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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KRT
0001
S-2021
松茸代用茶
2021
松茸代
用茶
松茸代用茶 食品安全企li瘫蘸粤 450030 S-2022 有效期至2o27年明I3 2021一12一28发布 才圭材月又斗-1-w牛寺生 2022一0”一”9实施 Cs Q/GKRT 桂林科瑞特生物药业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GKRT 0001S-2021 全口 前 0/C KR丁0001 S-2021 本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订。本文件按照GB/I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编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桂林科瑞特生物药业科技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梁小毛。本文件于2021年12月28日发布,2022年01月19日起实施。写。I Q/GKR丁0001 S-2021 松茸代用茶,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松茸代用茶的术语和定义、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本文件适用于以松茸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蚕蛹、获菩、松子仁、松花粉、当归、人参(人工种植)、甘草的一种或多种为辅料,经混合、粉碎、包装等加工工艺而成的松茸代用茶。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19 食品中有机氯农药多组分残留量的测定 GB 5009.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 GB 5009.3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GB/I 5009.145 植物性食品中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醋类农药多种残留的测定 GB/I 5009.146 植物性食品中有机氯和拟除虫菊酷类农药多种残留量的测定 GB/I 5009.176 茶叶、水果、食用植物油中三氯杀蜗醇残留量的测定 GB/I 5009.218 水果和蔬菜中多种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I 8302 茶取样 GB/T 8303 茶磨碎试样的制备及其干物质含量测定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1930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坚果与籽类食品 GB/T 20769 水果和蔬菜中450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一串联质谱法 GB/I 19618甘草 产伞人冷笔签夕户、0/C KR下0001 S-2021 GB/T 23188松茸 GB 23200.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茶叶中448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法 GB/I 23204 茶叶中519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GB/I 23376 茶叶中农药多残留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GB/T 23380 水果、蔬菜中多菌灵残留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 316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 GH/T 1030松花粉 NY/I 761 蔬菜和水果中有机磷、有机氯、拟除虫菊醋和氨基甲酸醋类农药多残留的测定 NY/T 1453 蔬菜及水果中多菌灵等16种农药残留测定液相色谱一质谱一质谱联用法 NY/I 1680 蔬菜水果中多菌灵等4种苯并咪哩类农药残留量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 SN/I 1117 进出口食品中多种菊酷类农药残留量测定方法气相色谱法 SN/I 1969 进出口食品中联苯菊醋残留量的检测方法气相色谱质谱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17号)关于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健康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第8号)公告关于当归等6种新增按照传统 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一部(2020年版)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4 技术要求 4.1 原辅料要求 4.1.1 蚕蛹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应符合GB 2763的规定,兽药残留量应符合GB 31650的规定。4.1.2 获荃 应无杂质,无虫蛀,无异味,无腐烂,无霉变,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一部(2020年版)的规定,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应符合GB 2763的规定。4.1.3 松子仁 应符合GB 19300的规定。4.1.4 松茸 应符合GB/T 23188的规定。4.1.5 松花粉 应符合GIl/I 1030的规定。产口”冬)Q/GKR丁0001 S-2021 4.1.6 当归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健康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第8号)关于当归等6种新增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公告的规定。质好、无虫蛀、无霉变,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一部(2020年版)的规定,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应符合GB 2763的规定。47 人参(人工种植)应符合原卫生部公告2012第17号,质好、无虫蛀、无霉变,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一部(2020年版)的规定,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应符合GB 2763的规定。