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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ZXY
0001
S-2019
风味调味酱
2019
风味
调味
广 东 省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Q/GZXYQ/GZXY 0001 S-2019代替 Q/GZXY 0001 S-2018风味调味酱2019-05-15 发布2019-06-15 实施广广州州市市新新烨烨食食品品有有限限公公司司发布发布备案号:44010741S-2019备案日期:2019年06月20日Q/GZXY 0001 S-2019I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定编写。本标准代替Q/GZXY 0001 S-2018,与Q/GZXY 0001 S-2018比较,作以下内容进行修改:-修改配方;-删除“食盐”指标限量及检测方法;-修改范围内容;-修改保质期。本标准由广州市新烨食品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侠振。本标准的发布日期为:2019 年 05 月 15 日。本标准的历次版本修改发布情况为:Q/GZXY 0001 S-2018Q/GZXY 0001 S-20191风味调味酱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风味调味酱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以食用植物油、麦芽糖浆、玉米淀粉、白砂糖、食用盐、蔗糖脂肪酸酯、脱氢乙酸钠、食品用香精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蛋液、人造奶油,经拆包、配料、搅拌、包装等工艺制成的风味调味酱。本产品为非即食产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317白砂糖GB 1886.2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蔗糖脂肪酸酯GB 27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 27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GB 274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百草枯等 43 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806.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玻璃制品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 B 族和 G 族的测定GB 5009.22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GB 5009.22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酸价的测定GB/T 5461食用盐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8885食用玉米淀粉GB 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 1310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糖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519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油脂制品Q/GZXY 0001 S-20192GB 1520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淀粉糖GB 2554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脱氢乙酸钠GB 306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GB 3163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淀粉GB 316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复合调味料JI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 75 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7)第 102 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技术要求3.1原辅材料3.1.1食用植物油应符合GB 2716的规定。3.1.2白砂糖应符合GB/T 317、GB 13104 的规定。3.1.3麦芽糖浆应符合GB 15203的规定。3.1.4玉米淀粉应符合GB 31637、GB/T 8885的规定。3.1.5蔗糖脂肪酸酯应符合GB 1886.27的规定。3.1.6脱氢乙酸钠应符合GB 25547的规定。3.1.7食品用香精应符合GB 30616的规定。3.1.8蛋液应符合GB 2749的规定。3.1.9人造奶油应符合GB 15196的规定。3.1.10 食用盐应符合GB 2721、GB/T 5461的规定。3.1.11 以上原料还应符合GB 2761、GB 2762、GB 2763、GB 2763.1的规定。3.2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要求项目指标色泽具有产品应有的色泽气味与滋味具有产品应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无异嗅性状具有产品应有的性状,无霉变,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3.3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水分,%70酸价(以脂肪计)(KOH),mg/g5.0过氧化值(以脂肪计),g/100g0.25总砷(以As计),mg/kg0.5铅(以Pb计),mg/kg0.9黄曲霉毒素B1,g/kg5.0Q/GZXY 0001 S-201933.4微生物指标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 微生物指标项目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表示)ncmM沙门氏菌500一金黄色葡萄球菌52100 CFU/g10000 CFU/g注1:样品的采样和取样按GB4789.1执行。注2: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数量;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致病菌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3.5食品添加剂要求3.5.1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质量标准要求和有关规定。3.5.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3.6净含量及允许负偏差要求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4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4881 的规定。5试验方法5.1感官要求检验按GB 31644的规定进行检验。5.2理化指标检验5.2.1酸价按GB 5009.229的规定进行检验。5.2.2水分按GB5009.3的规定进行检验。5.2.3总砷按GB 5009.11的规定进行检验。5.2.4铅按GB 5009.12的规定进行检验。5.2.5黄曲霉毒素B1按GB 5009.22的规定进行检验。5.2.6过氧化值按GB 5009.227 的规定进行检验。5.3微生物指标检验5.3.1 沙门氏菌按GB 4789.4规定的方法测定。Q/GZXY 0001 S-201945.3.2 金黄色葡萄球菌按GB 4789.10第二法规定的方法测定。5.4净含量按JJF 1070的规定进行检验。6检验规则6.1原辅料入库检验原材料入库前应由企业质检部门按要求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使用。6.2组批由同一班次、同一批投料生产的包装完好的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6.3抽样在成品库同一组批产品中随机抽取,每批抽样数独立包装应不少于14个(不含净含量抽样),检样一式二份,供检验和复检备用。净含量偏差的抽样方法按JJF 1070 规定的方法进行。6.4出厂检验6.4.1产品出厂前对产品进行检验,检验结果符合本标准要求的产品方可出厂。6.4.2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水分、酸价、过氧化值。6.5型式检验6.5.1 正常生产的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亦进行检验:a)新产品投产时;b)原辅料产地或供应商发生变化时;c)更换主要生产设备时;d)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别时;f)食品安全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6.5.2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技术要求所有项目。6.6判定规则6.6.1 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则该批产品为合格产品。6.6.2 微生物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不得复检。6.6.3 其余指标检验结果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应重新按6.3抽样方案加倍抽样复检,复检结果符合要求时,作合格评论。复检后如仍有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7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7.1标签、标志7.1.1产品包装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规定。7.1.2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7.2包装产品所用的包装材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级包材国家标准的要求,其中包装袋应符合GB 9683的要求;玻璃瓶应符合GB 4806.5的要求;塑料罐应符合GB 4806.7的要求;并可根据市场发展需要,发展新的包装材料,新的包装材料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要求。瓦楞纸箱应符合GB/T 6543的要求。7.3运输产品的运输过程应轻放,防止日晒雨淋,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不得与有毒有害、有污染的物品混装运输。Q/GZXY 0001 S-201957.4贮存本产品应存放于干燥、通风良好的仓库内,必须有防鼠台,与地面距离 10cm 以上,离墙 10cm 以上。,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等物品同库贮存。在常温下产品的保质期为 6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