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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HGF 0430 S-2021 人参雨生红球藻浓缩饮品(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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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HGF 0430 S-2021 人参雨生红球藻浓缩饮品2 2021 人参 雨生红球藻 浓缩 饮品
新模板标记勿删Q/HGFQ/HGF0430S-2021人参雨生红球藻浓缩饮品(2)2021-04-16 发布2021-04-16 实施扫二维码下载电子版延边韩工坊健康制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延边韩工坊健康制品有限公司 发布Q/HGF0430S-2021221338S-20212021 04262024 0425Q/HGF0430S-20211人参雨生红球藻浓缩饮品(2)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水、生晒参(人工种植,5 年或 4 年生)、红参(人工种植,5 年生)、黄桃浓缩汁、黑果腺肋花楸果、蓝莓、桑椹、黑枸杞、乌梅、黑枣、黑加仑、覆盆子、黑蒜、胶原蛋白肽、雨生红球藻粉、壳寡糖、酵母-葡聚糖、酪蛋白磷酸肽、碳酸钙、柠檬酸、牛磺酸、山梨酸钾、甜菊糖苷、维生素 E、葡萄糖酸亚铁、烟酸、维生素 B6、维生素 B12为原料,经提取、过滤、浓缩、调配、杀菌、灌装、包装等工艺制成的人参雨生红球藻浓缩饮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886.3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山梨酸钾GB 1886.2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碳酸钙(包括轻质和重质碳酸钙)GB 1886.23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EGB 1886.23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GB 1903.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葡萄糖酸亚铁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T 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测定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B 4806.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玻璃制品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8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维生素 A、D、E 的测定GB 5009.8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烟酸和烟酰胺的测定GB 5009.9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铁的测定GB 5009.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钙的测定GB 5009.15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维生素 B6的测定Q/HGF0430S-20212GB/T 5009.217保健食品中维生素B12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827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甜菊糖苷GB 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T 12143饮料通用分析方法GB 126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生产卫生规范GB 1475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B6(盐酸吡哆醇)GB 1475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烟酸GB 1475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牛磺酸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6325干果食品卫生标准GB 1732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工业用浓缩液(汁、浆)GB 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T 27658蓝莓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 28118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T 30893雨生红球藻粉GB/T 31326植物饮料GB 316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酪蛋白磷酸肽GB 3164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胶原蛋白肽NY 318人参制品DBS 22/024吉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原料用人参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Q/JTH 0001S黑蒜中国药典一部(2020版)桑椹、乌梅、覆盆子中国药典二部(2020版)维生素B12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9号关于批准酵母-葡聚糖为新食品原料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7号关于批准雨生红球藻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4年第6号关于批准壳寡糖为新食品原料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8年第10号关于批准黑果腺肋花楸果作为新食品原料的公告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23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产品分类产品按所用原料不同可分为:3.1人参雨生红球藻浓缩饮品以水、生晒参(人工种植,5 年或 4 年生)、黄桃浓缩汁、黑果腺肋花楸果、蓝莓、桑椹、黑枸杞、乌梅、黑枣、黑加仑、覆盆子、黑蒜、胶原蛋白肽、雨生红球藻粉、壳寡糖、酵母-葡聚糖、酪蛋白磷酸肽、碳酸钙、柠檬酸、牛磺酸、山梨酸钾、甜菊糖苷、维生素 E、葡萄糖酸亚铁、烟酸、维生素 B6、Q/HGF0430S-20213维生素 B12为原料,经提取、过滤、浓缩、调配、杀菌、灌装、包装等工艺制成的人参雨生红球藻浓缩饮品。3.2红参雨生红球藻浓缩饮品以水、红参(人工种植,5 年生)、黄桃浓缩汁、黑果腺肋花楸果、蓝莓、桑椹、黑枸杞、乌梅、黑枣、黑加仑、覆盆子、黑蒜、胶原蛋白肽、雨生红球藻粉、壳寡糖、酵母-葡聚糖、酪蛋白磷酸肽、碳酸钙、柠檬酸、牛磺酸、山梨酸钾、甜菊糖苷、维生素 E、葡萄糖酸亚铁、烟酸、维生素 B6、维生素B12为原料,经提取、过滤、浓缩、调配、杀菌、灌装、包装等工艺制成的红参雨生红球藻浓缩饮品。