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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XSW
0009
S-2019
金银花粉固体饮料
2019
金银
花粉
固体
饮料
Q/AXSW陕 西 昂 煦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Q/AXSW 0009S2019金银花粉(固体饮料)2018-12-20 发布2019-01-20 实施陕西昂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 布Q/6 1 0 0 0 0-1 0 0 0 2 S-2 0 1 9有效期至 2 0 2 2 0 1 1 4Q/AXSW 0009S2019I前言本标准依据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中有关规定起草和编写。本标准由陕西昂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陕西昂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起草。本标准起草人:侯学辉、张开庆。本标准批准人:张开庆。本标准属首次发布。Q/AXSW 0009S20191金银花粉(固体饮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金银花粉(固体饮料)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金银花为原料,经挑拣、清洗、水提、浓缩、适量添加麦芽糊精、喷雾干燥、粉碎、过筛、混匀、包装工艺加工而成的金银花粉(固体饮料)。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10004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 干法复合、挤出复合GB 126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生产卫生规范GB/T 14187包装容器 纸桶GB/T 20884麦芽糊精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 版3技术要求3.1原、辅料要求3.1.1金银花: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 版的规定。Q/AXSW 0009S201923.1.2麦芽糊精:应符合 GB/T 20884 的规定。3.1.3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色泽棕黄色滋味、气味具有金银花特有的滋味、气味,无异味外观粉末状,无结块杂质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质冲调性冲泡后呈均匀的棕黄色,允许有少许沉淀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水分/(g/100g)7.0铅(以 Pb 计)/(mg/kg)1.0绿原酸/(g/100g)0.33.4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 3微生物限量项目指标ncmM沙门氏菌500/25g-金黄色葡萄球菌/(CFU/g)51100950菌落总数/(CFU/g)52100050000大肠菌群/(CFU/g)5210100霉菌/(CFU/g)50注: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 GB4789.1 执行3.5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3.6原料及食品添加剂3.6.1原料及食品添加剂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Q/AXSW 0009S201933.6.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3.6.3保证不使用和添加法律、法规、国家部门规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所规定许可以外的任何物质。3.7生产加工过程应符合GB 12695的规定。3.8污染物限量、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GB2762、GB2763的规定4检验方法4.1感官要求4.1.1色泽、滋味、气味、外观及杂质取20g供试品,置于干燥的白色搪瓷盘中,在自然光线下,观察其色泽和外观,尝其滋味,嗅其气味,观测其杂质。4.1.2冲调性取 10g 供试品置于透明的玻璃烧杯内,用 80左右的蒸馏水 300mL 冲溶稀释后,立即嗅其气味,辨其滋味,静置 2min 后,看烧杯底部有无杂质。4.2理化指标4.2.1水分:按 GB 5009.3 规定的方法测定。4.2.2铅:按 GB 5009.12 规定的方法测定。4.2.3绿原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 版规定的方法测定。4.3微生物限量4.3.1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 GB 4789.1 执行。4.3.2菌落总数:按 GB 4789.2 规定的方法测定。4.3.3大肠菌群:按 GB 4789.3 规定的方法测定。4.3.4沙门氏菌:按 GB 4789.4 规定的方法测定。4.3.5金黄色葡萄球菌:按 GB 4789.10 规定的方法测定。4.3.6霉菌:按 GB 4789.15 规定的方法测定。4.4净含量按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测定。5检验规则Q/AXSW 0009S201945.1组批以同一次投料、同一设备、同一班次生产的同一种产品同一规格为一批。5.2抽样所抽样品为同一批次保质期内的产品,从每批产品中产品包装件数 n5 件时,逐件取样;5n100 件时,多出部分按 10%比例取样;100n1000 时,多出部分按 5%比例取样,抽样量不少于全检检验量的 3 倍。5.3检验分类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5.3.1出厂检验每批产品需经工厂质检部门检测感官要求、净含量允差、水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经检验合格,方可出厂,出厂产品应附有合格检验报告单。5.3.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规定的3.23.5的项目,一般每半年进行一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须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投产时;b)更改主要原料、配方、关键工艺时;c)停产 3 月以上,恢复生产时;d)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5.4判定规则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判为合格品;当某一项指标或多项指标不符合要求时,可以加倍抽样复检,复检结果如有一项或多项不符合要求则判为不合格品。复检项目全部合格,判本批产品合格。微生物限量有一项不合格,直接判本批产品为不合格且不得进行复检。6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6.1标签、标志标签内容应符合GB 7718、GB 28050的规定,外包装箱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6.2包装产品内包装材料应符合 GB/T 10004 的规定,外包装材料应符合 GB/T 6543、GB/T 14187 的规定。6.3运输运输工具应清洁、无异味。不得与其他有害、有异味及有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在运输中应注意轻装、轻卸、防雨、防晒。6.4贮存Q/AXSW 0009S20195本产品应存放在干燥、清洁、通风良好的仓库内。不得同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等物品同库贮存。本产品应离地 20cm 以上,离墙 20cm 以上。在本标准规定的运输、贮存条件下,产品保质期为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