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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线
2020
新模板标记勿删Q/CLJQ/CLJ0002S-2020米线2020-12-08 发布2020-12-08 实施扫二维码下载电子版长春市利金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长春市利金食品有限公司 发布Q/CLJ0002S-2020224823S-20202021 01042024 0103Q/CLJ0002S-20201米线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大米粉、玉米淀粉为原料,添加水、食用盐、食品添加剂碳酸钠,经配比混合、和面、挤压熟化成型、晾晒、复水、计量、真空包装加工而成的米线,属于其他方便食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88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碳酸钠GB 27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粮食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GB 5009.23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酸度的测定GB/T 5461食用盐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8885食用玉米淀粉GB 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 2858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Q/CLJ0002S-202023技术要求3.1原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3.1.1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1.2大米粉应符合 GB 2715 的规定。3.1.3玉米淀粉应符合 GB/T 8885 的规定。3.1.4食盐应符合 GB/T 5461 的规定。3.1.5碳酸钠应符合 GB 1886.1 的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色泽均匀一致呈乳白色取样品100g置于白色洁净的瓷盘中,在自然光下用感官视觉、嗅觉,分别对产品进行鉴定组织形态粗细均匀椭圆形、条状、光滑整齐、形态良好滋、气味米面正常气味、无异味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水分,30GB 5009.3食盐(以NaCL计),2.0GB 5009.44酸度/(0.1mlNaOH标准溶液ml/10g)4.0GB 5009.2393.4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污染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kg0.19GB 5009.123.5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 4微生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菌落总数,CFU/g4000GB 4789.2大肠菌群,MPN/100g30GB 4789.3致病菌指标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 表示)ncmM沙门氏菌500-GB 4789.4Q/CLJ0002S-20203表 4 续 微生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致病菌指标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 表示)ncmM金黄色葡萄球菌51100 CFU/g1000 CFU/gGB 4789.10 第二法注: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致病菌指标可以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 4789.1 执行。3.6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表 5 的规定。表 5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功能最大使用量/(g/kg)残留量检验方法碳酸钠酸度调节剂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4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的规定,并按照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6检验规则6.1出厂检验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水分、酸度、净含量。6.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遇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6.3组批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6.4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从每一批产品中随机抽取 2kg,按本标准规定检测。6.5判定规则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Q/CLJ0002S-20204感官、净含量、理化指标等项目有2项(含2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如有1项不合格时,可重新加倍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如有1项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并不得复检。7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2009)的规定。7.1标签式样食品名称:米线配料表(原料):大米粉、玉米淀粉、水、食盐、碳酸钠净含量/规格:500g/袋或散装(也可根据用户需要协议包装)生产者的名称:长春市利金食品有限公司地址和联系方式: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长岭村九社生产日期:见包装保质期:12 个月贮存条件:避光、冷藏 15为宜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 10122010448355产品标准代号:Q/CLJ0002S-2020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7.2营养成分表应符合表 6 的规定。表 6营养成分表项目每 100 克(g)营养素参考值能量1490KJ18蛋白质7.4g12脂肪0.8g1碳水化合物78.5g26钠132mg78包装包装应符合GB 23350 的规定,包装袋选用复合材料,应符合GB 9683的规定。内包装采用塑料袋包装,应符合GB 4806.7 的规定。包装规格也可根据用户需要进行包装,但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外包装采用瓦楞纸箱,应符合GB/T 6543 的规定。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9保质期保质期为:在符合本标准的情况下,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 12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