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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HGF 0153 S-2019 蜜膏.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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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HGF 0153 S-2019 蜜膏 2019
Q/HGF0153S-2019220345S-20192019040820220407*Q/HGF备案号:220345S-2019有效期至:2022 年 04 月 07 日延边韩工坊健康制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HGF0153S-2019蜜膏2019-03-17 发布2019-03-17 实施延边韩工坊健康制品有限公司 发发布布Q/HGF0153S-20191蜜膏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蜂蜜、生晒参(人工种植、5 年或 4 年生)、红参(人工种植、5 年生)、黑参(人工种植、5 年生)、松茸、桑椹、枸杞、山药、蛹虫草、葛根、蒲公英、绿豆、黄精、龙眼肉、沙棘、大枣、玛咖粉、黑蒜、山楂、柠檬、黑果腺肋花楸果、蓝莓、苹果梨、枇杷、冰糖、水,其中的几种为原料,经提取、浓缩、混合、杀菌、灌装、包装等工艺制成的蜂产品制品蜜膏。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T 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测定GB 478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志贺氏菌测定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B 4806.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玻璃制品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果糖、葡萄糖、蔗糖、麦芽糖、乳糖的测定GB 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09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菌及其制品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T 10004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 干法复合、挤出复合GB/T 10650鲜梨GB/T 10462绿豆GB/T 13867鲜枇杷果Q/HGF0153S-20192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9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GB 16325干果食品卫生标准GB/T 19506地理标志产品 吉林长白山人参GB/T 23188松茸GB 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 28118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GB/T 29370柠檬GB/T 35883冰糖NY 318人参制品NY/T 752绿色食品蜂产品DBS 22/024吉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原料用人参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Q/HGF0078S黑参Q/JSWC0001S黑蒜中国药典一部(2015版)沙棘、蒲公英、山楂、枸杞、龙眼肉、大枣、山药、黄精、桑椹、葛根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13号关于批准玛咖粉作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2年 第17号关于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8年第10号关于批准黑果腺肋花楸果作为新食品原料的公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123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 分类产品按所用原料不同可分为:3.1 人参蜜膏以蜂蜜、生晒参(人工种植、5 年或 4 年生)、水为原料,经提取、浓缩、混合、杀菌、灌装、包装等工艺制成的蜂产品制品人参蜜膏。3.2 红参蜜膏以蜂蜜、红参(人工种植、5 年生)、水为原料,经提取、浓缩、混合、杀菌、灌装、包装等工艺制成的蜂产品制品红参蜜膏。3.3 黑参蜜膏以蜂蜜、黑参(人工种植、5 年生)、水为原料,经提取、浓缩、混合、杀菌、灌装、包装等工艺制成的蜂产品制品黑参蜜膏。3.4 松茸蜜膏以蜂蜜、松茸、桑椹、枸杞、山药、水为原料,经提取、浓缩、混合、杀菌、灌装、包装等工艺制成的蜂产品制品松茸蜜膏。3.5 红参蛹虫草蜜膏以蜂蜜、红参(人工种植、5 年生)、蛹虫草、葛根、蒲公英、绿豆、水为原料,经提取、浓缩、混合、杀菌、灌装、包装等工艺制成的蜂产品制品红参蛹虫草蜜膏。3.6 红参黄精蜜膏以蜂蜜、红参(人工种植、5 年生)、黄精、大枣、龙眼肉、沙棘、水为原料,经提取、浓缩、混合、杀菌、灌装、包装等工艺制成的蜂产品制品红参黄精蜜膏。3.7 黑参玛咖蜜膏Q/HGF0153S-20193以蜂蜜、黑参(人工种植、5 年生)、玛咖粉、黄精、桑椹、山药、水为原料,经提取、浓缩、混合、杀菌、灌装、包装等工艺制成的蜂产品制品黑参玛咖蜜膏。3.8 黑蒜蜜膏以蜂蜜、黑蒜、蒲公英、山楂、柠檬、水为原料,经提取、浓缩、混合、杀菌、灌装、包装等工艺制成的蜂产品制品黑蒜蜜膏。3.9 黑果腺肋花楸果蜜膏以蜂蜜、黑果腺肋花楸果、蓝莓、枸杞、水为原料,经提取、浓缩、混合、杀菌、灌装、包装等工艺制成的蜂产品制品黑果腺肋花楸果蜜膏。3.10 苹果梨蜜膏以蜂蜜、苹果梨、枇杷、冰糖、水为原料,经提取、浓缩、混合、杀菌、灌装、包装等工艺制成的蜂产品制品苹果梨蜜膏。4技术要求4.1原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4.1.1生晒参应符合 DBS 22/024 的规定;人工种植,5 年或 4 年生。4.1.2红参应符合 DBS 22/024 的规定;人工种植,5 年生。4.1.3黑参应符合 Q/HGF0078S 的规定;人工种植,5 年生。4.1.4黑蒜应符合 Q/JSWC0001S 的规定。4.1.5沙棘、蒲公英、山楂、枸杞、龙眼肉、大枣、山药、黄精、桑椹、葛根应符合中国药典一部(2015 版)规定。