二份,供检验和复检备用。6.6 判定规则 6.6.1 出厂检验判定规则 出厂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时,判定为合格。检验结果中如微生物指标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不得复检。如其它项目不合格,允许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如仍有 1 项指标不合格,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6.6.2 型式检验判定规则 Q/DEANG 0004S2021 4 型式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时,判定为合格。检验结果中如微生物指标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不得复检。如其它项目不合格,允许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如仍有 1 项指标不合格,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7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7.1 标志、标签 7.1.1 包装标签应符合GB 7718、GB 28050的要求。7.1.2 包装的标签上要注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厂址、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批号、保质期、执行标准编号、生产许可证号、食用量(低聚半乳糖15g/天)等。7.1.3 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第123号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要求。7.2 包装 包装材料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的有关规定。所用内包装袋应符合GB/T 28118的要求,瓶装应符合GB 4806.7的要求,外包材为运输纸箱。包装物应整洁、卫生、无破损。7.3 运输 7.3.1 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干燥、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物品混装、混运。7.3.2 运输过程应有防护措施,避免日晒、雨淋。7.3.3 产品装卸时应小心轻放,严禁摔、砸、磕、碰。7.4 贮存 存放地点应保持清洁,通风干燥、常温,严防日晒、雨淋,严禁火种。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物品堆放在一起,贮存时货物离地面10cm,离墙面30cm。7.5 保质期 符合上述条件下,包装完好的产品保质期18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