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FJZC庄臣酿酒(福建)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FJZC0026S-2021发酵型果酒2021-12-14发布2022-1-14实施庄臣酿酒(福建)有限公司发布Q/FJZC0026S—2021I前言本标准编写要求依据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本标准中的感官指标根据产品特征及配料制定,污染物及微生物限量指标参考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和GB478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微生物学检验》标准制定,食品添加剂依据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制定。本标准于2021年12月14日发布。本标准由庄臣酿酒(福建)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庄臣酿酒(福建)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林灼华。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JZC0026S—20211发酵型果酒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发酵型果酒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签、包装、运输和储存。本标准适用于发酵型果酒的生产、检验与销售。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3术语和定义发酵型果酒以水果或果汁或浓缩果汁为原料,可加入或不加入糖、水、糯米、果葡糖浆、酵母发酵,可加入或不加入果汁、冰糖、白砂糖、高粱酒、伏特加、白兰地、威士忌、食用酒精、食用香料与食品添加剂,进行调配、混合,可加入或不加入二氧化碳的饮料酒。4要求4.1原辅料要求原辅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4.2食品添加剂及食品营养强化剂4.2.1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的规定。4.2.2食品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GB14880的规定。4.3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外观呈液体,允许有适量悬浮物和沉淀物(非外来异物)色泽具有本品应有的色泽,允许有适当褪色香气具有本品应有的香气,香气协调、饱满滋味滋味纯正,无异味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JZC0026S—202124.4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酒精度(20℃)/(%vol)2~60总糖(以葡萄糖计)/(g/l)≤200.0总酸(以柠檬酸计)/(g/l)≤10.0铅(pb)/(mg/L)≤0.1注:酒精度标签标示值与实测值不得超过±1%vol.4.5卫生指标4.5.1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GB2761的规定。4.5.2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的规定。4.5.3其他卫生指标应符合GB2757、GB2758的规定。4.6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