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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SXN
0002
S-2021
油泼辣子
2021
泼辣
Q/GSXN0002S2021Q/GSXN甘肃兴农辣椒产业开发有限公司企业标准2021-03-08 发布2021-03-08 实施油泼辣子甘甘肃肃兴兴农农辣辣椒椒产产业业开开发发有有限限公公司司发布Q/GSXN0002S2021目次前言 1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技术要求 24 食品添加剂 35 食品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36 检验规则 3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48 保质期 4Q/GSXN0002S2021I前言本标准根据GB/T 1.1规定起草。本标准由甘肃兴农辣椒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提出并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柯荫蔺秀霞张家琛本标准于2021年03月08日首次发布并实施。Q/GSXN0002S20211油泼辣子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油泼辣子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辣椒面为主料,辅以经分选、清洗、磨碎的生姜、花生,并添加芝麻、香辛料、食用盐、白砂糖,经热菜籽油调制,再添加或不添加味精及食品添加剂(呈味核苷酸二钠、山梨酸钾)混合均匀,后经灌装、包装而成的即食油泼辣子。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317白砂糖GB/T 1532花生GB/T 1536菜籽油GB 1886.3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山梨酸钾GB 1886.17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5-呈味核苷酸二钠(又名呈味核苷酸二钠)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806.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玻璃制品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物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GB 5009.2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和糖精钠的测定GB 5009.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GB 5009.22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GB 5009.22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酸价的测定GB/T 5461食用盐GB 8967谷氨酸钠(味精)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11761芝麻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Q/GSXN0002S20212GB/T 15691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GB/T 20293油辣椒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T 30382辣椒(整的或粉状)GB/T 30383生姜GB 316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复合调味料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技术要求3.1 原料和辅料要求3.1.1 原料3.1.1.1辣椒面:应符合GB/T 30382的规定。3.1.2 辅料3.1.2.1 生姜:应符合GB/T 30383的规定。3.1.2.2 花生:应符合GB/T 1532的规定。3.1.2.3 芝麻:应符合GB/T 11761的规定。3.1.2.4 香辛料:应符合GB/T 15691的规定。3.1.2.5 食用盐:应符合GB/T 5461的规定。3.1.2.6 白砂糖:应符合GB/T 317的规定。3.1.2.7 菜籽油:应符合GB/T 1536的规定。3.1.2.8 味精:应符合GB/T 5009.43的规定。3.1.2.9 呈味核苷酸二钠:应符合GB 1886.171的规定。3.1.2.10 山梨酸钾:应符合GB 1886.39的规定。3.2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具有本产品固有色泽。GB 31644滋味和气味具有本产品固有的滋味、气味,无异味。组织形态具有本产品应有的形态、性状,无霉变。杂质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质。3.3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理化指标Q/GSXN0002S20213项目指标检验方法水分,g/100g25.0GB 5009.3氯化物(以 Cl-计),%12.0GB 5009.44酸价(以脂肪计),(KOH)mg/g4.0GB 5009.229 第二法过氧化值(以脂肪计),g/100g0.25GB 5009.227 第一法山梨酸钾(以山梨酸计),g/kg1.0GB 5009.283.4 有害物质限量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 3有害物质限量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总砷(以 As 计),mg/kg0.5GB 5009.11铅(以 Pb 计),mg/kg0.9GB 5009.12黄曲霉毒素B1,g/kg5.0GB 5009.223.5 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4的规定。表 4 致病菌限量指标项目采样方案及限量a(若非指定,均以/25g 表示)检验方法ncmM金黄色葡萄球菌52100 CFU/g10000 CFU/gGB 4789.10 第二法沙门氏菌500-GB 4789.4注a:样品的采集及处理按 GB 4789.1 执行。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致病菌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3.6 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4食品添加剂4.1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4.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有关规定。呈味核苷酸二钠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5食品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4881规定。6检验规则6.1 组批以同一品种的原料、同一次投料、同一工艺所生产的同一规格产品为一批。6.2 抽样Q/GSXN0002S20214从同一批次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检验用样品和备用样品,抽样数量不少于12瓶(罐),8瓶(罐)用于检验,4瓶(罐)留样。6.3出厂检验6.3.1 产品出厂前须经本厂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或成品放行单)后方可出厂。6.3.2 出厂检验项目:感官、水分、氯化物、酸价、过氧化值、净含量为每批必检项目。6.4 型式检验6.4.1 在正常生产时,每6个月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a)新产品投入生产时;b)停产6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c)生产主要设备或关键工艺发生变化时;d)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6.4.2 型式检验项目为技术要求中3.23.6全部项目。6.5 判定规则6.5.1 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该批产品合格。6.5.2 检验项目如有不合格项(微生物除外),应加倍抽样复检。复检如仍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6.5.3 微生物项目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不得复检。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7.1 标志产品标签应符合GB 7718及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规定;产品营养标签应符合GB 28050的规定;外包装箱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7.2 包装包装材料和容器应符合GB 4806.5及GB 4806.7的要求,封口严密,包装牢固。7.3 运输7.3.1 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严禁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贮、混运。7.3.2 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扔摔、撞击、挤压。7.3.3 在运输过程中,必须防止曝晒、雨淋、受潮。7.4 贮存产品离地、离墙,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库房中,并有防蝇、防鼠、防尘设施。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同库贮存。严禁露天堆放、日晒、雨淋。8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贮运条件,油泼辣子保质期为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