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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FJSY
0001
S-2019
薄荷金花茶
2019
薄荷
金花
Q/FJSY 福建三丫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FJSY0001S2019 薄荷金花茶 2019-08-26 发布 2019-09-21 实施 福建三丫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 布 Q/FJSY 0001S2019 I 前 言 为保证产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特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本标准主要指标根据产品特性,并参考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选取部分农残项目,参照最低或较低值)有关要求制定。金花茶在原料中占比高于70%,铅限量定为3.0mg/kg。六六六、滴滴涕指标严于GB 2763规定。本标准编写格式按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进行编写。本标准由福建三丫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福建三丫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游慧敏。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JSY 0001S2019 1薄荷金花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薄荷金花茶的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金花茶鲜叶、薄荷鲜叶为原料,经洗净、微波杀青干燥、粉碎制成金花茶粉、薄荷粉,以金花茶粉为主要原料,薄荷粉为辅料进行拼配后包装制成的产品。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19食品中有机氯农药多组分残留量的测定 GB/T 5009.103植物性食品中甲胺磷和乙酰甲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GB/T 5009.176茶叶、水果、食用植物油中三氯杀螨醇残留量的测定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302茶 取样 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 23204茶叶中519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NY/T 761蔬菜和水果中有机磷、有机氯、拟除虫菊酯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多残留的测定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75号令(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123号令(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修订版)卫生部2010年第9号公告关于批准金花茶、显脉旋覆花(小黑药)等5种物品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 3 要求 3.1 原辅料 3.1.1 金花茶鲜叶:具有该品种应有形态,应符合 GB 2762、GB 2763 及卫生部 2010 年第 9 号公告的要求。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JSY 0001S2019 23.1.2 薄荷鲜叶:具有该品种应有形态,应符合 GB 2762、GB 2763 要求。3.2 感官指标 应符合表1要求。表1 感官指标 项 目 指 标 外观形状 具有本品固有外观形态,无霉变,无杂质 色泽与香味 具有原辅料应有的色泽和香味,无异味 汤色 冲泡后呈本品应有汤色,澄清,味清香 3.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要求。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水分/(g/100g)10.0 总灰分/(g/100g)8.0 铅(以Pb计)/(mg/kg)3.0 六六六/(mg/kg)0.1 滴滴涕/(mg/kg)0.1 氰戊菊酯/(mg/kg)0.1 三氯杀螨醇/(mg/kg)0.2 乙酰甲胺磷/(mg/kg)0.1 杀螟硫磷/(mg/kg)0.5*注:国家禁用、限用农药从其规定,其它农药限量指标应符合GB 2763的规定。*该限量为临时限量。3.4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4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5 检验方法 5.1 感官指标 在正常光线下,目测、手感、鼻嗅、品尝。5.2 理化指标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JSY 0001S2019 35.2.1 水分:按 GB 5009.3 规定执行。5.2.2 总灰分:按 GB 5009.4 规定执行。5.2.3 铅:按 GB 5009.12 规定执行。5.2.4 六六六、滴滴涕:按 GB/T 5009.19 规定执行。5.2.5 氰戊菊酯:按 GB/T 23204 规定执行。5.2.6 三氯杀螨醇:按 GB/T 5009.176 规定执行。5.2.7 乙酰甲胺磷:按 GB/T 5009.103 规定执行。5.2.8 杀螟硫磷:按 NY/T761 规定执行。5.3 净含量 按 JJF 1070 规定执行。6 检验规则 6.1 组批:以同一品质、同一规格,并在同一地点、同一班次加工包装的产品为一批。6.2 抽样:按 GB/T 8302 的规定执行。6.3 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6.3.1 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出厂时应由本企业检验部门进行出厂检验,检验合格并签发产品质量合格证后,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感官指标、水分、净含量、包装标签。6.3.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中规定的全部要求。型式检验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亦应进行:a)新产品定型投产时;b)原料产地或供应商发生变化时;c)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大差异时;e)国家法定食品安全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6.4 判定规则 检测结果全部项目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品。其它指标中有一项不合格时,可从该批留样产品中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若复检结果仍不符合要求,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 标志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JSY 0001S2019 4产品标签应符合GB 7718、GB 28050、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修订版)要求,并注明不适宜婴幼儿、孕妇,以及每日食用量不超过六袋(每袋共计3.6克,其中金花茶3克,薄荷0.6克)。产品的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规定。7.2 包装 内包装采用符合无纺布袋,外包装采用铝箔袋或纸袋,均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要求。瓦楞纸箱应符合 GB/T 6543 有关要求,封口胶带粘贴牢固、平整,并保证箱内产品完好。7.3 运输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禁止与有害物品混装、混运,搬运过程避免剧烈撞击,防止日晒、雨淋。7.4 贮存 产品应防潮湿、防异味、避光直射,不得与有害、有毒、有腐蚀性、有异味物品混合贮存。8 保质期 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贮存条件下,未经启封,产品保质期为24个月。_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