4.1.6蜂蜜应符合 GB 14963 的规定。4.1.7绿豆应符合 GB/T 10462 的规定。4.1.8枇杷应符合 GB/T 13867 的规定。4.1.9冰糖应符合 GB/T 35883 的规定。4.1.10 蛹虫草应符合 GB 7096 的规定。4.1.11 松茸应符合 GB/T 23188 或 GB 7096 的规定。4.1.12 蓝莓应符合 GB 16325 的规定。4.1.13 柠檬应符合 GB/T 29370 的规定。4.1.14 苹果梨应符合 GB/T 10650 的规定。4.1.15 黑果腺肋花楸果应符合卫生部公告 2018 年第 10 号的规定。4.1.16 玛咖粉应符合卫生部公告 2011 年第 13 号的规定。4.1.17 加工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4.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具有本品特有颜色取试样适量,搅拌均匀后置于洁净的白色瓷盘中,在自然光下目测色泽、组织形态、杂质,嗅其气味,品其滋味组织形态半流体滋、气味具有本品特有气味、滋味,无异味杂质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Q/HGF0153S-201944.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人参总皂苷a,%0.2GB/T 19506 附录B水分,g/100g人参蜜膏、红参蜜膏、黑参蜜膏松茸蜜膏、红参蛹虫草蜜膏、红参黄精蜜膏、黑参玛咖蜜膏、黑蒜蜜膏、黑果腺肋花楸果蜜膏、苹果梨蜜膏GB 5009.36040果糖和葡萄糖,g/100g30GB 5009.8a仅适用于人参蜜膏、红参蜜膏、黑参蜜膏、红参蛹虫草蜜膏、红参黄精蜜膏、黑参玛咖蜜膏4.4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污染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kg0.99GB 5009.12总砷(以As计),mg/kg0.2GB 5009.114.5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 4微生物限量项目指标检验方法菌落总数,CFU/g1000GB 4789.2大肠菌群,MPN/g0.3GB 4789.3霉菌计数,CFU/g200GB 4789.15嗜渗酵母计数,CFU/g200GB 14963 附录A沙门氏菌0/25gGB 4789.4志贺氏菌0/25gGB 4789.5金黄色葡萄球菌0/25gGB 4789.10样品的分析及处理按 GB 4789.1 执行5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的规定,并按照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6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7检验规则7.1出厂检验Q/HGF0153S-20195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水分、人参总皂苷、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净含量。7.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遇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7.3组批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7.4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按照 GB/T 2828.1 的方法进行抽样。7.5判定规则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感官、净含量、理化指标等项目有2项(含2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如有1项不合格时,可重新加倍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如有1项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并不得复检。8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2009)的规定。8.1标签式样8.1.1食品名称:人参蜜膏配料表(原料):蜂蜜(含量 50g/100g)、生晒参(人工种植,5 年或 4 年生)、水净含量/规格:按生产实际标注生产者的名称:延边韩工坊健康制品有限公司地址:延吉市鸿运街 876 号新兴工业集中区联系方式:生产日期:见包装保质期:24 个月贮存条件:阴凉、通风、干燥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622240148121产品标准代号:Q/HGF0153S人参食用限量:3g/天人参添加量:每 100g 本产品添加生晒参 20g注意事项:不宜与藜芦、五灵脂同用不适宜人群:孕妇、哺乳期妇女及 14 周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8.1.2食品名称:红参蜜膏配料表(原料):蜂蜜(含量 50g/100g)、红参(人工种植,5 年生)、水Q/HGF0153S-20196净含量/规格:按生产实际标注生产者的名称:延边韩工坊健康制品有限公司地址:延吉市鸿运街 876 号新兴工业集中区联系方式:生产日期:见包装保质期:24 个月贮存条件:阴凉、通风、干燥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622240148121产品标准代号:Q/HGF0153S人参食用限量:3g/天人参添加量:每 100g 本产品添加红参 20g注意事项:不宜与藜芦、五灵脂同用不适宜人群:孕妇、哺乳期妇女及 14 周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8.1.3食品名称:黑参蜜膏配料表(原料):蜂蜜(含量 50g/100g)、黑参(人工种植,5 年生)、水净含量/规格:按生产实际标注生产者的名称:延边韩工坊健康制品有限公司地址:延吉市鸿运街 876 号新兴工业集中区联系方式:生产日期:见包装保质期:24 个月贮存条件:阴凉、通风、干燥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622240148121产品标准代号:Q/HGF0153S人参食用限量:3g/天人参添加量:每 100g 本产品添加黑参 20g注意事项:不宜与藜芦、五灵脂同用不适宜人群:孕妇、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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