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QHWPP
0006
S-2021
黄金比例调和米
2021
黄金
比例
调和
备案号:QB64/0173S-2021Q/HWPP宁夏昊王品牌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Q/HWPP 0006S2021黄金比例调和米2021-04-14发布2021-04-14实施宁夏昊王品牌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发 布IQ/HWPP 0006S2021前言本标准的卫生指标是按照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和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确定。本标准是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标准由宁夏昊王品牌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提出。本标准由宁夏昊王品牌运营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郜志军 郭进英。本标准有效期五年。1Q/HWPP 0006S2021黄金比例调和米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黄金比例调和米的术语定义、技术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大米和糙米为原料,按一定的比例混合后,加工而成的黄金比例调和米。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1350稻谷GB/T 1354大米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T 5492粮油检验 粮食、油料的色泽、气味、口味鉴定GB/T 5494粮油检验 粮食、油料的杂质、不完善粒检验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18810糙米GB/T 17109粮食销售包装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术语定义下列定义及 GB/T 1354 中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混合米以大米和糙米为原料,按一定的比例混合后,加工而成的比例适合的调和米。4技术要求4.1原料要求4.1.1大米应符合 GB/T 1354 要求。2Q/HWPP 0006S20214.1.2糙米应符合 GB/T 18810 要求。4.2质量指标质量指标应符合表1规定。表 1质量指标项目指标水分,%15.0杂质,%(系指矿物质及无食用价值的物质)1.0稻谷粒,粒/kg4色泽、气味正常4.3卫生指标4.3.1真菌毒素限量按GB 2761规定执行。4.3.2污染物限量按GB 2762规定执行。4.3.3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按GB 2763规定执行。5食品添加剂5.1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5.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6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7试验方法7.1色泽、气味按 GB/T 5492 规定方法检验。7.2杂质、不完善粒按 GB/T 5494 规定方法检验。7.3 水分按 GB 5009.3 规定方法测定。7.4卫生指标按 GB2761、GB 2762、GB 2763 规定方法检验。8检验规则8.1以同一批原料、同一班次生产加工的产品为一批,在每批产品中随机抽样 2.5kg 进行检验,每批产品须经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后附有合格证方可出厂。3Q/HWPP 0006S20218.2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8.2出厂检验项目为水分、杂质、稻谷粒、色泽、气味。8.2.2型式检验每 6 个月进行 1 次,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随时进行:a)新产品投产时;b)正式生产后,原料、工艺有较大变化时;c)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8.3检验如有不合格项目,可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9标志、包装、运输、贮存9.1标志应符合GB 7718和GB 28050规定。9.2包装包装材料应符合GB/T 17109的规定和相关食品卫生要求,包装定量误差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9.3运输9.3.1应使用食品专用运输车,不得与有毒、有害及有异味的物品一起运输。9.3.2运输过程中应防止日晒、雨淋、重压。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不得抛摔。9.4贮存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清洁的库房内,不得与有毒、有害及有异味的物品一起存放。产品码放应离地面10cm以上,离墙壁20cm以上。在上述条件下保质期为12个月。