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QGCSJ 0001 S-2021 馥合香型白酒.pdf
下载文档

ID:2670623

大小:239.03KB

页数:6页

格式:PDF

时间:2023-08-21

收藏 分享赚钱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QGCSJ 0001 S-2021 馥合香型白酒 2021 香型 白酒
1Q/GCSJ安徽功成世家酒业有限公司食品安全企业标准Q/GCSJ0001S-2021馥合香型白酒2021-06-09发布2021-06-16实施安安徽徽功功成成世世家家酒酒业业有有限限公公司司发布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安徽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服务平台备案号:34202102833S备案生效日期:2021年06月17日2Q/Q/GCSJGCSJ0000001 1S-20S-202121前前言言本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所有内容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行业标准,若与其相抵触时,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准。本企业对本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技术合理性和实施后果负责。本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要求,参照GB 275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进行编写。本标准由安徽功成世家酒业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许超.本标准于2021年06月09日首次发布。本标准有效期3年。I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3Q/Q/GCSJGCSJ0000001 1S-20S-202121馥合香型白酒1 1范围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馥合香型白酒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产品召回。本标准适用于馥合香型白酒第3.1定义产品的生产、销售、检验。2 2规范性引用文件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351小麦GB/T1354大米GB 27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粮食GB 275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806.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陶瓷制品GB 4806.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玻璃制品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3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氰化物的测定GB 5009.22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酒中乙醇浓度的测定GB 5009.26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甲醇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8231高粱GB 895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蒸馏酒及其配制酒生产卫生规范GB/T 10345白酒分析方法GB/T 10346白酒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GB/T 15109白酒工业术语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术语和定义术语和定义3.13.1馥合香型白酒馥合香型白酒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4Q/Q/GCSJGCSJ0000001 1S-20S-202121以饮用水、高粱、大米等粮谷为原料,经传统固态发酵、蒸馏、陈酿(贮存)、勾调、灌装、包装等相关工艺加工而成的,不添加食用酒精及非白酒发酵产生的呈香呈味物质,具有香气幽雅,浓、酱馥合香突出的馥合香型白酒。4 4产品分类产品分类按产品的酒精度分为:高度酒:酒精度 41%vol60%vol;低度酒:酒精度 25%vol41%vol(不包括41%vol)。5 5要求要求5.1基本要求基本要求不得添加非食用物质,使用的食品原料应符合 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和 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规定。5.25.2原辅料要求原辅料要求5.2.1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5.2.2高粱应符合 GB 2715、GB/T 8231 的规定。5.2.3大米、糯米应符合 GB 2715、GB/T 1354 的规定。5.2.4小麦应符合 GB 1351、GB 2715 的规定。5.2.5所有原辅料应符合GB 2761、GB 2762、GB 2763的规定,不得添加非食用物质。5.2.65.2.6 包装容器应符合GB 4806.4、GB 4806.5、GB 4806.7的规定。5.3感官要求感官要求高度酒、低度酒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表1 1感官要求感官要求项 目要求检验方法优级一级色泽外观无色或微黄,清亮透明,无悬浮物,无沉淀aGB/T10345香气幽雅,浓、酱馥合香突出较幽雅,浓、酱馥合香较突出口味细腻丰满,回味爽净醇厚柔和,回味较爽风格具有本品典型的风格具有本品明显的风格a当酒的温度低于 10时,允许出现白色絮状沉淀物质或失光,10以上逐渐恢复正常。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5Q/Q/GCSJGCSJ0000001 1S-20S-2021215.4理化指标理化指标高度酒、低度酒理化指标应分别符合表2、表 3 的规定。表表2 2高度酒理化指标高度酒理化指标项目要求检验方法优级一级酒精度(20)/(%vol)4160GB 5009.225总酸(以乙酸计)/(g/L)0.400.30GB/T 10345总酯(以乙酸乙酯计)/(g/L)1.601.00乙酸乙酯/(g/L)0.30己酸乙酯/(g/L)0.302.00固形物/(g/L)0.80注:酒精度以标签所示为准,允许误差为1.0%vol(20)。表表3 3低度酒理化指标低度酒理化指标项目要求检验方法优级一级酒精度(20)/(%vol)2541GB 5009.225总酸(以乙酸计)/(g/L)0.300.20GB/T 10345总酯(以乙酸乙酯计)/(g/L)1.300.80乙酸乙酯/(g/L)0.2己酸乙酯/(g/L)0.201.60固形物/(g/L)0.80注:酒精度以标签所示为准,允许误差为1.0%vol(20)。5.55.5卫生要求卫生要求卫生要求应符合表4 的规定。表表4 4 卫生要求卫生要求项目要 求检验方法甲醇a/(g/L)0.6GB 5009.266铅(以Pb计)/(mg/kg)0.45GB 5009.12氰化物a(以HCN计)/(mg/L)8.0GB 5009.36a甲醇和氰化物指标均按 100%酒精度折算;其它真菌毒素限量、污染物限量、农药残留应符合GB 27621、GB 2762、GB 27623 的规定。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6Q/Q/GCSJGCSJ0000001 1S-20S-2021215.65.6净含量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并按照JJF1070的规定检验。6 6 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本产品不使用任何食品添加剂。7 7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8951、GB 14881 的规定。8 8 检验规则检验规则8.18.1检验分类检验分类产品检验分为原辅料入库检验、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8.1.18.1.1原辅料检验原辅料检验原辅料购买时必须进行检验:检验合格的准予入库,不合格的不允许入库。8.18.1.2.2 出厂检验出厂检验每批产品出厂前必须经公司质量检验部门逐批检验。检验合格后,并在包装箱内附有质量合格证的产品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酒精度、总酸、总酯、甲醇、净含量。8.18.1.3 3 型式检验型式检验型式检验每半年一次,或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产品正式投入生产时;b)主要原料来源发生改变或调整关键工艺或生产设备更新时;c)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e)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规定的全部项目。9 9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9 9.1.1标志、标签标志、标签标签按GB 7718和GB2757的规定执行。外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191的规定。9 9.2.2 包装、运输、贮存和产品召回包装、运输、贮存和产品召回按GB14881、GB/T10346的规定执行。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下载文档
你可能关注的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