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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FJYM
0001
S-2019
冷藏预制调理肉制品
2019
冷藏
预制
调理
肉制品
Q/FJYM 福 建 伊 蒙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 Q/FJYM 0001S2019 冷藏预制调理肉制品 2019-05-20 发布 2019-06-16 实施 福建伊蒙食品有限公司 发 布 Q/FJYM 0001S2019 I 前 言 本标准编写格式按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份: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规定。本标准污染物限量指标依据GB 2762制定,其中铅指标严于GB 2762的要求。本标准由福建伊蒙食品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福建伊蒙食品有限公司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孟泉。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JYM 0001S2019 1 冷藏预制调理肉制品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冷藏预制调理肉制品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鲜、冻畜禽肉或其可食用副产品为原料,以水、氢氧化钠、过氧化氢为辅料,经前处理(解冻、清洗、修整等)、分切或不分切、漂烫、调制、包装而制成的需冷藏(04)的非即食冷藏预制调理肉制品(生制品)。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3 要求 3.1 原辅料要求 产品中使用的原辅料应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和相关规定。如食品原辅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应选用已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3.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规定。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色泽 呈该品种产品应有色泽,色泽均匀 组织形态 呈该品种产品应有的形态 滋味和气味 具有该产品固有的滋味及气味,无异味 杂质 无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杂质 3.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规定。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挥发性盐基氮/(mg/100g)15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g/100 g)0.25 3.4 污染物限量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JYM 0001S2019 2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 GB 2762 的规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指标应符合表 3 的要求。表3 污染物限量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铅(以 Pb 计),mg/kg 0.5 GB 5009.12 3.5 兽药残留限量 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告。3.6 农药残留限量 应符合GB 2763的规定。3.7 净含量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75号令(2005)的规定。3.8 食品添加剂 3.8.1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3.8.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氢氧化钠、过氧化氢按生产需要适量添加。3.9 生产加工过程 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4 试验方法 4.1 感官要求 取适量样品置于清洁的白色瓷盘中,在自然光线下观察色泽和形态和杂质。嗅其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后品其滋味。4.2 理化指标 4.2.1 挥发性盐基氮 按 GB 5009.228 的规定检测。4.2.2 过氧化值 按GB 5009.227的规定检测。4.3 净含量 按 JJF 1070 规定方法检测。5 检验规则 5.1 组批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JYM 0001S2019 3 以同一班次、同一工艺条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次。5.2 抽样 采用随机抽样法,每批产品抽样数不小于6包(总量不小于4kg),样品平均分成2份,1份检验,1份备查。5.3 出厂检验 5.3.1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过氧化值、净含量。5.3.2 每批产品应经生产厂检验部门按本标准规定的方法检验,并出具产品合格证后方可出厂。5.4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中规定的全部项目,每六个月需对产品进行一次型式检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试制鉴定;b)更改主要原辅材料或更改关键工艺时;c)产品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一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e)国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出要求时。5.5 判定规则 5.5.1 检验结果全部项目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品。5.5.2 检验结果中如微生物指标中有一项检验结果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判该产品为不合格品,微生物指标不得复检。5.5.3 检验结果中除微生物指标外如有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可从该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复检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复检结果如仍有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规定,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6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6.1 标志、标签 6.1.1 销售包装上应有食品标签。食品标签标注内容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 123 号令(2009)的规定。6.1.2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6.2 包装 产品内包装材料应符合 GB 4806.7 的要求。包装应严密、牢固、耐压、不破损、不泄漏。运输包装用瓦楞纸箱应符合 GB/T 6543 的要求。6.3 运输 运输车辆应是清洁卫生的冷藏车(04),不得与有污染的物品混装,不得日晒雨淋。6.4 贮存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JYM 0001S2019 4 产品应贮存在清洁卫生、通风干燥、无污染、防蝇、防鼠设施的冷藏库(04),冷藏库一昼夜温度波动应在1内,严禁与有害、有毒、有异味、有腐蚀性物品同库混存。_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