4技术要求4.1原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4.1.1黑果腺肋花楸果应符合卫生部公告2018年第10号和GB2762、GB2763中水果及其制品相关规定。4.1.2生晒参应符合 DBS 22/024 的规定;人工种植,5 年或 4 年生。4.1.3红参应符合 DBS 22/024 的规定;人工种植,5 年生。4.1.4黄桃浓缩汁应符合 GB 17325 的规定。4.1.5桑椹、乌梅、覆盆子应符合中国药典一部(2020 版)的规定。4.1.6黑枸杞应符合 GB 2762、GB 2763 中浆果和其他小粒水果的规定。4.1.7蓝莓应符合 GB 16325 或 GB/T 27658 的规定。4.1.8牛磺酸应符合 GB 14759 的规定。4.1.9胶原蛋白肽应符合 GB 31645 的规定。4.1.10 黑加仑应符合 GB2762、GB2763 中水果及其制品相关规定。4.1.11 黑枣应符合 GB 16325 的规定。4.1.12 黑蒜应符合 Q/JTH 0001S 的规定。4.1.13 碳酸钙应符合 GB 1886.214 的规定。4.1.14 葡萄糖酸亚铁 GB 1903.10 应符合的规定。4.1.15 维生素 E 应符合 GB 1886.233 的规定。4.1.16 维生素 B6应符合 GB 14753 的规定。4.1.17 维生素 B12应符合中国药典二部(2015 版)的规定。4.1.18 烟酸应符合 GB 14757 的规定。4.1.19 柠檬酸应符合 GB 1886.235 的规定。4.1.20 雨生红球藻粉应符合 GB/T 30893 的规定。4.1.21 壳寡糖应符合卫生部公告 2014 年第 6 号的规定。4.1.22 酵母-葡聚糖应符合卫生部公告 2010 年第 9 号的规定。4.1.23 酪蛋白磷酸肽应符合 GB 31617 的规定。4.1.24 山梨酸钾应符合 GB 1886.39 的规定。4.1.25 甜菊糖苷应符合 GB 8270 的规定。4.1.26 加工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4.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棕褐色至黑褐色取试样适量,搅拌均匀后置于洁净的白色Q/HGF0430S-20214表 1 续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组织形态流体至半流体,允许有少量沉淀瓷盘中,在自然光下目测色泽、组织形态、杂质,嗅其气味,品其滋味滋、气味具有人参特有的气味、滋味,无异味杂质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4.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可溶性固形物(20,折光计法),20GB/T 12143人参总皂苷,%0.1NY 318 附录B4.4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污染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L0.29GB 5009.124.5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 4微生物限量4.6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表 5 的规定。表 5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功能最大使用量残留量检验方法柠檬酸酸度调节剂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牛磺酸调味剂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项目采样方案及限量检验方法ncmM菌落总数/(CFU/mL)52102104GB 4789.2大肠菌群/(CFU/mL)52110GB 4789.3 中平板计数法霉菌计数/(CFU/mL)20GB 4789.15酵母菌/(CFU/mL)20GB 4789.15致病菌指标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mL 表示)检验方法ncmM沙门氏菌500GB 4789.4金黄色葡萄球菌51100 CFU/mL1000 CFU/mLGB 4789.10 第二法注: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致病菌指标可以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Q/HGF0430S-20215表 5 续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功能最大使用量残留量检验方法山梨酸钾(以山梨酸计)g/kg防腐剂0.5GB 1886.39甜菊糖苷(以甜菊醇当量计)g/kg甜味剂0.2GB 82704.7食品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表 6 的规定。表 6食品营养强化剂食品营养强化剂名称使用量强化物质的含量检验方法维生素Emg/kg2016GB 5009.82维生素 B6mg/kg1.00.8GB 5009.154维生素B12ug/kg1.00.8GB/T 5009.217碳酸钙(以 Ca 计)mg/kg1000800GB 5009.92葡萄糖酸亚铁(以 Fe 计)mg/kg1512GB 5009.90烟酸mg/kg108GB 5009.89酪蛋白磷酸肽g/kg1.00.8GB 316175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的规定,并按照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6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和 GB 12695 的规定。7检验规则7.1出厂检验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可溶性固形物、人参总皂苷、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净含量。7.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遇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7.3组批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7.4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按照 GB/T 2828.1 的方法进行抽样。Q/HGF0430S-202167.5判定规则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感官、净含量、理化指标等项目有2项(含2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如有1项不合格时,可重新加倍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如有1项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并不得复检。8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2009)的规定。8.1标签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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