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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HXSP 0001 S-2021 什锦酱.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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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HXSP 0001 S-2021 什锦酱 2021 什锦
Q/HXSP0001S-2021前言本标准代替Q/HXSP0001S一2018什锦酱。本标准与Q/HXSP0001S一2018相比,主要修改如下:一删除过氧化值指标。本标准由海口琼山海雄食品厂提出。本标准由海口琼山海雄食品厂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绍雄、林尤斌。本标准代替标准历次发布情况:Q/HXSP0001S-2011、Q/HXSP0001S-2015、Q/HXSP0001S-2018。Q/HXSP0001S-2021什锦酱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什锦酱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检验规则以及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水、小麦粉、淀粉、白砂糖、食用植物油等为原料,经蒸煮、调配、搅拌、磨制、包装等生产工艺制成的什锦酱的生产控制、检验和贮运环节。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317白砂糖GB/T1355小麦粉GB27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T4789.22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调味品检验GB4806.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玻璃制品GB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5009.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GB5009.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GB5009.22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酸价的测定GB/T5461食用盐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3163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淀粉Q/HXSP0001S-2021表3微生物限量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表示)项目检验方法nc0M大肠菌群,CFU/g5210103GB4789.3中的平板计数法沙门氏菌500GB4789.4金黄色葡萄球菌52100CFU/g10000CFU/gGB4789.10第二法注:样品的处理及采集按GB4789.1及GB/T4789.22执行。3.5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并按JJF1070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4食品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14881的要求。5检验规则5.1组批以同一批原料、同一生产日期、同一生产班次生产的包装完好的同一规格产品为一组批。5.2抽样每批产品按包装件数的1%随机抽样,不足1千件者按1千件计。抽样量不得少于12个最小独立包装。每批产品抽样数量不少于2kg,抽样数量的1/4用于感官检查和理化指标检验,1/2用于微生物指标检验,1/4用于留样,另根据产品的具体规格抽取适当的样品进行净含量检验。5.3出厂检验每批产品须经检验合格并附有产品合格证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净含量、水分、大肠菌群等。5.4型式检验型式检验是对产品质量进行的全面考核,正常生产时每年进行一次,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a)产品正式投入生产时:b)正式生产后,如原料、工艺有较大变化或更换主要生产设备,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c)出厂检验与上一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长期停产6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5.5判定规则所检项目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品。微生物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不得复检。除微生物指标外,其它项目检验结果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可以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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