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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HXSP 0002 S-2019 速冻虾饺(生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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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HXSP 0002 S-2019 速冻虾饺生制 2019 速冻 生制
Q/HXSP 海 欣 食 品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 Q/HXSP 0002S2019 速冻虾饺(生制)2019-04-18 发布 2019-05-18 实施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发 布 Q/HXSP 0002S2019 I 前 言 本标准编写格式按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本标准中的感官指标和质量指标(水分、馅料占比)根据产品特征及配料制定;污染物指标依据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制定,其中铅1.0mg/kg,严于国家强制标准1.0mg/kg;挥发性盐基氮依据 GB273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制定;过氧化值依据GB192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冻面米食品制定;食品添加剂使用依据 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制定。本标准于 2019 年 04 月 18 日发布。本标准由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光、滕国术。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HXSP 0002S2019 1 速冻虾饺(生制)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速冻鱼饺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虾肉、鱼糜为主要原料,以食用盐、食糖、味精、水产品、畜禽肉、淀粉、大豆蛋白、水、蔬菜汁、食用葡萄糖、香辛料、谷朊粉、植物油、魔芋制品、海鲜粉调味料中的一种或多种为辅料,适量添加醋酸酯淀粉、磷酸酯双淀粉、乙酰化二淀粉磷酸酯、乙酰化双淀粉已二酸酯、羟丙基淀粉、羟丙基二淀粉磷酸酯、复配水分保持剂(三聚磷酸钠、焦磷酸钠、六偏磷酸钠)、呈味核苷酸二钠、辣椒红、-胡萝卜素、高粱红、甜菜红、天然胡萝卜素、卡拉胶、瓜尔胶、可得然胶、食品用香精、食品用香料中的一种或多种,经绞制、秤量、制浆、成型、煮制(或不煮制)或蒸制(或不蒸制)、冷却、速冻、包装、金属探测、冷藏工序制成的速冻生制鱼糜制品。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3 术语与定义 3.1 含畜禽肉速冻虾饺:以鱼糜为主要原料,配以其他辅料(含食品添加剂)制作成皮;以虾肉为主要原料,配以畜禽肉(或单独畜肉,或单独禽肉)及其他辅料(含食品添加剂)制作成馅,皮馅组合而成的速冻生制鱼糜制品。3.2 无畜禽肉速冻虾饺:以鱼糜为主要原料,配以辅料(含食品添加剂,但不含畜禽肉)制作成皮;以虾肉为主要原料,配以其他辅料(含食品添加剂,但不含畜禽肉)制作成馅,皮馅组合而成的速冻生制鱼糜制品。3.3 速冻 采用专业设备,将预 处理的产品在低于-30的环境下,迅速通过其最大冰晶区域,使产品的热中心温度达到-18及其以下的冻结方法。3.4 速冻生制 产品冻结前未经加热或轻度加热尚未到熟。4 技术要求 4.1 原料要求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HXSP 0002S2019 2 产品中使用的原辅料应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和相关规定。如食品原辅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应选用已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4.2 感官指标 感官指标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1 感官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测方法 色泽 呈该品种产品应有色泽,色泽均匀;取适量样品打开内包装,置洁净的白色瓷盘中,在明亮的自然光下肉眼观察色泽、组织形态和杂质,嗅闻气味;并将试样在沸水中煮 48min 后,取出嗅闻气味并品尝滋味。组织形态 具有该品种产品应有形态,软硬适度;滋味及气味 滋味鲜美,咸甜适宜,具有该品种产品固有的滋味及气味,无异味、无酸败味;杂质 无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杂质;4.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测方法 水分,g/100 g 78 GB 5009.3 过氧化值,g/100g 0.25 GB 5009.227 挥发性盐基氮,mg/100g 20 GB 5009.228 馅料占比,%60 取 10 个完整样品,称量样品总重(精确到 0.1g),微解冻后将皮馅剥离,并称量馅料总重量(精确至 0.1g);馅料总重量样品总重*100%,即为馅料含量占比(数值保留整数)4.4 污染物限量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规定的;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指标应符合表3的要求。表表3 3 污染物限量污染物限量 项 目 指 标 检测方法 铅(以 Pb 计),mg/kg 1.0 GB 5009.12 4.5 净含量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5 号2005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按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采用称量销售的产品除外。4.6 食品添加剂 4.6.1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HXSP 0002S2019 3 4.6.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及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4.7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5 检验规则 5.1 组批 同一班次,同一品种,同一条生产线生产的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次。5.2 抽样 从同一组批的合格产品中随机抽取样品,每批样品量不少于 10 个最小独立包装,样品总量不少于1kg。样品分成 2 份,1 份用于检验,1 份留样备查。5.3 出厂检验 5.3.1 每批产品必须经本企业质检部门按本标准规定的方法检验合格,并出具合格证后方准出厂。5.3.2 出厂检验项目:感官指标、净含量、水分、馅料占比。5.4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所规定的全部项目,一般情况下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投产时;b)主要原料来源、关键工艺或设备有明显改变时;c)连续停产三个月以上又恢复生产时;d)产品质量出现明显波动时;e)国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需要检验时。5.5 判定规则 5.5.1 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5.5.2 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本标准时,可从同批次产品中加倍抽样复验。复验结果合格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复验结果仍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6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6.1 标志 产品预包装标志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的要求,外包装箱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要求,同时标注速冻、生制。6.2 包装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HXSP 0002S2019 4 6.2.1 内包装材料为塑料膜、或塑料袋、或塑料托盘均应符合 GB 4806.7 的要求。包装封口应严密、牢固、无破损、无泄漏。6.2.2 外包装采用瓦楞纸箱,应符合 GB/T 6543 的要求。6.3 运输 运输的交通工具必须清洁、卫生、干燥、无异味、无污染,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运输时应有防雨、防潮、防晒措施。6.4 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严禁与有毒、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混贮,并离地离墙贮存。6.5 保质期 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包装、运输、贮存条件下,且包装完好,产品的保质期不低于 12 个月。_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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