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QCLS
0001
S-2019
半固态调味料
2019
固态
调味料
Q/CLS0001S-2019表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过氧化值(g/100g)0.25GB5009.227酸价(以KOH计)/(g/g)3.5GB5009.229总砷(以As计)/(mg/kg)0.4GB5009.11铅(以Pb计)/(g/kg)0.8GB5009.123.4农药残留量应符合GB2763及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告3.5食品添加剂3.5.1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国家安全标准和公告的规定。3.5.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2760和相关公告的规定。3.6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检验方法按照JJF1070的规定进行测定。3.7食品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14881的要求。4检验规则4.1组批同一批投料、同一生产线、同一班次生产的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4.2抽样早产品出厂前,由公司质检部门逐批随机抽取样品,样品总量不少于1kg(不少于8个独立包装),样品分为两份,一份供检验用,一份供复检备用。型式检验加倍抽样。4.3检验分类4.3.1出厂检验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酸价、过氧化值、净含量。产品应经本公司质检部门逐批检验合格并附合格证明后方可出厂。4.3.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为本3.2、3.3、3.6规定的全部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试制鉴定时;b)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c)原料、配方及生产工艺有改变时:d)停产半年后恢复生产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