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QFJZX 0003 S-2019 富硒植物酒.pdf
下载文档

ID:2670451

大小:206.30KB

页数:6页

格式:PDF

时间:2023-08-21

收藏 分享赚钱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QFJZX 0003 S-2019 富硒植物酒 2019 植物
Q/FJZX 福建珍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FJZX 0003S2019 代替 Q/FJZX 0003S2018 富硒植物酒 2019-07-03 发布 2019-08-03 实施 福建珍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 布 Q/FJZX 0003S2019 I 前 言 本公司生产的富硒植物酒因尚无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为保证产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特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本标准编写格式按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定进行编写。本标准污染物限量指标按照GB 275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富硒植物酒、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污染物限量的规定制定,其中铅的限量指标严于GB 2762的规定;酒精度、硒含量以及感官要求根据产品的实际特点制定,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本标准修订时间为 2019 年 07 月 03 日,自发布之日起,代替 Q/FJZX 0003S2018富硒植物酒。本标准与Q/FJZX 0003S2018富硒植物酒主要区别如下:修改了理化指标中的硒含量指标;其余内容不变。本标准由福建珍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福建珍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则贵。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JZX 0003S2019 1 富硒植物酒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富硒植物酒的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以酱香型或浓香型白酒为酒基,添加以富硒稻谷、富硒马铃薯、富硒茶、硒含量较高的食用菌(茯苓、松茸、羊肚菌、香菇、草菇、竹荪、口蘑、红平菇中的一种或一种以上)、鱼腥草、松花粉、食品加工用酵母为原料,经发酵、过滤后的滤液,再经调配、勾兑、过滤、灌装而制成的富硒植物酒。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3 要求 3.1 原辅料 产品中使用的原辅料应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和相关规定。如食品原辅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应选用已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3.2 感官指标 应符合表1要求。表1 感官指标 项 目 要 求 色泽 应呈本品固有的色泽,色泽均匀一致。气味和滋味 具有本品固有的口味,酒体协调,无异味。组织形态 均匀透明的液体,久置允许有少量可摇匀的沉淀。杂质 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3.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规定 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酒精度(20),%vol 1260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JZX 0003S2019 2 硒(以 Se 计),mg/L 0.075 备注:酒精度实测值与标签标示值允许差为:2%vol 3.4 污染物限量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 GB 2762、GB 2757 的规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指标应符合表 3 的要求。表3 污染物限量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铅(以 Pb 计),mg/kg 0.2 GB 5009.12 3.5 净含量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75号令(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3.6 食品添加剂 3.6.1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3.6.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4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8951的规定。5 试验方法 5.1 感官指标 在自然光条件下观察包装容器的密封情况,并将内容物倒入洁净玻璃容器内,用肉眼观察其色泽及杂质,嗅其气味,尝其滋味。5.2 理化指标 5.2.1 酒精度:按 GB 5009.225 规定执行。5.2.2 硒:按 GB 5009.93 规定执行。5.3 净含量 按JJF 1070规定执行。6 检验规则 6.1 组批:每次经勾兑、灌装、包装后的,质量、品种相同的产品为一批。6.2 抽样方法和数量 6.2.1 按表 3 抽样方案取样本。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JZX 0003S2019 3 表4 抽样方案 项目名称 1000箱 1000箱 样本数/箱(500mL/瓶)8 12 单位样本数/瓶(500 mL/瓶)2 2 样本数/箱(500 mL/瓶)6 8 单位样本数/瓶(500 mL/瓶)1 1 6.2.2 采样后应立即贴上标签,注明:样品名称、品种规格、数量、制造者名称、采样时间与地点、采样人。将样品分为两份,一份样品封存,保留 1 个月备查。另一份样品立即送化验室,进行感官指标、理化指标检验。6.3 检验分类 6.3.1 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由公司质检部门按本标准抽样做出厂检验,经检验合格签发合格证,附在包装箱内(外)后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指标、净含量、酒精度。6.3.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要求的全部指标要求。正常生产情况下每半年应进行一次。有一列情况之一,应进行型式检验:a)连续停产三个月以上又恢复生产时;b)出厂检验结果与上一次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c)正式生产后,原材料、工艺等发生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d)国家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提出检验要求时。6.4 判定规则 6.4.1 出厂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判定为合格品。如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标准,须加倍抽样复检不符合项目;复检后仍不符合本标准时,判定整批产品为不合格品。理化指标不符合本标准时,判定为不合格品。6.4.2 型式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判定为合格品,如有一项(净含量除外)不符合本标准,判定整批产品为不合格品。净含量有一瓶负偏差超过允许负偏差或平均净含量低于标签标明的净含量时,须加倍抽样复检;如复检后仍不符合本标准,判定整批产品为不合格品。7 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 标签、标志 产品预包装标签、标志应符合 GB 2757、GB 7718、GB 28050 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修订版)的要求;应标示“过量饮酒有害健康”,可同时标示其他警示语;应以“%vol”为单位标示酒精度。外包装纸箱上除标明酒名、厂名、厂址、规格、批号、单位包装净含量、瓶装数、生产日期,还应标明产品的标准编号。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要求。7.2 包装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JZX 0003S2019 4 产品应采用符合GB/T 10346要求的包装材料。外包装瓦楞纸箱应符合GB/T 6543要求,封口胶带粘贴牢固、平整,并保证箱内产品完好。7.3 运输、贮存 7.3.1 运输时应避免强烈振荡、日晒、雨淋,装卸时应轻拿轻放。7.3.2 不得与潮湿地面直接接触,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物品和污染物混运、混贮。7.3.3 成品酒应贮存在干燥、通风、阴凉和清洁的库房中。_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下载文档
你可能关注的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