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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HXBT 0005 S-2019 蕨麻.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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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HXBT 0005 S-2019 蕨麻 2019
备案号:QB64/0019S-2019 Q/HXBT 宁夏回乡宝土特产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HXBT 0005S2019 蕨麻 2019 01-25 发布 2019 01-25 实施 宁夏回乡宝土特产品有限公司 发 布 Q/HXBT 0005S2019 I 前 言 本标准是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编写的。本标准的卫生指标是按照GB 276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和GB 276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确定。本标准代替Q/HXBT 0005S-2015蕨麻。本标准与Q/HXBT 0005S-2015比较主要变化:更新了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由宁夏回乡宝土特产品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宁夏回乡宝土特产品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魏萍。本标准有效期五年。Q/HXBT 0005S2019 1 蕨麻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蕨麻的技术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干蕨麻根为原料,经检选、去杂、分装等工序制成的蕨麻。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技术要求 3.1 原料要求 原料蕨麻应符合有关标准要求,不得有发霉、变质和虫蛀现象。3.2 感官指标 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规定。表 1 感官指标 项 目 指 标 色 泽 褐色或深褐色,色泽正常 外观形状 具有蕨麻自有的外观形状,干燥,无杂质 滋味气味 具有蕨麻特有的滋味与气味,无异味 3.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规定。Q/HXBT 0005S2019 2 表 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水分,%15.0 铅(以Pb计),mg/kg 1.0 六六六a,mg/kg 0.05 滴滴涕a,mg/kg 0.05 甲胺磷a,mg/kg 0.05 敌敌畏a,mg/kg 0.2 杀螟硫磷a,mg/kg 0.5 氯菊酯a,mg/kg 1 a 以原料脱水率折算 4 食品添加剂 4.1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4.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5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6 试验方法 6.1 感官指标用感官检验。6.2 水分按GB 5009.3规定方法检验。6.3 铅按GB 5009.12规定方法检验。6.4 六六六、滴滴涕、甲胺磷、敌敌畏、杀螟硫磷、氯菊酯按GB 2763规定方法检验。7 检验规则 7.1 以每批原料生产包装的产品为一批,在每批产品中随机抽样1000g进行检验,每批产品须经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后附有合格证方可出厂。7.2 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7.2.1 出厂检验项目为净含量、感官指标、水分。7.2.2 型式检验每6个月进行1次,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随时进行:a)新产品投产时;b)正式生产后,原料、工艺有较大变化时;c)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e)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7.3 检验如有不合格项目,可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8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Q/HXBT 0005S2019 3 8.1 标志 应符合GB 7718的规定。8.2 包装 8.2.1 内包装用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定量误差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8.2.2 外包装用纸箱装,每箱总重量不得少于总净重。8.3 运输 8.3.1 应使用食品专用运输车,不得与有毒、有害及有异味的物品一起运输。8.3.2 运输过程中应防止日晒、雨淋、重压。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不得抛摔。8.4 贮存 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库房内。不得与有毒、有害及有异味的物品共同存放。产品码放应离地面10cm以上,墙壁20cm以上。在上述条件下保质期为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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