4.1.8 甘草 应符合GB/T 19618的规定。4.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外 观 具有产品固有的色泽和形状,无称变。气味和滋味 具有产品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无异臭。杂 质 无杂质。4.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水分,留lOOg 毛 10.0 总灰分,留lOOg 毛 8.0 铅(以Pb计)/(mg/kg)延 5.0 黄曲霉毒素B!/(iig/kg)(5.0 六六六总量/(mg/kg)(0.2 滴滴涕总量(mg/kg)延 0.2 二氧化硫残留(g/kg)延 0.2 敌敌畏(mg/kg)毛 0.2 乐果(mg/kg)毛 1.0 三氯杀瞒醇/(mg/kg)簇 0.2 多菌灵(mg/kg)毛 4 联苯菊酷/(mg/kg)续 4 硫丹(mg/kg)(10 唾嗦酮(mg/kg)毛 10 氯氟氰菊酷/(mg/kg)毛 工5 口JJ妇呀 0/C KR丁0001 S-2021 表2 理化指标(续)项目 指标 甲氰菊醋/(mg/kg)毛 5 其他污染物限量 应符合GB 2762对茶叶类食品的规定 其他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应符合GB 2763对茶叶类食品的规定 4.4 微生物限量 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 微生物限量 项目 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表示)n C m M 沙门氏菌 5 0 0 金黄色葡萄球菌 5 1 100 CFU/g 1 000 CFU/g 注: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Ill值的样品数;m为微生物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微生物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5 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6 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7 检验方法 7.1 取样和样品制备方法 按GB/I 8302和GB/I 8303规定的方法执行。7.2 感官 将样品放入洁净的白色瓷盘中,在自然光下以正常视力,观测其外观和杂质,并在室温下,嗅其气味,按食用方法冲泡后品尝其滋味。7.3 理化指标 7.3.1 水分 按GB 5009.3规定的方法测定。7.3.2 灰分 按GB 5009.4规定的方法测定。4 Q/GKR丁0001 S-2021 7)?fl1.).)按GB 5009.12规定的方法测定。7.3.4 二氧化硫 按GB 5009.34规定的方法测定。7.3.5 黄曲霉毒素Bi 按GB 5009.22规定的方法测定。7.3.6 六六六、滴滴涕、硫丹 按GB/T 5009.19规定的方法测定。7.3.7 敌敌畏 按GB/I 5009.218.GB/I 20769.NY/I 761规定的方法测定。7.3.8 乐果 按GB/I 5009.145.GB/I 20769.NY/I 761规定的方法测定。7.3.9 三氯杀蜗醇 按GB/I 5009.176.GB/I 23204规定的方法测定。7.3.10 多菌灵 按GB/T 20769,GB 23200.13.GB/T 23380.NY/T 1453.NY/I 1680规定的方法测定。7.3.1”联苯菊酉旨 按SN/T 1969.GB/I 23204规定的方法测定。7.3.12 曝嚓酮 按GB/T 23204.GB/I 23376规定的方法测定。7.3.13 氯氟氰菊醋 按GB/I 23204.SN/T 1117规定的方法测定。7.3.14 甲氰菊醋 按GB/T 23204.GB/T 23376.SN/I 1117规定的方法测定。7.3.15 其他污染物限量 按GB 2762规定的方法测定。7.3.16 其他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按GB 2763规定的方法测定。7.4 微生物限量 产 J 如 2 5 Q/GKR丁0001 S-2021 7.4.1 沙门氏菌 按GB 4789.4规定的方法检验,采样和检验后样品处理按GB 4789.1执行。7.4.2 金黄色葡萄球菌 按GB 4789.10的第二法平板计数法规定的方法检验,采样和检验后样品处理按GB 4789.1执行。8 检验规则 8.1 检验分类 产品应经本企业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并附有检验合格证或盖有合格章后方准出厂,检验分出厂检验与型式检验。8.2 组批 以同一批原料、同一工艺条件生产、同一品种、同一包装规格、同一班次的产品为一批。8.3 抽样 按GB/I 8302的规定执行,抽样数量应满足检验要求。8.4 出厂检验 8.4.1 产品出厂前,应由公司质检部门按本文件逐批次检验,检验合格的产品方可出厂。8.4.2 出厂检验项目:感官品质、净含量、水分。8.5 型式检验?二 8.5.1 正常生产时每年应进行两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试制鉴定时;b)正式生产后,如原料、工艺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C)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出厂检验的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的结果有较大差异时;国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出要求时。8.5.2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文件中的4.2、4.3、4.4和5规定的项目。8.6 判定原则 8.6.1 全部项目检验结果符合本文件要求时,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8.6.2 检验结果如有不符合本文件要求时,可从该批次产品中加倍抽样进行复检,如复检结果符合本文件要求时,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如复检结果仍有不符合本文件要求时,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8.6.3 当供需双方对检验结果有争议时,可由有关各方协商解决,或委托其他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仲裁检验,以仲裁检验结果为准。9 包装、标签、标志、运输、贮存 9.1 标签、标志 Q/GKR丁0001 S-2021 9.1.1 产品预包装标签应符合GB 7718和GB 28050的相关规定。9.1.2 外包装贮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规定。9.1.3 标签需要标识“婴幼儿、少年儿童、孕产妇、过敏体质者以及食用真菌过敏者不宜食用”和“本 品每天饮用量不宜超过1 5g”。9.1.4 标签需要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